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上海市信访办公室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上海分系统2024年运维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4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000000240223168123-00128999
项目名称:
上海市信访办公室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上海分系统2024年运维
预算编号: 0024-00031195
预算金额(元): 1282947元 ( 国库资金:1282947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282947.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上海分系统2024年运维
数量: 4
预算金额(元): 1282947.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上海分系统)于201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至今, 系统采用B/S架构,基于统信OS,使用达梦数据库等信创中间件,系统部署于上海市大数据中心电信云机房的上海市政务外网网段,并在电子政务外网上正常运行。
合同履约期限:
系统维护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方可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于货物采购项目,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对于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注: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小微企业仅包括小型和微型企业,如果资格要求中预留采购份额的对象为小微企业,则前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的中小企业均应理解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登记入库的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3)近三年(从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情形;(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5)投标人应未曾为招标人在本招标合同项下拟采购的服务提供整体设计、编制技术要求或者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至 2024年07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 12:00:00-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24日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上海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 上海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正本,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信访办公室
地 址: 人民大道200号
联系方式: 021-231197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方式: 86-21-32173682、32173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羡聪、韩军
电 话: 86-21-32173682、32173616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