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商务要求
-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江门市人民医院全数字化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要求”)。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中的核心产品为全数字化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同一品牌的核心产品可有多家投标人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 投标人应当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Ⅱ类医疗器械)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Ⅲ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应当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所属类别;(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的除外)
- 投标人所投报的医疗器械应当是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投报进口产品,投标人如投报进口产品的,本项目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销售,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应当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若采购人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为节能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而不是节能产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而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人如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投标人所投报的软件需为正版软件。
-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全新未使用的设备,设备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 应能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的型号、规格、生产商。并提供所有设备的附件、说明书和技术咨询。投标人如投报进口设备的,还必须具有合法正规进口手续和相关凭证,并自行负责办理有关进口手续,验收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投标人所投报的设备必须成套和完整,在技术要求中未列明但属于设备运行的所需附件必须一并投报。如果在安装运行过程中发现有缺项漏项,且又是设备正常运行所必要的,投标人应当无偿提供。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正常使用下,保证设备正常使用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详细标明其种类、生产厂家、编号、单价和合计价。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全部或有选择性地购买。此价格应在投标价格表中单列。
-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在生产、安装和调试时应能满足国际或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
11. 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软件硬件的供应、进口、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投标人(非广东省内注册的)应当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可正式注册或委托形式,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服务能力,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包括技术人员、响应时间及备品、备件方面等)。
- 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签订。
-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 交货地点:江门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合同为准)。
- 交货时设备需安装调试后,经测试合格由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签字验收。
18. 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 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3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金额的 30%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 设备运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的 3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金额的 65%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 设备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一年后的 30个工作日内,将余下款项
(合同总金额的 5%)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19. 售后服务:
- 设备的保修期至少为三年,保修期内维护及提供备品、备件的费用包含在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内;终身售后服务。无论在保修期内或保修期外,投标人需提供上门服务。
- 设备发生故障后,自报障时起算,12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形成解决方案。
- 厂家工程师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的各项功能。
(技术要求中有特别要求的以技术要求为主)
- 投标人需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提供实地设备操作、维护培训等服务。
- 操作说明书等全部技术资料在交货验收合格后移交采购人。
-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问,并就有关问题予以正式解答。
- 本次政府采购的服务对象为医疗卫生机构,投标人在价格上应予以充分的优惠,并提供最佳的售后服务。
注:“商务要求”中的内容有与“技术要求”中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技术要求”中的要求为准。
二、 技术要求
(一)货物名称及数量:
全数字化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一套
(二)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一)设备用途:
全数字化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主要用于腹部、心脏、妇科及胎儿检查、血管、小器官、肌肉骨骼、神经、术中、弹性、造影及介入等方面的临床诊断和科研教学工作。具有最新平台,具备持续升级能力,可满足临床开展新技术应用的需求。
二)主要技术规格及系统概述:
- 主机系统性能概括
- 高分辨率彩色液晶显示器≥22英寸,自发光 OLED 显示器,分辨率
1920*1080P。
- 操作面板具备液晶触摸屏≥6英寸,按功能分区,支持多点触控。触摸屏可调节仰升角度。
- 全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系统主机。
▲1.4 全聚焦相干成像,整个图像区域无焦点,支持所有探头及应用条件。
- 具有自动余辉调节技术,随检查需要自动调整,无需手动调节。
- 具有自动闪烁伪像抑制技术,自动消除运动造成的彩色伪像,提高彩色显示分辨率。
- M型成像单元(包括灰阶M 型和彩色 M 型)。
- 数字化频谱多普勒显示和分析单元(包括PW、CW 和 HPRF),支持实时二同步/三同步显示模式。
- 自动频谱优化技术,冻结时即可自动优化频谱为最佳,无需特别按钮。
- 彩色多普勒成像技术:彩色多普勒速度图、彩色多普勒能量图。
- 具有组织多普勒成像单元,可支持彩色、谐波、PW、M型多种模式。
- 具备电影回放及剪辑功能。
- 具备高分辨率局部图像放大功能。
- 具备高清放大功能,并可增加感兴趣区细节显示及图像帧频。
- 高级空间复合成像技术,逐级可调可,与彩色和其他高级成像模式兼容。
- 智能化组织均衡技术,实时优化二维、频谱多普勒图像,适用于所有成像探头。
- 多参数自动优化成像技术,可实时无间断优化成像参数,维持图像均匀一致性,改进工作流程、提升诊断效率。
▲1.18 具备血管增强技术,通过数字化减影技术,有效减少大血管及微细血管结构中的噪声,提供更为清晰的血管壁定义和组织边界检测。有效增强深部血管和微小血管管壁、管腔、血管内膜等结构的显示能力,可用于周围血管、浅表组织及胎心检查等,并支持多级可调(附图证明)。
1.19 探头表面采用特殊材料,有效增强抓握力,减小手持探头力度, 降低操作人员运动损伤;探头前端采用特殊晶体材料有效降低热效应,提高图像质量,延长探头使用寿命。
▲1.20 主机具备耦合剂加热装置。
▲1.21 具备实时智能图像优化技术。
▲1.22 要求所投机型为最新机型,并具备持续升级能力。
2 先进成像技术
2.1 超宽视野成像技术:扩展成像视野,角度可达 360 度,具有屏幕速度指示器,获取过程可有暂停和退回操作,支持旋转、缩放及平移功能。
▲2.2 超声造影成像技术:具备低机械指数(Low MI)和中等机械指数(Mid MI)两种选择模式,实时超声造影及爆破成像技术,造影剂有效显示时间≥8 分钟,支持相控阵、凸阵、线阵、腔内探头应用。
2.3 提供助力式弹性成像技术,依赖患者呼吸或血管博得成像,无需手动加压,并具有半定量技术。
▲2.4 具有点式剪切波成像技术,定量组织弹性,可用文字标记测量点、结节或肝段,测量结果以M/S、KPa 值两种显示参数。有效检查深度≥
14cm。(提供图片证明)。支持相控阵、凸阵、线阵探头。
▲2.5 具备二维剪切波弹性成像技术,采用安全的声辐射力技术,可定性定量软组织弹性值,具有速度、位移、质量等多种质控模式,支持腹部、高频探头。测量取样框大小及位置可调,取样点数量无限制。
- 可选配斑点追踪技术,用于心肌整体和节段功能的位移、应变分析,可用于成人、儿童和胎儿心脏。
- 可选配腹部融合成像技术,将 CT/MRI的影像与实时超声图像结合, 用于诊断和介入治疗,支持相控阵、凸阵、线阵探头。
3 测量和分析:(B 型、M 型、D 型、彩色模式)
- 一般测量:距离、面积、周长、角度等。
- 产科测量:可自动测量头臀径、双顶径、头围、腹围、股骨长、肱骨长等多个胎儿生长发育指标。
- 成人心脏及胎儿心脏测量功能。
- 外周血管、颅脑血管及腹部血管测量与分析。
- 多普勒血流测量与分析(包含自动多普勒频谱分析计算功能)。
4 图像存储、(电影)回放重现及病案管理单元
- 超声图像存档与病案管理系统,可按不同条件检索病历资料,病历与对应的超声图像同时显现,并可翻阅所检索的病历。
▲4.2 硬盘容量≥1TB。
- USB接口≥6 个,其中触摸屏上至少两个,可用于图像传输。
- 图像储存格式支持 DICOM或 PC 文件,无需特殊软件转换。
5 输入/输出信号
- 输入:VCR、外部视频、RGB彩色视频、S—视频。
- 输出:DP高清输出。
6 连通性:医学数字图像和通信 DICOM 3.0 版接口部件。三)技术参数及要求:
1 系统通用功能
1.1 高分辨率彩色液晶显示器≥22 英寸 OLED 自发光显示器,具有调节拉手及万象关节臂设计,可上下左右前后任意调节显示器位置,可前后折
叠。
▲1.2 操作面板具备液晶触摸屏≥15.6 英寸,触摸屏角度可调,以适应不同光线。可调角度≥20 度
1.3 操作面板人机工程布局,可进行高度调整及旋转。高度可调范围
≥22cm,左右旋转角度≥90 度。
▲1.4 探头接口选择≥4 种,均为无针式探头接口、可全部激活相互通用,具有磁吸式连接技术。
▲1.5 腹部凸阵探头有效最大探测深度≥40cm(提供图像说明)。
- 针对不同检查部位,预置最佳化图像的检查条件,减少操作时的调节,及常用所需的外部调节及组合调节。
- 安全性能:符合国家商品安全质量要求。
2 探头规格
- 频率:宽频、多频可变频成像探头,频率范围可调。
- 二维、彩色、频谱多普勒及谐波可独立调节。
- 探头类型:电子凸阵、高频线阵、相控阵心脏、超高频线阵、相控阵穿刺探头。
▲2.4 探头频率:
腹部凸阵探头:1.0-6.7 MHz; 高频线阵探头:2.2-9.9 MHz; 超高频线阵探头:4.6-17.8MHz; 相控阵心脏探头:1.1-4.9 MHz。
- B/D 兼 用 : 电子凸阵:B/PW; 电子线阵:B/PW;
电子相控阵:B/PWD、B/CWD。
3 标准探头配置要求
- 高频线阵探头(血管)。
- 超高频线阵探头(浅表器官)。
4 二维灰阶显像主要参数
- 扫描线:二维图像每帧图像线密度≥512。
- 数字式声束形成器:数字式全程动态聚焦,数字式可变孔径及动态变迹,A/D≥14 bit。
- 增益调节:深度增益补偿≥8段,B/M 可独立调节。
- 二维图像增益调节 -20—+20 dB。
- 可视动态范围:10-80 dB。
- 回放重现:灰阶图像回放最高可达4000帧,30秒,并能进行测量和计算。
- 高清放大功能:增加感兴趣区细节显示及图像帧频。
5频谱多普勒
- 显示模式:脉冲多普勒 PWD、连续多普勒 CWD、高脉冲重复频率
HPRF。
- 频谱多普勒:可选中心频率≥3个。
- 显示方式:B/D、M/D、D、B/CDV、B/CDE、B/CDV/PW、B/CDE/PW、
B/CDV/CW 。
- 频谱多普勒取样容积:1- 2.0cm,多级可调。
- 最大测量速度:
PWD正或反向血流速度 ≥7.5 m/s;
CWD血流速度 ≥ 10 m/s。
- 最低测量速度≤0mm/s(非噪音信号)。
- 零位移动≥8级。
- 显示控制:反转显示、零位移、B-刷新、D-扩展、B/D扩展、局放及移位。
- 实时自动包络频谱并完成频谱测量计算。
6彩色多普勒
- 显示方式:能量显示(CDE)、速度显示(CDV)、方差显示、速度方差显示。
- 彩色增强功能:彩色多普勒能量图(CDE)、组织多普勒(DTI)。
- 具有双同步/三同步显示(B/D/CDV)。
- 彩色显示速度:最低平均血流速度≤5mm/s(非噪声信号)。
- 显示控制:零位移动、黑白与彩色比较、彩色对比。
6.6 显示角度调整:-20°— +20°(线阵探头)。
7 超声功率输出调节
8 记录装置
- 内置一体化超声工作站:数字化储存静态及动态图像,动态图像及静态图像可以AVI、JPG等PC 通用格式直接储存。
- 主机硬盘容量≥1T。
- USB接口≥6个。
- 技术手册:中文操作手册。四)售后服务要求:
- 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货物提供 36个月的无偿维修服务。
- 开机率≥98%,仪器故障要求 12小时内应答,24 小时形成解决方案。
- 设备生产厂家需在中国大陆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和设施,并配备受过专业培训的售后服务人员。
- 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设备生产厂家应在中国境内方便的地方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并保证 5年以上的供应期,提供 800 全国免费电话。
- 现场培训:厂家工程师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的各项功能。
(三)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为所投报全数字化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代理或经销授
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375 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1、本招标项目要求中凡标有“▲”和“★”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性能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应当满足这些要求, 其中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而是作为共同报价的基础,以方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比较。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质量和性能不得低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
3、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中的核心产品为全数字化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若同一品牌的核心产品有多家投标人参与竞争,则只推荐综合评估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评估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估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