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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产业园区路灯市场化养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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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08309 文档页数:60页 所需下载券:10
科教产业园区路灯市场化养护项目

  项目采购需求

 

一 、具体要求:

   路灯养护中所产生的材料费、看护费和机械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养护重点是确保亮化率达99%以上,具体参照《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路灯市场化等级考核办法》、《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路灯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执行。

   二、要求:

   1、路灯灯具、灯杆、光源、线路、控制开关和供电设备等是路灯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产权属于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移作它用。

   2、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路灯系统清册》,清晰每支路灯安装位置、管理编号、光源规格等参数内容,经采购人和中标人确认后存档。

   3、中标单位根据季节的变化或采购人要求,对路灯进行调整自动开关设定值。

   4、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依照有关规定,对路灯定期进行检查。按供电部门有关规定,春、秋两季定期常规检查电缆、灯具、箱变各一次,重大节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常规检查电缆、灯具(不包括箱变)共四次;电缆每年绝缘测试一次;箱变预防性检测每年一次。每次检测必须保留资料归档交给采购人。

   5、日常维护含灯杆、灯具、路灯、高低压配电设施、高低压电线电缆(含电缆管道)及其他电气设施维护、损坏更换及被盗修复,故障路灯必须在2小时内或在下一个路灯开启时间前完成维修或更换;对维护内容进行日常巡查,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有关灯杆、路灯表面半年清洗一次,及时清除灯柱乱张贴;灯杆、箱体及其他影响观瞻的设备表面如出现油漆脱落,必须在48小时内使用同颜色油漆修补。不得出现灯头、灯罩脱落、及灯杆倾斜、扭曲等现象。输电线路不得出现局部或全线漏电、裸线(电缆裸出地面)现象。需要做好项目资料和日志归档交给采购人。

   6、维护管理标准要求保证亮灯率在99%或以上,灯具、路灯完好率100%,灯杆垂直度保持100%,杜绝白天亮灯的情况出现,保证路灯关启时间准确、依时,如亮灯率未达99%,采购人在应付的维护管理费中,按当月每支50元扣减。

   7、做到维修及时,如遇人为性(盗窃或车辆)损坏路灯(杆)或路灯线路,中标人必须在二天内将损坏的路灯(杆)搬离现场,五天内恢复原貌,安装好新路灯(杆)及维修好路灯线路,维修过程如需挖掘市政设施,须对设施进行修复,不得以任何藉口延误时间。如发现路灯系统:灯泡、镇流器、触发器、供电控制电器、电缆等设备老化、自然损坏和被盗,中标人必须在五天内更换或修复完毕,不得以任何藉口延误时间。

   8、中标单位负责工作人员的一切安全、保险、工资等,其中包括万一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伤亡赔偿及工作人员的作业或非作业性的人身安全等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9、中标人必须必须按时发工资,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能低于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待遇标准(社会保险和意外保险另算),任何劳资纠纷全由中标人负责。

   10、中标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为其服务人员购买社会保险、意外保险等相关保险。

   11、中标人必须执行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12、中标人必须落实好安全生产的措施和配置安全作业的劳保用品。

   13、中标人的服务人员数量必须满足采购人的实际工作要求,且穿着统一标识的工作服。

三、管理及技术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需要,投标人投入路灯维修和管理人员配备不少于6名(含)人员。

  • 项目需要,投标人必须满足电工不少于2名(含)人员。

注:(1)提供有效期内电工证证明,必须提供,装订到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无效处理。

(2)维修、管理人员及电工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由单位为其缴纳任意连续6个月的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标书中,未提供无效标处理。

四、本次养护项目具体内容:

路灯共计1956基(双挑路灯1538基、单挑路灯359基、中杆灯59基),变压器31台、控制箱60台、电缆约422660米及路灯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进行养护。
附件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路灯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

评分标准

日  常  管  理

养护单位每天值班时间为24小时,确保及时处置路灯故障,每发现1次无人值班扣1分。

养护单位日常维修需如实填写巡查记录,路灯处不定时检查,检查到一次未如实填写,或有遗漏,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

因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造成路灯成片或全线不亮情况的,承包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告知路灯处,超过2小时告知的,扣5分,未报的、或被路灯处发现的、或被群众举报告知路灯处的,扣10分,并处罚金1000元。并承诺在48小时内恢复供电,且告知路灯处。48小时内未能恢复供电的,每日扣2分。没经过路灯处同意白天亮灯,被处室发现、群众举报告知路灯处的,扣10分;

路灯失明及其它原因的被新闻媒体曝光,影响系统形象扣10分;

养护单位在其养护范围内若有公司破路开大门(使电缆裸露在地面的),须向路灯处汇报,门前的路灯须用钢管重新保护,若没有保护,被路灯处发现的,扣10分,并处罚金1000元;若私自安排施工的,扣20分,处罚金5000元。

因季节昼夜时间变化,养护单位没有按照路灯管理处要求开关灯一次扣2分。

路灯处将不定时的与养护中标单位项目经理针对养护范围内的维修、巡查人员进行考核,养护维修巡查人员需佩戴工作证、反光背心、安全头盔等。若未穿戴,查到一次扣2分/人,处罚金100元/人,以此类推。

维修时间需调整在19:00时至06:00时,如因特殊情况需白天维修,养护单位需向路灯管理处提前申请,未经同意擅自在规定时间之外修灯的扣5分;

因交通事故导致路灯损坏的,养护单位需在2小时内告知路灯处,若未告知或被路灯处提前发现的,扣10分,并处罚金1000元。因巡查不到位造成司机逃逸,下落去向不明的、养护单位应付全部责任,按照路灯处要求应在规定的48小时内把损坏的路灯杆补装到位,并扣除月考核10分。如未安装到位,扣除月考核10分。

配备专业人员做好每日巡查记录和维修记录,无日维修记录一次扣2分。

养护范围内的路灯电缆被盗由养护单位负全责,并处罚金1000元。影响路灯照明的按照标准正常扣分,成片不亮扣2分。一日未恢复,正常扣分。

因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造成路灯成片失明或全线不亮情况,承包单位需在当日路灯亮化时间前1小时上报路灯管理处第一责任人,一次未上报扣2分;

养护范围内在质保期内的路灯,若发生损坏,不亮,灯杆倾斜的,须在24小时内告知路灯处,发生大面积不亮的,须及时维修,维修费用做好详细记录,并告知路灯处,未告知的,路灯按照规定着实扣分。

每月对各条道路的电缆用500伏摇表测量其绝缘电阻并做好记录,无记录或绝缘电阻值与实际不符扣1分。

日常管理

养护单位在其养护范围内,若发生私自偷电情况的,应及时切断,并拍摄照片,告知路灯处;若未发现,或被路灯处检查到、或被群众举报到路灯处的,扣10分,并处罚金2000元。

对路灯控制设备系统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如未检查、无记录有一次扣1分。

养护单位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一次未接电话扣0.5分;路灯处不定时巡查各养护范围内的每日巡查情况,15分钟内未能到达路灯处所在巡查地点的,每次扣2分。

对承包范围内工作电流、启动电流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无记录或记录不准确的扣1分。

养护单位要不定期的对灯杆、控制箱、亮化控制箱等有漏电可能性物体进行检测,看是否有漏电现象,如出现意外,养护单位负全权责任;

养护单位在接收路灯处下发的新增道路交接单与需上报的文件,48 小时内送达路灯处,迟交一天扣5分,以此类推。

考核出现路灯不亮,巡查人员要及时记下杆号,作为下周考核标准之一。下周考核如仍不亮,双倍扣分,以此类推。

维护单位对于已接管的路灯从接收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帮杆号粘贴好,如遗漏,每条路扣5分,以此类推,双倍扣分。

每片区的路灯亮灯时间必须一致,前后误差不得超过2分钟,发现一次扣2分,误差5分钟,扣5分,误差10分钟扣10分。严重者,路灯处酌情扣分。

灯杆上不容许有破坏的横幅、彩飘、氢气球,发现一次扣1分。

养护单位不可以灯杆、灯具及其它路灯配件市场难配为借口,对已经不能正常运行的路灯及配套设施施以维护,将正常按考核标准考核;

灯杆号、设备铭牌等应完整、清晰,发现脱落或存在严重污垢一次扣1分;

发现未经许可严禁在路灯设备上装饰广告物一次扣1分;

发现利用路灯电源私接非路灯负载一次扣1分;

由于养护不当造成的路灯损失性维修,路灯处不提供任何材料。

新建道路验收合格后,养护单位需在一个工作日内签收《新建路灯接受单》,延迟或不签的,若发生任何路灯事故,养护单位负全责。

养护单位每晚8点需像路灯处指定工作人员电话通报路灯及建筑物亮化情况,虚报,谎报,迟报等情况的,每次扣2分,严重路灯处酌情扣分。

路灯管理处下发路灯零星维修记录确认单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迁移路灯的灯杆、电缆等当天需送到路灯处指定地点,如丢失、遗漏、被盗,全权由养护(施工)单位负责,另扣 除月考核10分

日常管理

考核出现路灯不亮,巡查人员要及时记下杆号,作为下周考核标准之一。下周考核如仍不亮,双倍扣分,以此类推。

维护单位对于已接管的路灯从接收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帮杆号粘贴好,如遗漏,每条路扣5分,以此类推,双倍扣分

每片区的路灯亮灯时间必须一致,前后误差不得超过2分钟,发现一次扣2分,误差5分钟,扣5分,误差10分钟扣10分。严重者,路灯处酌情扣分。

控制箱

灯杆上不容许有破坏的横幅、彩飘、氢气球,发现一次扣1分

养护单位不可以灯杆、灯具及其它路灯配件市场难配为借口,对已经不能正常运行的路灯及配套设施施以维护,将正常按考核标准考核;

控制箱零部件存在锈蚀、裂缝、伤痕、开关不灵活或漆皮脱落大于10%的一次扣0.2分;

路灯控制箱未关闭的,被路灯处发现一次扣1分。灯杆杆门丢失,被路灯处发现一次扣0.5分,五个工作日后仍未补上,双倍扣分,以此类推。以上事项造成重大事故,由养护单位全权负责。

路灯灯杆或路灯专用控制箱表面有大面积贴图广告的,扣1分

接触器磁铁心表面无锈斑及油垢,触头的接触面应平整清洁,有一项未完成扣0.1分

控制箱无绿化种树、修路及地面堆物情况,发现1次扣0.3分;

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校正时控钟的精确度,未校正或校正无记录一次扣1分

控制箱内电器元件有烧蚀现象应及时更换,发现一次未更换扣1分;

箱内线路和电器元件应布局有序、排放整齐,发现一次不规范扣0.2分;

控制箱内存在污垢、堆放杂物一次扣0.1分;

路灯专用变压器

表面有污垢扣0.2分;

声音有异常扣0.1分;

每月定期检查变压器接地、接零,发现接地、接零松动或脱落一次扣2分

瓷套管有污垢,破损、裂隙和放电烧毁情况扣0.2分

每月定时对变压器进行保养,发现有渗漏现象,油色及油量不正常扣5分

检查防爆管膈膜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裂纹及存油,存在异常情况扣0.1分

硅胶吸湿器变色扣0.1分

灯杆倾斜扣0.5分,严重的扣1分。

灯杆存在生锈、裂缝和断裂等情况,发现一次扣0.1分

灯杆存在严重污垢、小广告情况,发现一次扣0.1分

沿线存在堆放物影响灯杆安全情况,发现一次扣0.3分;

发现灯杆和灯具内的线路或电器元件存在锈蚀、断股、松弛和烧蚀现象一次扣0.3分;

发现灯杆底座接线匣或管窨井内接地线有松弛和脱落现象一次扣0.1分;

发现高杆灯接线箱门锁锈蚀、接线箱内电器设备及灯盘、马达、钢丝绳烧蚀或锈蚀、电动和手动升降故障、传动皮带运行不良情况,每周检查一次扣2分;

对高杆灯应实行每周检查一次,消除安全隐患,无检查记录一次扣1分;

接地电阻每月测定一次并做好记录,电阻值大于规定欧姆或无记录一次扣2分

 

 

四、养护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1

常规照明灯

1.名称:金属杆双挑(LED200W+100W)

2.灯杆材质、高度:13米以下

3.灯杆编号:钉或粘路灯号牌

4.灯架形式及臂长:双臂悬挑灯架组装型非对称型

5.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光源灯具、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清除灯杆杂物及线路维修

1478

2

常规照明灯

1.名称:金属杆双挑LED灯

2.型号:光源200W*2火

3.灯杆材质、高度:13米以下

4.灯杆编号:钉或粘路灯号牌

5.灯架形式及臂长:双臂悬挑灯架成套型非对称型

6.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光源、灯具、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清除灯杆杂物及线路维修

8

4

常规照明灯

1.名称:金属杆双挑(高压钠灯250W*2火)

2.灯杆材质、高度:13米以下

3.灯杆编号:钉或粘路灯号牌

4.灯架形式及臂长:双臂悬挑灯架组装型非对称型

5.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光源、灯具、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清除灯杆杂物及线路维修

52

5

常规照明灯

1.名称:金属杆单挑(LED200W)

2.灯杆材质、高度:13米以下

3.灯杆编号:钉或粘路灯号牌

4.灯架形式及臂长:单臂悬挑灯架顶套式

5.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灯具、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清理灯杆杂物及线路维修

322

6

常规照明灯

1.名称:金属杆单挑(高压钠灯250W)

2.灯杆材质、高度:13米以下

3.灯杆编号:钉或粘路灯号牌

4.灯架形式及臂长:单臂悬挑灯架顶套式

5.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光源、灯具、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清除灯杆杂物及线路维修

37

7

中杆照明灯

1.名称:15米中杆照明设施(LED200W*4火)

2.灯杆材质、高度:金属杆

3.灯杆编号:钉或粘路灯号牌

4.灯架形式及臂长:组装型

5.光源数量:4火

6.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光源、灯具、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清除灯杆杂物及线路维修

1

8

中杆照明灯

1.名称:15米中杆照明设施(LED200W*6火)

2.灯杆材质、高度:金属杆

3.灯杆编号:钉或粘路灯号牌

4.灯架形式及臂长:组装型

5.光源数量:6火

6.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光源、灯具、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清除灯杆杂物及线路维修

40

9

中杆照明灯

1.名称:15米中杆照明设施(高压钠灯250W*3火)

2.灯杆材质、高度:金属杆

3.灯杆编号:钉或粘路灯号牌

4.灯架形式及臂长:组装型

5.光源数量:3火

6.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光源、灯具、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清除灯杆杂物及线路维修

18

10

落地式配电箱

1.名称:落地式配电箱

2.型号:6路

3.规格:1800*600*800

4.内容:测量电压、电流和接地电阻;更换熔断器、熔芯和接触器;门锁检修;清扫内部灰尘外部杂物等及线路和基础维修

60

11

变压器

1.名称:油浸式变压器
2.型号:160KVA
3.内容:定期检查电压、电流、接地电阻及变压器整体检测,变压器、高压电缆维修;门锁检修;清扫内部灰尘外部杂物等

31

备注:表格中各类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各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五、其他要求   

(一)工作规范

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

2)《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

3)《城市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标准》(DB3301/T 0165-2015)

4)《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

6)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7)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执行。

注:如省、市相应规范标准有更新,按照最新版本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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