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综合管理辅助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30日 13: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5000240205159991-15067794
项目名称:
综合管理辅助服务
预算编号: 1524-00084620
预算金额(元): 12600000元 ( 国库资金:126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综合管理辅助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6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本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对巡查范围内的违规行为,影响市容秩序问题,进行及时上报处理并配合处理单位做好后续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约期限:
12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7)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至 2024年04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 12:00:00-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13: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采购平台电子投标系统上传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当面递交。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 zfcg. sh.gov.cn。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政府采购云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相关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231号311室。
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以采购平台电子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被拒绝投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13:00
开标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231号3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投标人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实行全过程电子采购,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符合该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此负责。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花木街道办事处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玉兰路218号
联系方式: 021-50450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上海代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231号311室
联系方式: 021-54665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长青
电 话: 021-54665899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