长丰县下塘镇规划南一路、新城大道等四条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公开招标公告[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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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1
长丰县下塘镇规划南一路、新城大道等四条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公开招标公告[2024]

长丰县下塘镇规划南一路、新城大道等四条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丰县下塘镇规划南一路、新城大道等四条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7日10:00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ACCFZ00070

项目名称:长丰县下塘镇规划南一路、新城大道等四条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

预算金额:53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53800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包括4条路。1.规划南一路(凤麟路-红旗路):道路呈东西走向,为城市次干路,总长2091.446m,红线宽30m。2.红旗路(珠海路-规划南一路):道路呈南北走向,为城市次干路,总长395.435m,红线宽 30m;3.新城大道(红旗路—规划支路):道路整体呈东西走向,西起红旗路,东至规划支路,全长为2565m,道路规划红线宽36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4.凤湖东路南延(珠海路—规划南一路):道路整体呈南北走向,北起珠海路,南至规划南一路,全长为 555m,道路规划红线宽 45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排管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四条路工程建安费约36763万元。本次服务内容为项目施工全过程检测。

合同履行期限:3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2)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和(2)条要求:

(1)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②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

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15日上午09:00至2024年03月21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74、62721968。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7日10:00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8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4009980000),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5.本项目为超过200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规定执行。

6.若参与投标的企业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的,分包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吴山南路与南一环交口东南角

联系方式:0551-66398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1974、62721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庆媛

电话:0551-62721974、6272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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