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
4.1.1 项目背景
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 号)、《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宁政发〔2017〕
67 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文件的通知》(环办土壤〔2017〕
67 号)、《江苏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苏环〔2017〕378 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
225 号)、《南京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宁环办〔2019〕112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南京市浦口区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和风险分级等工作,形成优先管控名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南京市浦口区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 初步采样调查和风险分级 |
1 |
项 |
1、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相关文件要求,南京市浦口区初步统计共有 24 个关闭企业地块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地块布点、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实验室分析与质量控制以及风险分级等工作,并最终确定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
2、根据《南京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宁环办
〔2019〕112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浦口区纳入初步采样调查地块名单的在产企业成果集成整合工作。
3、本项目根据要求先进行地块布点采样方案编制及评审工作,待江苏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检测实验室目录确定后方可进行采样及检测工作。
★4、项目履行过程中,本项目样品须由检测能力范围至少涵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建
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试行)》(GB36600-2018)表 1 的 45 项监测指标的检测实验室进行常规样品检测,且检测实验室须进入江苏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检测实验室目录。
(须提供相关实验室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
★5、项目履行过程中,本项目平行样品须由检测能力范围至少涵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试行)》(GB36600-2018)表 1 的 45 项监测指标的检测实验室进行质控检测,且检测实验室须进入江苏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检测实验室目录
(须提供相关实验室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
★6、负责常规样品检测的实验室与负责质控检测的实验室不得为同一实验室。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
7、项目实施过程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文件的通知》(环办土壤〔2017〕67 号)、《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1896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开展关闭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编制布点方案,完成地块初步采样调查、地块内土壤与地下水的评估分值计算、地块风险等级划分等。
8、根据《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文件的通知》(环办土壤〔2017〕67 号)、《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1896 号)文件要求,中标人应建立健全质量审核制度,制定和实施内部质控计划,从严落实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对布点与采样、样品保存与流转、样品分析测试、风险分级等相关活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工作(布点方案、疑似污染地块布点信息记录表等);
2、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结果上传至详查数据库,最终确定地块风险等级;
3、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含风险分级内容)报告;
4、其他相关报告、系列图件材料。
符合《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文件的通知》(环办土壤〔2017〕67 号)、
《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1896 号)文件要求,通过省、市、区审核。
2020 年 5 月底前完成关闭地块初步采样调查、风险分级工作。
2020 年 8 月底前完成全区采样调查成果汇总与集成,形成调查报告和系列图件。具体时间要求满足招标人的项目进度需求。
1、服务人员应由经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组成,并保证团队专业性及稳定性。
2、参与履行本项目的中标人及所有人员,对工作中所涉的数据、资料及文件等负有保密义务,任何情况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存在上述情况,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将按违约行为严重程度依法追究机构相关责任。
3、中标人必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接受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工作;协调在本工作范围内与相关单位之间的相互配合、沟通,并无偿提供与其工作有关的资料、信息等。4.8 售后服务要求
本项目工作结束后,后期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整改项,中标人应及时整改完善。
1、完成样品采集与流转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额的 50%款项;
2、完成全部项目成果汇总上报并通过验收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额剩余的 50%款项。
3、本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与风险分级工作初步预计 24 家左右,合同生
效后若增减家数上下浮动不超过 10%则不再追加或调减费用;若增减家数上下浮动超过 10% 则按实际调查企业地块数量结算。
完成全部项目成果汇总上报并通过验收后,报送工作成果至采购人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