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是南航二期一标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商采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F1-5号学生宿舍、F2-6号学生宿舍、F3-7号学生宿舍、F4-8号学生宿舍、连廊、教学楼、第二学生食堂、室外铺装、道路及雨污水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12985.42平方米;
二期生活区
溧阳市御湖城东侧皇仑村(二期)地块(南航天目湖校区)F1-5号学生宿舍:建筑面积:24156.35㎡(其中含底层架空层1554.59㎡),建筑高度:23.2米;
溧阳市御湖城东侧皇仑村(二期)地块(南航天目湖校区)F2-6号学生宿舍:建筑面积:17316.89㎡(其中含底层架空层1023.22㎡),建筑高度:23.2米;
溧阳市御湖城东侧皇仑村(二期)地块(南航天目湖校区)F3-7号学生宿舍:建筑面积:17306.11㎡(其中含底层架空层898.60㎡),建筑高度:23.2米;
溧阳市御湖城东侧皇仑村(二期)地块(南航天目湖校区)F4-8号学生宿舍:建筑面积:17171.40㎡(其中含底层架空层1004.45㎡),建筑高度:23.2米;
溧阳市御湖城东侧皇仑村(二期)地块(南航天目湖校区)F5-第二学生食堂:建筑面积:12621.34㎡,建筑高度:15.2米;
溧阳市御湖城东侧皇仑村(二期)地块(南航天目湖校区) F6-二期宿舍及食堂连廊一:建筑面积:1488.64㎡,建筑高度:11.3米;
溧阳市御湖城东侧皇仑村(二期)地块(南航天目湖校区) F6-二期宿舍及食堂连廊二:建筑面积:471.85㎡,建筑高度:10.2米;
溧阳市御湖城东侧皇仑村(二期)地块(南航天目湖校区) F6-二期宿舍及食堂连廊三:建筑面积:845.55㎡,建筑高度:8.8米;
2号教学楼
溧阳市御湖城东侧皇仑村(二期)地块(南航天目湖校区) A2-2号教学楼:建筑面积:20507.29㎡(其中含底层架空层2224.83㎡),建筑高度:23.80米;
溧阳市御湖城东侧皇仑村(二期)地块(南航天目湖校区) A2-L-2号教学楼连廊:建筑面积:1100㎡,建筑高度:10.1米;
二、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具体包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相应服务的人工工资、福利费、劳保费、保险费、培训、办公设备、工具、耗材、利润、管理费、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结算审计
投资决策阶段
□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 □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
□建设工程项目经济评价 □其它
工程设计阶段
□编制建设工程概算 □审核建设工程概算
□编制建设工程预算 ☑审核建设工程预算
□额设□设计方案经济比较 ☑其它
工程发承包/招投标阶段
☑审核招标文件造价控制条款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招标控制价/发包工程预算(标底)
☑审核工程量清单 ☑审核招标控制价/发包工程预算(标底)
☑参与审查经济标 ☑参与合同谈判,协助起草合同文本
□其它
工程施工阶段
□分析合同价款(投标报价/发包工程预算),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 ☑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
☑审核工程价款调整 ☑业主分包的专业工程招标咨询,材料设备询价
☑分析工程投资偏差,调整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其它
工程竣工阶段
□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 ☑审核工程竣工结算
□其它
造价咨询其它业务
□工程造价鉴定及仲裁咨询 □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
☑其它委托方要求的与本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它相关工作
三、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时间要求:
1、咨询人的工作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现场跟踪审计工作:
①、现场工程量计量误差≤±3%
②、设备、材料、服务等询价误差满意度≤80%
③、月工程计量报表审查(验工月报审查)误差≤±10%
(2)竣工结算审查工作:
①、结算审定价误差≤±2%。
经委托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复查,上述工作质量要求中第(1)项的①③子项误差每超过充许误差的+0.5%,委托人考核咨询人5000元,第②子项满意度每小于80%的5%,委托人考核咨询人5000元;工作质量要求中第(2)项的误差每超过2%的+0.5%,委托人考核咨询人10000元。
2、造价咨询服务的时间要求
咨询人应按如下时限完成相关咨询工作(时间以咨询人签收书面材料或收到电子邮件之日算起):
①、月工程计量报表(验工月报)审核不超过7个日历日;
②、设备、材料、服务等价格咨询不超过7个日历日;
③、跟踪审计报告在工程竣前质量验收后7个日历日内提交;
④、初步审计意见在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60个日历日内提交。
上述工作每延误一天,委托人对咨询人按1000元/天考核。
四、付款方式:1)、跟踪审计费的支付:按跟踪评审年度支付,即每个年度终了30日内支付该年度跟踪评审费。支付金额:按被跟踪工程项目节点确定,主体结构封顶付20%;主体竣工付2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付20%;工程竣工结算评审结束付20%,余款待项目考核结束后付清(工程结算审定价未审定前,暂按工程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最终按结算审定价确定跟踪评审费)。
2)、竣工结算审计费的支付:在提交工程结算评审报告后付50%,余款待抽查复审和考核结束后付清(未纳入抽查复审的,待考核结束后付清)。
3)、评审费以溧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4)、评审费经委托方(溧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由建设方支付给受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