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中心房修、保洁人员服务费及集中办公区绿化服务费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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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中心房修、保洁人员服务费及集中办公区绿化服务费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办公中心房修、保洁人员服务费及集中办公区绿化服务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5日 10: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5000240621109921-15128105

项目名称: 办公中心房修、保洁人员服务费及集中办公区绿化服务费

预算编号: 1524-00020703, 1524-00020697, 1524-00020701

预算金额(元): 10304031元 国库资金:10304031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022040.00元,包2-5873994.00元,包3-3407997.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 办公中心房修人员服务费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220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对浦东新区办公中心所有建筑物、道路、广场(除绿地外)、屋顶、地坪、围墙;大楼落水管、下水道;办公室吊顶、墙面、地面、门窗、办公桌椅、文件柜及锁具等进行维修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金额:1,022,040元(国库资金:1,022,040元;自筹资金:0元)。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世纪大道2001号。

标项二

包名称: 办公中心保洁人员服务费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87399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对新区办公中心所有办公区域(除绿地和有规定区域之外)进行保洁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金额:5,873,994元(国库资金:5,873,994元;自筹资金:0元)。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世纪大道2001号。

标项三

包名称: 办公中心绿化服务费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407997.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对浦东新区集中办公区室内绿化租摆和室外绿化养护进行承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金额:3,407,997元(国库资金:3,407,997元;自筹资金:0元)。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世纪大道2001号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为一招三年项目,一次招标,三年有效,考核合格后合同逐年签订。首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暂定为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4、其他资格要求:4.1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4.2 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2024年07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 12:00:00-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10: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10:30

开标地点: 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踏勘。
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会。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以上信息如果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 世纪大道2001号

联系方式: 021-28282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

联系方式: 33830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叶青

电 话: 3383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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