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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韶关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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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13010 发布时间:2020-03-13 文档页数:90页 所需下载券:10
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韶关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2019年8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印发了《广东省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13号),明确了我省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办理的时间要求:2019年底前,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精筒优化到位,不动产登记数据和相关信息质量显著提升,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全面实现共享,实现信息集成、流程集成式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 一窗受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税、费实现网上自助繳纳,所有地级以上市城区范围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全省实现一般登记5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争取实现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2020 年底前,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精简申请材料,所有县(市、区)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建设目标

在广东省“数字政府”的建设框架下,充分利用互联网、人脸识别等技术,基于全省统一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进行建设实施,建成覆盖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实体大厅、自助设备四个入口的“1+4”体系,依托全省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协同机制,在韶关市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面向全市群众提供不动产交易、登记、纳税、缴费、民生服务等一窗式服务,着力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

1.全面压缩办理时限

积极推进各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互信、安全,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与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深度融合,在规范、正确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前提下,探索“前置办”、“挤水分”、“少环节”、“多共享”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大幅压缩登记时限。除历史遗留问题、非公证的继承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外,全面实现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其他登记类型5个工作日内办结的目标任务。

2.全面提升服务满意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不动产登记工作提质增效落实到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上来,在预约登记、压缩面对面时长、办事方便、防伪便利上下功夫,全面推行网上预审、便捷支付、人脸识别、EMS速递寄证、自助申办等创新方式,不断促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打通不动产登记提速最后一公里,全面实现群众办事一次跑腿。

3.全面优化服务方式

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站服务”,推进交易、税务、登记、政务中心等部门的互联、互通,加快体制机制创新,通过优化流程和协同作业,进一步整合资源,实现“一窗受理”、分类审核、协同办理、集成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预算金额(元)

备注

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韶关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1项

详见本部分“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5280100

 

 本采购项目不设置最高限价。

注:1.报价超出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测试、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一切费用。

 

(二)采购项目需求清单表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1

韶关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1项

详见本部分“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注: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项目执行标准

    本采购项目无相关执行标准

 

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建设原则要求

在设计系统框架时,投标人在技术路线选择、数据规范、应用系统的可维护性和可扩充性等方面给予全面地考虑和留有充分的余地,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应体现以下原则:

1.1实用性和易用性原则

要求系统建设中所覆盖的业务功能不但能满足不动产登记业务需求,还适应各类业务角色的工作特点,必须易于使用、管理与维护。整个系统的设计应遵照标准的用户界面设计规范,充分考虑各部门人员的操作习惯,通过人性化界面提供业务处理功能。

1.2高效性原则

系统运行、响应速度快,各类数据组织合理,信息查询、更新、出图顺畅,并且不因投入运行的时间长、数据量不断增加而对系统的整体性能产生明显的影响(如响应速度急剧下降)。

1.3.集成性原则

系统建设中所涵盖的各业务流程之间应产生有机衔接,通过数据库关联、业务数据整合、数据交换等技术实现数据的共享与通存通取。通过对数据交换接口和Web Service服务接口的封装,方便实现本系统与其它系统之间的对接。

1.4.标准化和开放性原则

系统建设要严格遵循国家、行业有关的标准和规范,在系统架构、应用技术、平台选用等方面都必须遵守IT工业标准,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应用系统的各个模块之间应保持相对独立。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保障下,数据资源能够得以顺畅流动,构成一个具有统一软件平台、统一标准、统一数据的开放系统,具有易扩充的、稳定的数据与应用体系。

1.5.可维护性原则

系统设计应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分层化的方法设计,软件实现时尽量采用构件化。通过采用构件化软件开发方式,引入面向服务(SOA)的理念和技术,以满足如下可维护性要求:一是系统结构分层,业务与实现分离,逻辑与数据分离;二是以接口为核心,使用开放标准;三是构件语言描述的形式化;四是提炼封装构件的规范化。

1.6.可扩展性原则

考虑到项目实施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扩充、逐步完善的过程,应采用积木式结构、组件化设计等开发建设思路。整体构架要考虑系统内外的无缝连接,为今后系统扩展和集成留有扩充余量。

 

(二)总体架构要求

韶关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建设项目是基于市电子政务外网体系,部署在韶关市“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之上,实现政务服务不动产登记专题、粤省事不动产登记指尖办、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不动产登记自助服务、“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台、韶关特色不动产登记专项服务等功能。

 

(三)技术路线要求

3.1.基于J2EE的B/S架构

系统总体结构的核心部分采用的基于J2EE的成熟框架。

本项目设计架构基于B/S模式,用户可通过浏览器直接访问系统,并能够保障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其他相关委办单位,以及其他不动产业务审批监管部门正常使用。

3.2.基于ESB的综合服务框架

基于 ESB 实现韶关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与各专业子系统之间的集成与整合。由于系统涉及部门之间的系统互连及数据的交互,系统建设过程中采用面向服务的SOA架构来搭建韶关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在服务的注册、发布、管理方面则采用ESB总线来实现对服务的集成和灵活管理,并采用消息中间件实现对消息的智能路由和传输。

3.3面向SOA和Web Services的体系架构设计

SOA是Service Oriented Architecture的缩写,即面向服务的体系架构。使用SOA体系结构进行系统建设时,对于当前的企业级应用系统中出现的新需求,不要求完全重新开发系统,而是依据自身逻辑需求重新组织已有的数据信息,将现有的数据和事务通过新的方式(如web浏览器)展现给用户。由于系统的功能一般通过“服务”的形式进行封装,这样就可以通过添加新的服务来进行系统升级,缩短了系统的开发周期。

 

(四)非功能性要求

4.1等级保护要求

本项目系统要求根据《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 25070-2019)等标准中有关第三级安全要求进行设计、开发、实施和运维管理,确保本项目系统达到等保三级要求。项目验收前,经整改后仍然达不到等保三级要求,视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系统质量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予验收。

4.2.性能需求

为确保本项目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满足业务需求,其性能需求要求如下:

(1)在正常互联网或政务外网的网络环境下,简单功能页面的响应时间应在2秒以内,常用功能页面的响应时间应在3秒以内,复杂查询页面响应时间应在6秒以内。

(2)本项目系统应支持5000用户同时在线,200个并发用户请求,并达到第1条规定的响应时间要求。

(3)在稳定性上,本项目系统须保障全年稳定、连续、可靠、安全运行。故障时间不超过千分之一(全年故障时间累计不超过9小时),导致业务连续停止时间不超过3小时。一个月内不需要重启服务器能不间断访问本项目系统,系统的运行效率不会明显降低。

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测评,经整改后项目系统性能仍然达不到上述性能指标,视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系统质量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予验收。

4.3.可靠性要求

运行时间要求:本项目系统要保证能够在24小时×7天的时间内全天候运行,系统可用时间百分比不低于99.9%。

故障率:本项目系统能够稳定地运行,平均故障间隔时间不小于两个月。出现故障后,本项目系统的平均修复时间不超过3小时。

容错性及可恢复性:本项目系统可以接受用户一定程度的错误操作和非法输入而不影响本项目系统的正常运行,并且可以恢复由于错误操作造成的对数据的影响。

本项目系统局部出现故障时,可以对本项目系统局部进行隔离式的修复操作而不会影响整体的正常运行。

本项目系统局部出现故障后,要求系统具有一定的自恢复能力,例如:对故障前的错误操作以及错误数据能够回滚。

4.4.可扩展性要求

功能扩展性:本项目系统使用标准的开放型架构、技术进行设计,充分考虑业务的发展,当一些业务发生变更或整合系统时,对系统的影响尽可能小,对程序的改变只涉及到系统后台配置部分,而不会对系统其他部分或整体造成影响。

性能扩展性:设计本项目系统时,其性能的扩展性要从两个方面来考虑:每增加一倍设备,系统相关性能可增加70%-80%;设备每增加一倍的处理能力,系统相关性能可增加70%-80%,每增加一倍的存储能力,系统容量可扩充70%-80%。

4.5.可维护性要求

可分析性:设计和维护人员通过阅读源代码和相关文档,可以容易了解程序功能及其如何运行。

易修改性:本项目系统程序容易修改,是可理解的、通用的、简单的。

可测试性:本项目系统功能的正确性应该容易被验证,程序应当是可理解的、可靠的、简单的。

4.6.可移植性要求

适应性:对本项目系统的适应、对数据库的适应。

可安装性:操作简单化、方式多样化、过程可控化。

 

(五)系统建设内容要求

5.1省政务服务网不动产登记专题功能开发

基于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建设不动产登记专题,面向企业、群众提供导航与资讯、不动产办理指引、个人名下房产查询、家庭房产套数查询、无房证明、不动产预约、在线申办、房企服务、银行服务、不动产纳税申报、进度查询、登记公示等在线服务。专题建设需要遵循省政务服务网的统一界面组件、统一交互规范等要求,与省政务服务网实现无缝对接。

5.1.1.工作台

工作台提供申办人便捷的个人管理服务,包括个人/企业材料管理、在办业务信息、已办业务信息、草稿信息。

5.1.2.办理指引

提供基于业务场景导航的业务办理指引服务,业务申办人根据具体场景准确定位至所需要办理服务的事项,并获取到相应的办理指南信息。

5.1.3.个人名下房产查询

提供基于政务服务网的个人房产查询服务的接入。

5.1.4.家庭房产套数查询

提供基于政务服务网的家庭房产套数查询服务的接入。

5.1.5.进度查询

提供不动产办理业务的进度查询功能。

5.1.6.纳税优惠信息查询

提供基于政务服务网的纳税优惠信息查询服务的接入。

5.1.7.电子证照查询

提供基于政务服务网的企业及个人电子证照查询服务的接入。

5.1.8.个人/中介服务

基于政务服务网提供个人/中介服务业务的在线申办、材料补正等服务。

5.1.9.房企服务

基于政务服务网建设房企服务模块,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的在线申办服务。

5.1.10.自主纳税申报

实现与省税务局电子税务系统的对接,基于省税务局提供的接口开发税务服务功能模块,为群众、企业提供不动产交易纳税的自助申报、纳税材料补正等服务。

5.2粤省事不动产登记指尖办功能开发

以“粤省事”为载体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移动端应用,提供不动产预约与申办、纳税人自助申报纳税、材料补正、无房证明、个人名下房产信息查询、家庭房产套数查询、办理进度查询等服务。

5.2.1.不动产登记指尖办

基于粤省事不动产登记指尖办提供高频事项的在线申办、材料补正等服务。

5.2.2.自主纳税申报

针对粤省事指尖办的服务特点设计自主纳税申报所需的纳税人信息、人住宅类商品房-转移登记自主申报信息、个人非住宅类商品房(一手房)转移登记自主申报信息、企业商品房(一手房)转移登记自主申报信息等申报表单。

5.2.3.预约服务

基于粤省事不动产登记指尖办提供业务预约服务。

5.2.4.个人无房证明

基于粤省事移动办事特点设计不动产业务的无房证明服务。

5.2.5.个人名下房产查询

基于粤省事移动办事特点设计个人房产查询服务。

5.2.6.家庭房产套数查询

基于粤省事移动办事特点设计家庭房产套数查询服务。

5.2.7.办理进度查询

基于粤省事移动办事特点设计不动产办理业务的进度查询功能。

5.2.8.纳税优惠信息查询

基于粤省事移动办事特点设计纳税优惠信息查询服务。

5.2.9.电子证照信息查询

基于粤省事移动办事特点设计电子证照信息查询服务。

5.3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功能开发

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功能要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开发,结合韶关实际进行本地化修改完善,并在市县(市、区)统一推广应用。在政务服务大厅或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综合受理窗口,通过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实现一次性收取交易、登记、纳税、缴费所需全部材料,依托“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综合服务平台自动分发至各业务部门,实现“交易、纳税、登记、缴费、水、电、煤、电视、宽带等过(立)户”业务的一窗受理、一次收件、协同审批,实现业务申办、受理、审批、制证的一体化无缝衔接。

5.3.1.材料审核

提供身份核验、资格核验、电子材料核验等材料核验功能。

5.3.2.业务登记信息

为窗口人员提供不动产登记业务一表制信息登记页面。

5.3.3.业务受理

窗口登记人员完成业务登记和信息确认后,通过业务受理模块进行受理确认和相关受理凭证材料的生产套打服务,并提供后续的材料补正和通知公告发布管理功能。

5.3.4.材料补正

业务分发后,业务审批部门进行实质性审查,审查过程中,发现需要补正材料的,由业务审批人员提出补正告知,窗口人员汇总各部门意见后下发补正通知给申办人,并发起补正环节,在限定时间段内接收申办人的补正材料。

5.3.5.材料套打

提供窗口业务办理过程中各类办事材料的标准化套打服务,通过自动复用窗口登记过程中的各项基础业务数据,实现材料的自动套打。

5.3.6.证件领取

提供窗口证件领取的出证管理,实现相关证件的领用登记,包括中心揽件、领件登记、打印证照签收单、证照签收单、上传证照签收单等功能。

5.3.7.物料流转

提供物料流转管理功能,包括材料的签入签出管理、汇总跟踪申办材料流转,并支持物料的批量签入、签出管理。

5.4不动产登记自助软件功能开发

开发不动产登记自助软件,实现不动产自助业务办理。通过自助服务终端实现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证明的自助打证,构建不动产业务自助一体化服务体系。

5.5韶关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台功能开发

韶关“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台,是对接省不动产综合服务平台的地市节点,可按照韶关市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层级等维度为政府用户提供业务配置、智能分发、消息服务、统计分析、运维支撑、系统配置、接口服务等应用模块,为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实体窗口、自助服务终端提供能力支撑,并整合提供数字政府基础能力、自然资源登记服务、住建交易服务、税务纳税服务、财政非税服务、民生服务、法院服务、预约服务、金融服务、自助服务等能力的接入。

中台通过提供韶关市统一的业务配置、智能分发、统计分析应用能力支持,并配套可靠的系统运维管理、消息服务、系统配置和接口服务,从而保障系统有序、稳定、高效运行。

5.5.1.业务配置

通过与省统一事项目录(韶关市层级)对接,在拉取基本事项信息的基础上,提供事项配置、场景配置、材料配置等管理功能,通过对业务场景条件和属性进行拆解管理,并以条件属性为单位提供组合管理,实现业务场景和主题的灵活配置,并提供相应的标准化服务发布管理功能。

5.5.2.智能分发

提供中台整体的智能任务分发和业务调度管理能力,通过对业务数据的智能调度、任务分发、分发监控等功能,实现任务信息的分析、拆分、推送、接收、存储、提醒等管理,并对任务的接收状态信息提供统一的监控和审计管理。

5.5.3.消息服务

消息服务主要为业务办理过程中各类提醒通知信息提供统一的推送管理服务,通过消息服务为各类消息通道(网页消息、邮件消息、短信消息、微信消息等)提供标准的接入和队列管理,主要包括消息内容管理、消息队列管理和消息服务配置管理等服务。

5.5.4.统计分析

针对本项目系统整体的运行情况和服务能力,提供综合统计分析服务,可针对服务渠道、服务对象、业务数量、服务能力等层面进行分类汇总统计,并根据结果数据生成各类分析图表。

5.5.5. 系统配置

基础支撑服务包括组织机构信息管理、用户信息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工作日历管理、定时器管理、数据字典管理、日志审计管理等内容。

5.5.6.外部系统接入管理

提供外部系统的注册申请、接口配置、调测服务、运行监测等功能。

5.6韶关特色不动产登记专项功能开发

运用“互联网+”思维,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不断拓宽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的深度和广度,建设一批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专题。面向群众提供与不动产登记息息相关的交易服务、税务服务、缴费服务、金融服务、公积金服务、民生服务、法院服务、权籍测绘服务、房企服务、预约服务等一站式办理,提升群众获得感,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韶关特色不动产登记专项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 不动产登记+金融功能模块:通过不动产登记+金融功能模块,为银行抵押业务提供在线办理服务。
  • 不动产登记+法院功能模块:通过不动产登记+法院功能模块,为法院查解封业务提供在线办理服务。
  • 不动产登记+民生功能模块:在不动产一窗受理业务办理过程中实现用电、用水、用气、电视、网络和户口等六类相关民生服务的同步办理,实现办事人一次提交材料即可完成不动产相关多项民生服务的同步申办。
  • 不动产登记+缴费:通过不动产登记+缴费功能模块,为群众、企业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提供在线扫描缴费的服务。
  • 不动产登记+公积金功能模块:通过不动产登记+公积金功能模块,为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提供一并申请公积金贷款服务。
  • 组合业务办理功能模块:通过组合业务办理功能模块,在群众、企业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一并提供抵押登记办理等组合业务办理服务。
  • 全程电子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功能模块:打通与省电子证照系统、电子印章系统、电子签名系统等对接,在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提供全程网上办理、在线人脸识别、在线电子签名等服务,在符合调整的条件情况零跑动。
  • 系统对接要求

为了满足社会公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需要,韶关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需要与省政务服务网现有系统对接,以及不动产登记涉及到自然资源、税务、住建、财政等部门的信息化业务系统通过接口实现数据有效集成、互联共享,将分散、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服务平台。

6.1与政务服务网相关业务系统对接

基于API网关与政务服务网相关业务系统进行对接,为业务系统提供身份认证、电子证照、事项目录、数字签名等基础数据和服务的支撑功能。

需对接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对接系统名称

功能描述

1. 

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包括公众侧和政务侧)

对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现用户名+密码认证、CA认证等多种认证方式,实现业务办理“一次认证、全网通行”,包括公众侧和政务侧两个对接。

 

2. 

省统一物流系统

按照《广东省统一物流服务规范》,对接省统一物流系统,结合市场快递物流资源,系统提供邮寄送达功能,实现办理结果的快递交接,提供便捷化服务。

 

3. 

省电子证照系统

获取市电子证照库中共享的电子证照信息,在业务申请、办理过程中,可调用申请人已有的电子证照,达到防止造假的目的,也简化申报人、登记窗口及审批部门操作流程,同时也实现审批部门证照调阅、打印、保存等需求。

4. 

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

与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对接,在签发电子证照过程中,加盖电子印章

5. 

省事项目录系统

对接省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同步获取涉不动产项目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目录,以及事项办事指南、表单、材料等信息

6. 

人脸身份认证系统

系统支持刷脸登录方式,刷脸登录要求用户提前进行人脸识别实名认证 

7. 

省统一用户中心

对接省统一用户中心,按照“一码一单位”、“一号一账户”的模式,对机构、科室、人员进行实名制统一分级管理,为全市所有在编在岗人员提供统一身份认证和管理、认证审计等服务。

8. 

省好差评系统

按规范要求接入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畅通群众服务评价渠道

9. 

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获取相关业务部门存量数据,并根据其他部门数据共享交换需求,推送不动产办理结果信息等数据至共享交换平台。

10. 

市电子政务综合应用平台

基于市电子政务综合应用平台,与不动产系统的对接,实现单点登录、用户管理和业务应用系统的统一管理,完成用户服务门户与统一用户管理系统的数据交换。

 

 

11. 

市电子政务短信平台

与市短信平台对接,按照其标准接口要求,在不动产审批环节任务推送、审批结果提醒等业务中发送短信通知。

12. 

预留与各部门业务系统对接的接口(预留3个接口)

系统在实施过程中,除需要对接上所述系统外,预留3个与其他业务系统的对接接口

6.2与本地业务系统对接接口开发

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自建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对接,通过API网关进行数据交换,实现业务查询过程和办事过程中各项业务数据的实时传输共享。

需对接的系统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对接系统名称

1.

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业务审批系统

2.

市、县(市、区)住管不动产交易备案业务系统

3.

市、县(市、区)税务部门业务系统

4.

市、县(市、区)财政非税业务系统

 

1)、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业务审批系统

a、利用API网关获取不动产登记系统的不动产的基本登记信息、不动产的历史抵押信息、不动产地役权信息、土地出让金凭证的登记信息、房屋产权信息、权籍调查信息、权属证书信息等。

b、利用API网关,将涉及自然资源部门的不动产登记申办信息推送到不动产登记系统。

c、本系统接收到完税证明信息后,将完税证明信息推送到自然资源的不动产登记系统。

d、自然资源部门将业务审批进度信息、办理结果信息推送到本系统,本系统统一对外提供进度查询服务。

e、本系统再通过API网关将进度信息推给网办数据库。

f、本系统通过共享交换平台(省数据中心、地市共享交换平台)获取自然资源部门存量数据,并根据其他部门数据共享交换需求,推送办结信息等业务办理数据至共享交换平台。

2)、市、县(市、区)住管不动产交易备案业务系统

a、利用API网关获取商品房网签系统、二手房网签系统、房产交易系统的房屋平面图等信息。

b、利用API网关,将涉及住建部门的网签合同等信息推送到房产交易系统、商品房网签系统、二手房网签系统。

c、房产交易系统将网签合同号等备案信息推送到本系统。

d、住建部门将业务审批进度信息、办理结果信息推送到本系统,本系统统一对外提供进度查询服务。

3)、市、县(市、区)税务部门业务系统

a、本系统利用API网关,把交易双方的信息、网签合同备案信息等不动产登记受理信息,推送到地产评税系统-韶关版。

b、地产评税系统-韶关版将交易双方的完税证明信息推送至本系统。

c、本系统接收到不动产权新证信息后,推送到地产评税系统-韶关版。

4)、市、县(市、区)财政非税业务系统

a、通过接口向财政非税系统推送缴费申请信息,通过输入缴费项目、详细缴费信息等信息,获取并返回接收状态、接收说明等业务数据。

b、通过接口向财政非税系统推送缴费通知书信息,通过输入缴费通知书详细内容等信息,获取并返回接收状态、接收说明等业务数据。

c、通过接口向财政非税系统获取缴费付款码信息,通过输入业务流水号、通知书号码等信息,获取并返回接收状态、接收说明、缴费付款码信息等业务数据。

d、通过接口向财政非税系统获取缴费结果同步信息,通过输入业务流水号、通知书号码等信息,获取并返回接收状态、接收说明、缴费结果信息等业务数据。

e、通过接口向财政非税系统获取缴费状态信息,通过输入业务流水号、通知书号码等信息,获取并返回接收状态、接收说明、缴费状态信息等业务数据。

f、通过接口向财政非税系统获取非税电子发票信息,通过输入业务流水号、通知书号码等信息,获取并返回接收状态、接收说明、非税电子发票下载地址等业务数据。

g、通过接口向财政非税系统推送撤销缴费信息,通过输入业务流水号、通知书号码等信息,获取并返回接收状态、接收说明等业务数据。

h、通过接口向财政非税系统获取缴费对账信息,通过输入业务流水号、通知书号码等信息,获取并返回接收状态、接收说明、缴费对账信息等业务数据。

 

6.3与各类终端设备对接接口开发

与市、县(市、区)实体大厅各类终端设备(系统)进行对接,实现信息快速录入、扫描、服务态度平台等功能,提高业务办理效率。需对接的设备(系统)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对接设备(系统名称

1.

高拍设备

2.

高速扫描设备

3.

身份证读卡、认证设备

4.

手写签名及服务态度评价设备

 

(七)配套硬件设备采购

为充分发挥本项目系统使用效果,本期需采购相关设备如下:

设备名称

设备功能

数量

不动产权证书自助打证机

与人脸识别、身份认证、业务受理回执等结合进行自助打证

2 台

本次项目涉及自助打证机软件部分由自助机客户端程序、服务端程序、管理端程序三部分组成。
    1、自助机客户端:运行于自助机上,满足服务的业务需要;
    2、服务端程序:运行于服务器上业务处理及数据处理;使用java技术语言开发。
    3、管理端程序:业务查询,统计及远程监控,维护。

自助打证机硬件参数需求如下:

终端机

主要模块

指标类型

详细参数

设备尺寸

长×宽×高(cm)

(65-70)×(100-120×(160-180)

触摸

显示屏

屏幕尺寸

≥19英寸

规格

有源矩阵真彩液晶屏

分辨率

不低于4096x4096

对比度

不小于450:1

响应时间

≤5ms

触摸技术

红外多点触摸、防水防尘

工控机

CPU

内核数≥2,线程数≥2,处理器基本频率≥3.30 GHz,缓存≥3 MB,总线速度≥5 GT/s DMI2

内存

满足双通道DDR4 DDRAM,容量≥4 GB,可扩充至16GB

硬盘

≥64G固态硬盘

主板

支持Intel Haswell LGA 1150架构酷睿I3、I5、I7& 奔腾、赛扬处理器,Intel H81芯片;

支持2条DDR3-1066/1333/1600 内存最大至 16GB

双VGA、HDMI支持同步/异步双显功能;

6 COM RS-232, 8 USB 2.0, 2 USB 3.0,8-bit GPIO, WIFI, SSD;

支持看门狗,无盘启动,网络唤醒,上电开机,定时开机

针式

打印机

(不动产权证书)

打印方式

点阵击打式

接口类型

双向并列接口;≥200字符/秒

最大纸张厚度

3.0mm(自动调节)

进纸方式

摩擦走纸(定制化)

自动供墨,带有印油将近报警功能

印油容量40ml;

印油更换时间≥一万次章;

使用寿命≥200万次章;

盖章方式

滚动盖章

纸张类型

普通纸;再生纸;复写纸;纸张长度≥120mm;纸张宽度120-241mm

自动翻页

特有专利技术实现纸张自动翻页、卡纸自检、缺纸检测功能;

纸仓容量

不低于50

翻页

自动翻页打印

接口标准

IEEE1284双向并口、USB接口

打字库功能

GB18030

二代证身份识别

射频技术

符合ISO14443 Type B标准,以及《GA 450-2003台式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通用技术要求》、《1GA450-2003台式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通用技术要求第一号修改单(草案)》

读写速率

≥106 Kbps

工作频率

13.56MHZ±7kHz

读卡速度

≤1秒

通讯接口

默认标准USB接口,可选RS232串口通讯

通讯速率

USB全速12M,RS232通讯速率9600bps~115200bps

人脸

摄像头

成像传感器

黑白CMOS传感器+彩色CMOS传感器+红外传感器

范围

0.2 米至 1.2米,室内和间接阳光照射

景深分辨率

不低于640x480 60FPS

红外分辨率

不低于640x480 200FPS

彩色RGB

(红绿蓝)

不低于1080p 30FPS, 720p 60FPS

最低照明度

0.1 Lux

功能特性

人脸识别、人脸检测、深度检测

高速

打印机

(登记证明)

打印机类型

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

最大打印幅面

A4

最高分辨率

1200x1200dpi

速度

24ppm;600x600dpi

纸盒容量

250pcs,8MB内存

纸容量

不少于250

像素

不小于500万

输出方式

MJPG/YUY2

自动功能

自动曝光及白平衡

二维码

扫描

识读精度

≥3mil

识读景深

40mm-300mm

识别速度

≥1个/秒

条码旋转

灵敏度

不低于360°

条码倾斜灵敏度

不低于60°

条码偏转灵敏度

不低于60°

环境光照度

0-100,000LUX

接口

RS232/USB

识读码制

二维码:PDF417\QRCode、Data Matrix、汉信码 支持客户自定义特殊加密二维码

一维码:Code128、Code 39、EAN-13、EAN-8

最大功耗

1.4W 电压:3.3V 电流:工作电流,300mA 最大电流,400mA

尺寸

电路板:70mm*35mm*18mm
传感头:41mm*29mm*19mm

工作温度

-5℃-45℃

工作湿度

5%-95%(无凝结)

一体式工作供电电源模块

方式

后备式

容量

0.5KVA

备用时间

不少于18分钟

转换时间

≤10ms

电池

免维护密封铅酸蓄电池

输入电压范围

165Vac-275Vac

输出电压范围

220V±10%

输出频率范围

50/60Hz±1Hz

输出插座

标准国际插座(多功能插座选件)

环境参数

环境温度0-40℃

环境湿度

0-95%(无凝结)

 

自助打证机软件功能需求如下:

接口模块

接入韶关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管理平台系统

人证比对

功能

具备自助打证风险提示界面

识别所获取到的是人脸,如果所获取到的人脸有戴墨镜或者口罩等遮挡情况,可给出提示重新拍照

人脸检测拍照需要有保存功能,将所拍的照片作为自助打证的电子式收件资料,留存备查

可通过读取二代证内身份证照片与现场人脸照片一对一人证比对,识别快,采集准,1秒比对并显示结果。

语音提示

功能

 

具备欢迎操作使用提示

具备业务流程操作提示

具备人脸识别错误、成功提示

具备打证完毕后,取走身份证提示。

二代身份

证读取功能

 

支持自动读取身份证号码、姓名、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发证单位、发证日期、有效日期、头像等信息

可将所识别到的身份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读取至自助打证界面,作为查询条件

支持自动保存身份证信息,作为自助打证的电子式收件资料,必要时能提供查询取证

业务单号/二维码扫描功能

通过终端上的二维码扫描模块刷取业务窗口提供的二维码/业务单号,可提取业务信息发送到不动产登记系统,同时作为证明打印的基本信息。

自动盖章

功能

自助打证的同时,系统可通过盖章机实现证明自动盖章,盖章模块为不动产登记专用实物盖章,盖章位置可根据不动产登记证明定制,如登记机构位置。可支持正反面盖章。

触摸屏

录入功能

 

支持触摸屏录入功能,识别自助操作人所做的操作

可通过触摸屏识别到所点击的功能按钮,响应对应要实现的功能,如“确定”、“同意”、 “下一步”、“打印”、“返回首页”等

触摸式软键盘,支持业务单号录入

录像功能

支持可以选择明文显示密码;

支持输出带宽设置,输出带宽限制远程预览和回放;

支持前端相机彩转黑阈值、黑转彩阈值、红外灯亮度以及恢复出厂默认设置;

支持录像文件按时间打包;

支持标签定义、查询、回放录像文件;

支持1路智能侦测(越界、区域入侵)报警及联动;

支持智能回放,提高录像回放效率,节约回放录像的时间;

支持超高速回放;

支持硬盘配额存储模式,可对不同通道分配不同的录像保存容量;

打印功能

提供登记证明自助预览和打印功能

提供不动产权证自助预览和打印功能

提供单个打印以及批量打印的功能

OCR功能

自助终端可通过光学字符识别(OCR)技术实现证书编号的自动获取、识别,并上传到登记中心系统

翻页功能

打印时支持对不动产权证书进行自动翻页

报表固化

上传

所有打印报表可自动生成指定格式上传至数据库中自动备份存储

统计功能

支持自助终端所打印的统计情况

支持指定时间范围内自助终端接待次数,打印次数,打证张数。

客户端程序自动更新

程序升级包部署在服务器端,客户端可自动检查最新版本后实现自动下载安装和更新,并具备回滚安装的功能

自助管理端维护

管理端程序能够远程监控每台自助机当前状态

(正常、错误、警告等)

断网自动

检测功能

当网络断开,系统可自动检测,并弹窗告知使用者反馈给设备维护人员

 

  • 项目实施服务要求

    本项目系统在市级统一开发及部署实施,在韶关市及10个县(市、区)统一推广应用,为此,本项目的实施,包括调研、初始化、流程配置、培训等,均涵盖了韶关市级和10个县(市、区)。

8.1项目组织结构

为保证建设的顺利、有序、有效实施,投标人需要加强项目组织协调,组建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熟悉不动产交易登记业务人员和有相应资质能力的软件开发实施人员的项目团队,加速推进项目的开发和实施工作。投标人和采购人应建立由领导层、项目组和技术层的交流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系统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8.2项目调研实施

对韶关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应用进行充分调研与分析,深入了解系统应用,梳理出业务流程、接口等。

针对系统业务申办审批流程、接口等情况,编制《调研表》,对所有梳理出来的实施事项、业务流程、接口,针对不同的业务需求,个性化相应的调研表。

调研培训指导,要求配合用户对事件调研培训指导,解释《调研表》填写过程,并提供技术支持,解答各个业务部门的疑问等情况。

8.3系统安装部署

本项目系统要求部署在省“数字政府”云平台韶关节点,要求投标人具备依托政务云平台部署实施本项目系统的相关能力,进行系统安装、设置、调试、记录等。工作内容包括如下:

8.3.1检查安装环境

系统安装与部署时,需会同项目双方技术负责人,对系统所必须的软硬件和网络环境进行检查,包括硬件的检查、操作系统配置检查、操作系统安全防护措施检查、网络连接情况检查等。

8.3.2系统安装部署

系统部署主要包括:安装环境调研、系统部署准备、系统安装、系统配置、数据初始化(包括组织机构、人员、权限等数据)、系统调试。

8.3.3初始化数据设置

响应供应商需协助用户的系统管理员对系统进行基本、必要的设置,包括系统内的主要功能菜单、模块访问权限、组织结构设置、系统用户(员工信息)进行初始化设置等工作。

8.3.4系统功能测试

要求结合招标文件功能模块,进行系统功能测试,即进入编码(功能)及性能测试,进一步验证系统的可用性、可靠性、稳定性等,并形成系统测试过程记录与测试报告。

(九)演示要求

各投标人需要对拟投入本项目的系统进行原型演示,不得采用PPT、视频等其它方式演示(无网络提供),评标委员会根据演示进行评审。

演示说明:每一家投标人演示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进行演示的人员须为投标人的投标授权代理人,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评标室)。演示现场可提供计算机、投影仪,其他设备需要投标人自行准备。

 

五、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投标有效期: 60 天(供应商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本投标有效期,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

(二)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其中建设实施工期为4个月,初步试运行期不少于2个月,试运行期不少于2个月,项目总工期为8个月,免费运维服务期2年。

(三)服务地点:

韶关市(含所辖县市区)

(四)验收标准:

本项目验收分为初步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年度服务考评:在项目所有开发和实施内容全部完成后,进行初步试运行,初步试运行合格后,中标人提交初验申请,采购人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通过后,本项目系统开始进行为期不少于2个月试运行。试运行期满且合格,通过第三方测评和等级保护三级测评,提交规范合规的文档资料后,中标人提交终验申请,经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通过后正式上线运行。

1、初步验收

(1)完成本项目系统需求调研、开发、实施部署、测试、培训、上线准备等所有工作;

(2)初步试运行(2个月)且合格;

(3)项目各类文档资料齐全,符合项目文档管理规范。

在初步试运行期(3个月)结束后,中标人提交初验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初验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验收,初步验收通过后上线试运行。

2、 竣工验收

(1)试运行期(2个月)满合格,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终验申请,采购人组织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2)完成本项目合同、采购人采购文件、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建设内容,达到所有要求。如三个文件有不一致的,按时间最新的标准执行。

(3)系统通过采购人聘请的第三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性能测评;

(4)按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提交因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文档资料(含纸质和光盘)以及源代码,包括但不限于:

①项目启动阶段:《开工申请》、《项目实施方案》;

②需求分析阶段:《调研计划》、《调研记录》、《需求分析说明书》;

③设计阶段:《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数据字典》;

④编码阶段:《编码规范》;

⑤测试阶段:《测试计划》、《测试用例记录》、《测试报告》(包括文件配置表,现场测试报告等);

⑥试运行/上线阶段:《试运行/上线计划》、《培训方案》、《试运行总结报告》;

⑦过程文档:《例会记录》、《开发进度月报》、《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资料》;

⑧验收阶段:《项目试运行总结报告》、《项目竣工总结报告》;

⑨交付使用:《系统定制内容的源代码》、《用户操作手册》、《系统管理员手册》、《系统安装维护手册》(含参数配置说明、系统崩溃及恢复步骤文档)、《系统软硬件集成手册》、《常见问题及解答》、第三方产品的技术说明和操作、维护资料等。

连续两次竣工验收不通过,视为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系统质量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予验收,有关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3、年度服务考评

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进入两年的免费维护期,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本项目系统运维服务。服务期满后,投标人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向采购人和监理单位提交运维服务相关文档和年度服务考评申请,由采购人组织考评验收。

连续两次年度运维服务考评不通过,视为投标人提供的年度运维服务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予验收,有关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具体验收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质保期或售后服务:

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两年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在服务有效期内,中标人应制定运维服务保障方案,提供及时、可靠、安全、高效的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组建本项目系统运维服务团队,系统日常运行监测巡检,系统业务及技术咨询,软件功能升级改造、缺陷修复和性能优化等。

1、制定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方案

应根据软件开发项目运维服务有关规范,结合本项目需求,本项目系统运维服务上应制定详细的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保障方案,严格按要求提供及时、可靠、安全、高效的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

2、组建运维团队

在服务有效期内,组建不少于3名原厂家技术工程师作为本项目系统的运维保障团队,为本项目系统提供7×24小时运维服务和技术支持。驻点工程师要求能完全胜任运维工作并有相应的资质及能力。

3、系统运行监测及巡检

在服务有效期内,对本项目系统的日常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包括网络、服务器CPU、内存、磁盘空间、系统日志、平台运行日志、数据备份等,提前发现和处置平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风险。按月定期对平台运行进行巡检,提供书面巡检报告。

4、系统故障处置

在服务有效期内,为本项目系统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出现故障时,维护工程师应在接到报障后10分钟之内相应,半个小时内到现场处理障。一般故障半个小时内解决故障并恢复平台系统正常运行,复杂故障2个小时内解决故障并恢复平台系统正常运行。的确因技术复杂或不可抗力,无法在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将2小时内提出详细解决方案及计划,交给采购人确认。

5、系统运维和优化完善

主要包括应用级运维和系统级运维两大方面。系统级运维包括业务流程、表单调整,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维护等;应用级运维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功能升级优化、系统维护、缺陷修复、功能修订、性能优化、故障检测等。

6、数据备份和恢复

制定应用级容灾、数据备份和灾难恢复实施方案。按照应用级容灾要求,对本项目系统软件进行部署,同时按要求定期(每周一次完全备份,每天增量备份)对项目系统服务器配置信息和数据库业务数据进行备份。在需要或灾难发生后,及时重建运行环境,恢复备份数据,确保服务器配置信息和数据库业务数据完整、有效、安全,不丢失。

(六)付款方式:
    1、首笔进度款:合同签订,采购人2020年财政预算下达后,中标人向监理方和采购人提交支付申请和相应金额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支付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的首笔工程款。
    2、第二笔进度款: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建设实施内容,项目达到建设要求并竣工验收合格,且采购人2020年财政预算下达,中标人向监理方和采购人提交支付申请和相应金额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15]个工作日内后,采购人启动支付程序,向中标人支付第二笔进度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0%。
    3、项目尾款:本项目服务期满,中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年度服务考评,且采购人财政预算下达,中标人向监理单位和采购人提交支付申请和相应金额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15]个工作日内后,采购人启动支付程序,向中标人支付项目余款。

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发票,否则采购人的支付期限自动顺延,中标人不得以此迟延或拒绝履行合同;

本项目所使用资金为财政资金,以上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财政审核的时间,如因政府财政支付流程导致的支付延期,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也不能作为中标人延迟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理由。

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其它要求:

1、软件修改完善要求。在服务有效期期内,不涉及系统框架性基础平台调整的功能增加和修改,不再另行收费。一般性问题应在需求提出一个星期内解决,较复杂问题应在需求提出半个月内解决,的确复杂,开发工作量大的需求,解决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月。

2、等级保护要求。本项目系统达到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安全要求,且采购人将每年委托第三方进行一次安全测评,在项目系统运维期内,投标人应保证项目系统一直达到网络安全第三级的要求。如采购人检测结果显示该项目系统达不到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整改,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连续两次整改,经采购人测评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投标人提供的软件系统质量不合格。

3、兼容性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系统软件可以根据采购人需求,部署在国际国内知名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环境下,可以兼容各种主流的浏览器,并保证软件持续、稳定、高效、安全运行。在服务有效期内,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在新的环境重新部署本项目系统软件,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满足采购人要求,并不得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4、系统对接报价要求。本项目系统需要对接的系统比较多,投标人须承诺如若投标人已经完成的系统对接,在韶关市也需要对接类似系统的,投标人不得另行收取费用,默认包含在投标人的总报价中,但第三方软件因对接本项目系统导致的升级改造费用除外,另外需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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