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我市现行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发布于2012年,该区划实施五年多来,随着市区扩大、国家标准的修订、人民对生活环境要求日益提高等,现行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我市噪声环保的需要,需及时调整。现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开展连云港市市区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调整项目,拟委托有能力的第三方技术单位进行。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对我市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进行调整,编制《连云港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及相关功能区划图件。
三、服务技术要求及其他:
1、工作内容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对我市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应在现状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市区规划进行,应包含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的划分结果,划分0类、1类、2类、3类、4a类、4b类等声环境功能区,具体描述各类功能区范围、面积,并附相关图件。
2、 提交成果及内容要求:
编制《连云港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及相关功能区划图件。方案及图件通过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满足上级环境管理部门要求。
3、 完成时间和质量要求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连云港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及相关功能区划图件的编制。
四、人员配置:
本项目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且具有环保类高级职称,项目组需配备具有类似项目编制经验的技术人员主持编制,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规划等环保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者环评工程师注册证书)组成项目团队。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的报价须包括本项目现场调查费、监测费、咨询费、踏勘、人工、差旅、专家评审费、印刷装订、税金等直至提交最终成果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采用分项报价最终汇总的方式进行,标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详细分析各项费用组成(表格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