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需求书
项目建设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技术要求、规划和文件等为指引完成:
需求
2.1
我市中心区位于珠江东岸主要核心交通走廊上。受山地、河道及全市路网格局限制,我市东部镇区及以远地区与珠江西岸(港口)交通联系均需经过中心区临近区域。同时由于我市高速公路和中心城区城市快速路存在较长路段相邻且平行、以及东西向干线道路少,路网不完善等原因,大量货运车辆为减小运输成本,利用较为完善平行高速公路的城市路网和快速路系统完成运输任务,严重地影响了城市客运交通。特别环城东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八一路-松山湖大道等道路受货运交通影响、货车占道行驶等问题,高峰时段交通拥堵严重,运行状况持续恶化,严重影响中长距离出行效率。
行时间:7:00-20:00。
限行范围:环城南路(莞长立交)—环城东路(崇焕中路),长约 17km;八一路(同沙立交)—松山湖大道(石大路) 路段,长约 8km 。
根据道路监控系统的设计原则,将监控点分布在车流、人流比较集中的道路交叉口、重点路段。为加大对违法车辆的监管执法力度东莞市,我局将建设货车限行区域固定式电子抓拍系统。首先,在限行路段新建货车限行监控的高清电子抓拍系统,对通行的车辆进行实时监控抓拍,通过前端抓拍取证、后端比对处罚的方式,实现有效限制货车通行及其他交通违章驾驶行为的目标;其次,为保障限行效果,提高监管质量,按照每公里至少配一套视频监控设备的密度的原则,需要在限行抓拍电警点位基础上配套建设视频监控设备;第三,为有效引导货车司机,避免货车司机盲目进入限货路段,配套建设3套LED可变信息诱导屏;最后,为满足前端高清监控接入平台应用的需求,配套建设一套管理系统。
限行路段示意图:
点位表
序号 |
位置 |
需覆盖车道数量 |
电警数量 |
视频监控 |
LED信息发布诱导屏 |
备注 |
1 |
莞龙路入环城东路辅道处北方向 |
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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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L杆 |
2 |
环城东路入口(警察学校前)北方向 |
4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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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旧路牌 |
3 |
环城东路入口(警察学校前)南方向 |
4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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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路牌 |
4 |
狮龙路环城路入口公交站旁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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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卡口杆 |
5 |
狮龙路环城路出口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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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卡口杆 |
6 |
银贵路天桥入环城东路处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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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L杆 |
7 |
年丰山庄环城路入口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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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L杆 |
8 |
年丰山庄环城路出口 |
6 |
6 |
|
|
利用天桥 |
9 |
环城路东站辅道入口 |
3 |
4 |
1 |
|
新建L型杆 |
10 |
东升路环城路入口 |
3 |
4 |
1 |
|
新建L杆 |
11 |
万科高尔夫入口 |
3 |
4 |
1 |
|
新建T型杆 |
12 |
马石山隧道前入口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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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L杆 |
13 |
黄公坑环城路跨线桥东方向 |
6 |
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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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天桥 |
14 |
黄公坑环城路跨线桥西方向 |
6 |
6 |
1 |
|
利用天桥 |
15 |
同沙水库跨渠桥环城南路辅道入口 |
1 |
2 |
1 |
|
新建L杆 |
16 |
林政路辅道入口 |
1 |
2 |
|
|
新建L杆 |
17 |
莞长路立交环城路入口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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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L杆 |
18 |
环城南路入松山湖大道辅道 |
2 |
2 |
1 |
|
新建L杆 |
19 |
松山湖大道入口(莞深高速跨线桥处) |
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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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L型杆 |
20 |
东部快速入松山湖大道辅道处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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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L杆 |
21 |
松山湖大道东风日产文体中心对出辅道 |
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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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L型杆 |
22 |
松山湖大道松沙路天桥(松山湖方向) |
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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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天桥 |
23 |
松山湖大道松沙路天桥(市区方向) |
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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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天桥 |
24 |
松山湖大道中医院路口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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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分局卡口 |
25 |
松山湖大道入口中石化加油站对面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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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L杆 |
26 |
松山湖往东莞方向松湖雅苑对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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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旧杆 |
27 |
环城北路庆丰路立交桥前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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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建龙门架 |
28 |
环城南路出口(东七路斜对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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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建龙门架 |
29 |
松山湖大道出口(往石大路出口方向)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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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建龙门架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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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警设备的功能和性能指标应能满足GA/T 497、GA/T833、GA/T496、GA/T1400-2017以及2019年东莞市《交警支队电子警察建设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用于文件识别的机动车图像格式包括:
(1)JPEG
(2)BMP
(3)PNG
(1) 须统一采用900万像素摄像机:图像分辨率不低于4096(H)×2160(V)。
(2) 车头抓拍须按照2车道覆盖,配备50mm镜头。
视频/图片均具备水印及校验功能。
OSD信息叠加:支持图片除时间与地点(通道地址)信息外,还具备车道信息(车道号/方向,以车辆行驶方向最左侧车道定义为车道1)、车辆信息(车速、车长、车身颜色及车辆类型)、违章信息(违章事件名称及违法代码)、支持叠加不少于2个以上的设备编码,符合《GA/T832-201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不建议将号牌信息作为OSD字符叠加在图像上。
OSD字符叠加规范应严格按照以下字符顺序生成:
设备编号+过车时间+过车地点+行驶方向+车道号+违法代码
须具备驾驶室人脸抠图功能,抓拍图片可以看清人脸,并可单独保存小图上传(人脸抠图分辨率像素不低于100*100);主驾驶人脸抠图率:不低于95%,副驾驶人脸抠图率不低于90%(在天气晴朗无雾,白天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夜晚辅助光照度不高于30lx情况下)。
驾驶室人脸抠图抓拍的人脸图片必须要达到人脸抠图分辨率相素点100*100(两眼瞳距40个像素点以上),以满足人脸比对分析需求。
抓拍机须统一采用900万像素摄像机:图像分辨率不低于4096(H)×2160(V),帧率不低于25fps,需支持H.265编码。
全景监控球机分辨率及低照度须达到400万星光级或以上,需支持H.265编码。
符合军队用小型汽车号牌、GA36-2014中的小型汽车号牌、新能源号牌、教练汽车号牌、武警用小型汽车号牌、警用汽车号牌、军用大型汽车号牌、军用摩托车号牌、武警用大型汽车号牌、GA36-2014中的大型汽车号牌、挂车号牌、低速汽车号牌、摩托车号牌、2012式军用车牌,应符合GA/T833-2016-《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
应具备沾污牌、阴阳牌、倾斜牌、变形牌、特殊牌、新能源车牌识别。
按照省交管局文件《关于做好“粤CXXXX港”号牌有关系统升级工作的通知》(广公交(传)字〔2018〕300号)要求,电子警察的前端设备及后台能对“粤CXXXX港”号牌(黑底、白字白框线)进行二次识别。
在天气晴朗无雾,白天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夜晚辅助光照度不高于30lx情况下:
(1)日间号牌号码识别准确率应不小于95%,夜间号牌号码识别准确率应不小于90%;
(2)日间号牌颜色识别准确率应不小于90%,夜间号牌颜色识别准确率应不小于80%;
(3)号牌种类识别准确率应不小于95%,未悬挂号牌的识别率应不小于80%。
应具备不低于16种车型识别,包括大客车、中型客车、大货车、中型货车、小货车、面包车、三厢轿车、两厢轿车、微型轿车、SUV-MPV、槽罐车、皮卡车、拖拉机、挂车、吊车、洒水车,识别率不低于95%(在天气晴朗无雾,白天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夜晚辅助光照度不高于30lx情况下)。
建议具备下述7种特殊车型识别,包括:油罐车、气罐车、液罐车、渣土车、挂车、危化品车、水泥搅拌车。
应具备车身颜色识别:不低于13种,包括:黑、白、灰、红、绿、蓝、黄、粉、紫、棕、青、金、橙等,白天车身颜色识别率:不低于95.0%,夜间车身颜色识别率:不低于90%(在天气晴朗无雾,白天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夜晚辅助光照度不高于30lx情况下)。
应具备驾驶员未系安全带识别,白天识别率:不低于90.0%,夜间识别率:不低于80%(在天气晴朗无雾,白天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夜晚辅助光照度不高于30lx情况下)。
应支持区分主副驾驶员未系安全带识别。
应具备驾驶员打电话识别,白天\夜间识别率:不低于80.0%(在天气晴朗无雾,白天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夜晚辅助光照度不高于30lx情况下)。
应具备驾驶员抽烟识别,白天\夜间识别率:不低于80.0%(在天气晴朗无雾,白天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夜晚辅助光照度不高于30lx情况下)。
应具备前窗是否有年检标志识别(在天气晴朗无雾,白天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夜晚辅助光照度不高于30lx情况下)。
应具备识别车窗是否有悬挂物,识别驾驶室纸巾盒,识别驾驶室香水盒。
系统能够准确捕获、记录车辆通行信息(车辆正面与尾部的图片),对通过车辆的捕获率不小于99%。记录的车辆信息除包含图像信息外,还包括文本信息,如日期、时间(精确到秒)、地点、方向、号牌号码等。车辆信息写入关联数据库,并将相关文本信息叠加到图片上。
系统在电子警察设备可检测的范围条件允许的情况内,还具有以下其它违法行为记录功能:
逆行记录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记录
压线/变道记录
系统采用视频检测技术对车标进行识别,可对105种车标进行识别,可供用户根据车标来查询通行车辆,为公安交通管理和刑侦案件侦破提供了科技新手段。
系统前端设备能根据光线的变化或时间的控制自动改变摄像设备的工作参数,自动打开或关闭补光设备,确保记录图片的清晰。
系统采集的图片可在外场终端设备做备份存储,时间不低于7天,按照数据存储时长的要求配置不同容量的硬盘。系统可根据预先的空间分配,优先保证足够的图片存储空间,保证核心数据不丢失。
系统具备车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报警和布控车辆自动比对报警功能,比对方式包括精确比对和模糊比对。
通过检测数据,统计交通流参数,包括流量、车速、时间占有率、车长、车头时距等,其中流量采集准确度不小于90%;交通数据统计周期可按需求进行设置和输出,并支持丰富的图形报表及数据导出。
系统支持断点续传功能。当遇到网络中断或其他故障时,车辆信息存储在终端设备中,待故障排除后自动续传。
按照《GA/T832-201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的要求,24h内计时误差不超过1.0s,确保所有前端设备点位每日至少与电子警察中心系统时钟同步一次。
系统可以实时查看前端设备的运行状态。能通过网络实现远程维护、远程设置和远程升级等功能。
前端所有设备接入本次建设的货车限行电警管理平台,平台将过车数据推送至市局KAFKA和稽查布控平台。
为保证数据能正常上传,违章证据照片需要做压缩处理。可对同一违法行为的视角图片进行压缩拼接,对需要做压缩处理的图片进行压缩处理,然后做转存和上传处理。
可以通过综合条件查询出等待上传的违法信息。对查询出来的等待上传的记录可以选择全部直接上传或者选中直接上传。默认情况下,是后台程序定时上传违法记录。
可以通过综合条件查询出上传失败的违法信息。对查询出来的上传失败的记录可以选择重新全部直接上传或者重新选中直接上传。
可以通过综合条件查询出上传成功的违法信息。对查询出来的上传成功的记录可以进行导出操作。
电子警察系统取电如不能利旧原有监控点位或卡口电源,须单独向供电部门报建取电,且引电电源线不低于10平方毫米。
接入线路须采用运营商独立光纤传输回交警支队。光纤制式不限,单个抓拍单元传输带宽不小于6M,过车图片、违法图片须分开存储。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车辆库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方案》、《广东省公安机关车辆库建设技术要求》、《关于印发2017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视频防控网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省市信息资源服务平台数据对接工作的通知》(粤公科信办【2017】116号)要求,前端数据回传至信息资源服务平台不能超过20秒。
电警设备具备定时自检功能,定时对自身软硬件功能进行常规检查,并回传检查日志。一旦设备工作异常,自动反馈异常信息至管理平台,提示人员进行维护。
通过建设一定的信息传播媒介,向交通参与者提供道路的实时运行情况,提醒、建议或控制交通参与者选择最佳的行走路线,安全迅速的到达目的地,从而避免和减少行程延误和损失,从宏观上通过合理诱导交通流以优化交通流在整个路网的合理分配,提高路网的运行效率。
为满足以上功能要求,本项目需建设扩建交通信息发布系统,新增城市快速路上的LED交通诱导屏,通过诱导屏发布的多样化的交通情报信息,从而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为公众服务。
序号 |
模块名称 |
功能点 |
1 |
视频专网数据接入模块 |
建立专门的数据接收服务程序,负责对所有电子警察等系统的数据文件接收服务,搭建支队统一电子警察接入模块,支持FTP和Webservice接口方式; |
2 |
||
4 |
转发违法数据服务,将从FTP接收违法数据调用接口,写入电警联网平台,完成数据统一汇聚; |
|
5 |
异常数据上报,对无法写入电警联网平台的,需要将数据统一上报,以备对异常数据文件进行查询分析,了解出现异常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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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本次建设预留违法智能预审接口,可后续接入智能预审服务器,以便实现以下应用:前端上传违法图片,写入AI智能分析模块,并根据返回结果,系统过滤违法无效照片,包括违法类型不一致、识别不到车牌号码。支持按设备配置是否需要智能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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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边界前置服务 |
负责将视频网电子警察联网平台实时违法数据上传到公安网联网平台和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支持根据用户需求,按设备进行配置; |
8 |
系统接口 |
对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 |
9 |
与”六合一“平台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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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与市局车辆库“KAFKA”平台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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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与信息诱导屏系统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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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UI/UE设计 |
设计系统用户全局和局部操作界面,交互式UI以及其他显示菜单、表单等,提高系统使用体验; |
13 |
系统管理 |
基础管理,系统基础管理模块提供一系列手段和工具帮助系统管理和维护人员对平台进行有效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
14 |
用户管理,为平台提供增加、删除、查询、修改用户角色的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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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数据角色,为平台提供增加、删除、查询、修改用户可访问到的基础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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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权限角色,用于对系统安全维护管理,通过对不同用户授予不同权限,来管理各个用户对系统访问的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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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交通违法管理 |
违法记录筛选,违法记录筛选时系统将按分组模式自动将待筛选的记录分配给筛选用户;筛选时可以修改相关违法记录信息,对于不符合的也可进行删除;分组按违法行为、违法地点,按设备采集机关分配给用户审核; |
18 |
违法记录补传,用户可对根据违法车牌号、车牌号种、筛选部门、违法时间等条件查询具体车辆违法记录,对违法上传失败的,用户可进行修复后重新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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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违法记录查询,对违法车辆违法记录进行查询,支持按日期、时间段、车牌号码、违法行为条件进行筛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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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违法上传日志查询,支持查询违法上传记录相关日志信息,包括系统操作时间、操作人、操作单位、操作内容、操作过程、结果等。提供日志按照日期导出或全部导出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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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车辆信息查询,根据车牌号码,关联车管所登记信息查询,包括违法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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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驾驶人信息查询,根据输入身份证号码或驾驶证档案编号,关联车管所登记信息查询。包括违法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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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无效数据核查,支持用户对删除违法记录进行抽查,可按日期、删除操作人员、删除审核人员、删除记录恢复操作等多个条件进行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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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违法导入功能,根据实际业务需求,有时需要对大量车辆违法信息进行人工录入,平台支持按照一定的格式从文件中批量导入车辆违法信息。例如:违停抓拍、视频数据中提取违法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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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根据业务需要,对已上传的交通违法进行导出,与违法告知邮政寄递进行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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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业务配置 |
可对指定类型的电子警察设备或卡口设备上传的2张及以上过车图片进行限行等违法行为的图片合成; |
27 |
限行功能配置,对于货车限行点位抓拍的过车数据,电警联网平台支持过车数据的接入,并同步读取六合一平台车驾库信息核对车辆情况,以判断是否属于限行车辆,并生成对应的违法数据上传集成指挥平台完成审核录入。读取到的六合一平台车驾库信息将在电警联网平台缓存至少7天,以保证数据快速核验。(限行设置的条件需要支持自定义设置,卡口点位,时间,核载重量,使用性质,违法类型包括货车限限行、凌晨2-5点大客车限行、危险品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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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货车通行证系统管理:用于货车通行证审核,包括通行证登记内容、审批意见和打印输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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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违法去重配置,根据违法行为、时间范围等规则过滤重复违法行为,支持按违法类型自定义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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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实时违法布控,用于根据设备配置是否实时写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实现实时违法未处理预警布控,根据设备配置,支持批量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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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勤务管理 |
违法业务统计,根据日期时间、部门、人员统计违法业务工作量情况,违法记录筛选数量、无效数量、审核数(集成平台)、撤销数量(集成平台)等。支持EXCEL表导出; |
32 |
重点违法行为统计,按时间周期统计分析辖区各大队重点违法行为数据统计,支持闯红灯、压实线、闯禁行、安全带、超速、违停、未带头盔、无年审、无证、报废、无牌、遮挡车牌、超载等违法行为统计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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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交通违法缴款统计,统计分析时间周期内各镇区内违法缴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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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设备管理 |
设备监测,支队电警联网平台完成各镇区违法数据接入汇总后,将支持对镇区各路口违法设备进行数据运维监管,对于异常路口设备(如无违法数据、违法数据量偏差过大、录入率偏低等)可实现运维监测,以供录入人员可及时通知各大队维护单位对异常设备进行维护处理; |
35 |
取证设备备案,系统支持监测设备备案管理功能,可实现对设备信息的录入、编辑、查询、维护、报废等设备管理功能。系统能够自动同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或六合一平台已备案设备; |
根据市局《东莞市公安局视频监控建设系列技术规范及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电子警察联网宜就近接入分局的视频监控点或卡口光纤链路,避免重复敷设光纤。
抓拍单元的传输带宽大于6M/车道。
治安卡口、电子警察使用视频专网IP地址,链路的网络层使用IP 协议,文件传输方式使用FTP 或SFTP 协议,图片格式为jpg。
传输架构要求
按照《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卡口、电子警察建设联网及数据传输技术规范》数据传输架构应满足如下要求:
图 31前端设备联网架构图
将电子警察数据联网共享到分局、市局,提升电警数据实效性,必须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子警察及卡口前端设备联网机制。根据《全市视频建设及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电子警察和卡口联网机制将于2020年底同步建成。2020年底卡口和电子警察前端设备联网应按照上图所示前端设备联网架构图实施,即电子警察数据完成汇聚后,可采取平台直接对接方式传输数据,将电子警察数据推送至资源服务平台供市局使用;分局若提出电警数据使用需求,可按需从资源服务平台自行申请调用。
安全要求
1、网络访问控制
访问控制是网络安全防范和保护的重要策略。前端设备接入应采用CA认证系统、内置数字证书等方式或技术,通过IP及MAC绑定、访问认证、网络权限控制、目录级控制以及属性控制等多种手段相互配合,保护系统网络安全性。
2、防篡改信息加密技术
加密技术为信息安全、完整性提供了可靠保证。车辆图片应采用基于密码的数字签名和身份认证,加密芯片、数字水印等技术,实现对车辆图片防伪、防篡改和防删除功能。
项目需对交通基础数据和交通业务数据进行集中统一的存储和管理,对相关交通管理信息进行采集和录入,采集的交通基础信息主要包括交通静态信息、交通动态信息和交通历史信息三种。
存储类型及容量测算方法如下:
1、高清视频录像容量计算
900万像素的高清视频图像以1080P格式(1920x1080P)按8M码流、25帧/秒进行存储,X路高清视频存储时长为30天,视频存储容量应需为(TB):
8 Mbit ×3600秒 × 24小时 × 30天 × X路 / (8 × 1024 × 1024)
2、高清抓拍图片容量计算
车流量按10000车次/天/车道计算,每辆车2张图片,每张图片的大小为0.5MB,车道数共X条,图片存储时长为30天,图片存储容量应需为(TB):
10000车次×X车道×2张×0.5MB×30天/1024/1024
在项目中,抓拍电警和视频监控摄像头数量共为96+11=107路,需覆盖车道数量为83条。因此,
视频存储容量为:
8 Mbit×3600秒×24小时×30天×105路/(8×1024×1024)=264.5TB
图片存储容量为:
10000车次×83车道×2张×0.5MB×30天/1024/1024=23.7TB
视频和图片的存储容量之和为:
264.5+23.7=288.2TB
容量考虑10%的冗余,则实际需配置的存储容量约为320TB。
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147号)、《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本项目应具备第二级安全保护能力,即应能够在统一安全策略下防护系统免受来自外部有组织的团体、拥有较为丰富资源的威胁源发起的恶意攻击、较为严重的自然灾难、以及其他相当危害程度的威胁所造成的主要资源损害,能够发现安全漏洞和安全事件,在系统遭到损害后,能够较快恢复绝大部分功能。
等级 |
对象 |
侵害客体 |
侵害程度 |
监管强度 |
第一级 |
一般系统 |
合法权益 |
损害 |
自护保护 |
第二级 |
合法权益 |
严重损害 |
指导 |
|
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
损害 |
|||
第三级 |
重要系统 |
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
严重损害 |
监督检查 |
国家安全 |
损害 |
|||
第四级 |
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
特别损害 |
强制监督检查 |
|
国家安全 |
严重损害 |
|||
第五级 |
极端重要系统 |
国家安全 |
特别严重损害 |
专门督查检查 |
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视基础安全、物理安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如下所述:
1、基础安全
需要制定信息安全体系结构、信息安全框架、信息安全模型、加密技术、签名技术、完整性技术、鉴别机制、访问控制机制、抗抵赖机制、公证机制、事件检测和报警、安全审计跟踪、安全回复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
2、物理安全
需要制定物理环境和保障、产品安全、介质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
3、网络安全
制定网络安全、安全协议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
4、应用安全
制定软件应用平台、人机接口、安全工程和服务、人员资质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
5、数据安全
制定数据的备份与回复、容灾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
6、安全管理
制定管理基础、系统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
项目作为东莞市城市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充分利用其它政府职能部门已建的信息系统采集的相关信息,并为其提供交通管理方面的相关信息,实现信息资源的交换和共享应用。
需要与东莞市公安局建设的卡口系统(KAFKA系统)进行数据交互,相互共享车辆通行信息。
东莞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已建设“市政务资源共享平台”,平台汇聚东莞市各相关部门的数据,支队统一通过“市政务资源共享平台”共享相关部门的数据。
通过政务服务办公室全市统一的互联网合作渠道和数据接口,东莞市交警支队应加强与互联网公司战略合作,与互联网公司在电子地图、交通事件信息、交通阻断信息、交通拥堵信息、分车型的流量信息等方面进行数据共享与交换。
本项目应对城市交通数据按照系统建设进程进行逐步开放。对外公开和开放的数据主要包括:
1、交通基础数据。包括机动车保有量数据及车种组成、驾驶员数据及不同驾照组成、不同等级道路里程及路面情况等。
2、交通基础设施数据。包括交通信号灯位置、类型、名称;道路限速标志、单行标志、货车限行、禁左标志、限重标志等交通标志的位置和名称;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超速违法取证系统、闯禁行违法取证系统等违法取证系统前端取证设备信息,如地理位置、违法行为抓拍类型等。
3、交通秩序数据。包括交通管制信息,含管制类型、封闭路段、封闭方向、封闭入口、封闭出口、管制开始及解除时间、交通组织方案描述等;交通公告信息、单行线信息、禁行信息、桥梁限重信息等。
4、交通运行状况数据。包括实时车速和历史车速、最近一小时流量和历史流量、最近一天流量和历史流量、最近一月流量和历史流量、最近一年节假日高峰小时流量、道路旅行时间、交通指数(拥堵指数、拥堵延迟指数)、易发违法点(段)、事故多发点(段)、交通拥堵高发点段、节假日出行路况、道路通行车辆总量、外埠车辆通行总量、出行OD数据等。
5、交通视频信息。主要包括主城区道路监控和高速公路监控设备上传的视频图像数据。
900W一体化抓拍单元(环保型)
序号 |
功能指标 |
技术规格要求 |
1 |
▲传感器 |
内置两个图像传感器,可分别输出黑白及彩色图像,并可对视频图像和抓拍图片融合输出(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
2 |
▲环保补光 |
支持配置爆闪灯白天和夜晚两种模式,可设置时间自动切换日夜模式,白天为白光,夜晚为红外(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
3 |
分辨率 |
最大图像尺寸:≥4096×2160像素;字符叠加时最大可支持4096×2800 |
4 |
视频编码 |
视频压缩支持H.265、H.264、M-JPEG、MPEG4 |
5 |
▲图片压缩编码 |
支持智能 JPEG编码,能够有效减小抓拍图片大小,压缩比0-100可设置,压缩区域个数1-6可配置(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
6 |
▲悬挂车牌识别 |
支持对设定区域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是否悬挂车牌的情况进行检测并显示(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
7 |
年检标识检测 |
支持识别前车窗前设定区域内是否贴有年检标识 |
8 |
车身颜色识别 |
支持13种车身颜色识别,包括黑、白、灰、红、绿、蓝、黄、粉、紫、棕、青、金、橙;在天气晴朗无雾,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白天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晚上辅助光照度不高于30lx的条件下测试,白天识别准确率≥99%,晚上识别准确率≥97% |
9 |
车标识别 |
设备可识别250种车标,白天准确率≥97%,晚上准确率≥87% |
10 |
车型识别 |
支持23种车型检测,包括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微型轿车、小型轿车、两厢轿车、三厢轿车、轿跑、SUV、MPV、面包车、皮卡车、货车、小货车、二轮车、三轮车、集装箱卡车、微卡/栏板车、渣土车、吊车/工程车、油罐车、混凝土搅拌车、平板拖车,准确率不低于99% |
11 |
遮阳板检测 |
支持遮阳板检测功能,主驾驶检出率≥97%,副驾驶检出率≥92% |
12 |
人体属性识别 |
支持人体着装颜色、运动方向、年龄段、性别、是否戴眼镜、是否骑车、是否背包、是否拎东西识别。 |
13 |
▲人脸曝光 |
支持人脸区域自动曝光,可根据人脸区域和光照变化自动调节人脸区域曝光参数,可通过浏览器设置人脸自动曝光参考亮度、最短持续时间和人脸过滤时间(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
14 |
车辆子品牌识别 |
支持识别车头6600种车辆子品牌,车尾3500种车辆子品牌,在天气晴朗无雾,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白天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晚上辅助光照度不高于30lx的条件下测试,白天识别准确率均98%,晚上的识别准确率均≥96% |
15 |
▲非机动车违法检测 |
支持三轮车/二轮车载人、非机动车逆行、摩托车/非机动车不带头盔等功能检测(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
16 |
护罩透光率 |
护罩玻璃透光率≥99%; |
17 |
供电电压 |
电源电压在AC55V~310V的范围内变化时,设备能正常工作 |
18 |
防护等级 |
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6 |
900W一体化抓拍单元(常规型)
序号 |
功能指标 |
技术规格要求 |
1 |
传感器 |
图像传感器:采用1英寸GMOS |
2 |
分辨率 |
最大图像尺寸:≥4096×2160像素;字符叠加时最大可支持4096×2800 |
3 |
视频编码 |
视频压缩支持H.265、H.264、M-JPEG、MPEG4 |
4 |
车牌黑名单 |
支持车牌黑名单设置,最大可设置4200条黑名单 |
5 |
车身颜色识别 |
支持13种车身颜色识别,包括黑、白、灰、红、绿、蓝、黄、粉、紫、棕、青、金、橙;在天气晴朗无雾,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白天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晚上辅助光照度不高于30lx的条件下测试,白天识别准确率≥99%,晚上识别准确率≥97% |
6 |
车标识别 |
支持不少于250种车标识别,在天气晴朗无雾,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白天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晚上辅助光照度不高于30lx的条件下测试,白天准确率≥99%,晚上准确率≥99% |
7 |
▲车辆子品牌识别 |
支持识别车头6600种车辆子品牌,车尾3500种车辆子品牌,在天气晴朗无雾,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白天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晚上辅助光照度不高于30lx的条件下测试,白天识别准确率均98%,白晚上的识别准确率均≥96%(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
8 |
车型识别 |
支持23种车型检测,包括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微型轿车、小型轿车、两厢轿车、三厢轿车、轿跑、SUV、MPV、面包车、皮卡车、货车、小货车、二轮车、三轮车、集装箱卡车、微卡/栏板车、渣土车、吊车/工程车、油罐车、混凝土搅拌车、平板拖车,准确率不低于99% |
9 |
转向灯违法抓拍 |
支持检测抓拍车辆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违法功能 |
10 |
限行抓拍 |
支持禁左、禁右、禁止掉头违章抓拍;支持禁货、禁拖拉机、禁农用车、禁大客车、禁拖/挂车通行等违章抓拍 |
11 |
▲事故检测 |
支持检测两车相撞事故,并可上传设备位置信息及事故图片至平台(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
12 |
▲非机动车违法抓拍 |
支持三轮车/二轮车载人、非机动车逆行、摩托车/非机动车不带头盔等功能检测(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
13 |
▲图片压缩编码 |
支持智能JPEG编码,能够有效减小抓拍图片大小,压缩比0-100可设置,压缩区域个数1-6可配置(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
14 |
工作环境 |
高低温试验应满足﹣45℃~90℃ |
15 |
供电电压 |
电源电压在AC55V~310V的范围内变化时,设备能正常工作 |
爆闪灯(环保型)
序号 |
功能指标 |
技术规格要求 |
1 |
白光色温 |
色温>5500K; |
2 |
闪光能量 |
≥300J |
3 |
闪光持续时间 |
1/2000s |
4 |
最小闪光间隔 |
≤65ms |
5 |
补光距离 |
有效补光距离16m~25m |
6 |
工作温度 |
在-25℃~70℃温度范围内均能正常工作 |
7 |
寿命 |
≥1000万次; |
8 |
脉冲信号保护 |
具有脉冲信号保护功能; |
9 |
防护等级 |
不低于IP65; |
10 |
光栅 |
可外配光栅可有效减少周边光污染 |
补光灯
序号 |
功能指标 |
技术规格要求 |
1 |
光源类型 |
采用大功率暖光LED |
2 |
LED灯珠数量 |
16颗 |
3 |
发光角度 |
10° |
4 |
覆盖范围 |
单车道 |
5 |
最佳补光距离 |
16米~25米 |
6 |
触发方式 |
电平量触发 |
7 |
触发信号电平 |
4V~6V(高电平有效) |
8 |
触发频率 |
15Hz~250 Hz |
9 |
响应时间 |
≤20us |
10 |
频闪模式 |
支持自闪、跟随、自动频闪(外部摄像机触发)模式 |
11 |
设计寿命 |
≥50000小时 |
12 |
工作环境 |
工作温度-40~85℃ |
终端服务器
序号 |
功能指标 |
技术规格要求 |
1 |
硬件参数 |
设备采用嵌入式Linux实时操作系统,内存容量不低于2GB |
2 |
▲网络接口 |
16个10M/100M自适应RJ45接口、2个10M/100M/1000M自适应RJ45接口(其中1个为1000M可光电切换SFP接口,且与16个100兆网口处于同一网段) (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
3 |
视频接入 |
支持2路HD-TVI摄像机接入编码传输和录像,应能对接入的2路HD-TVI视频信号进行实时环通输出 |
4 |
▲网络映射 |
摄像机与客户端分别连接设备的不同网段时,客户端可以通过端口映射,跨网段直接访问摄像机,对摄像机进行操作(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
5 |
硬盘兼容 |
支持1块3.5英寸硬盘或2.5寸硬盘接入,最大兼容6TB硬盘 |
6 |
校时方式 |
支持web、NTP、外置GPS模块方式校时 |
7 |
▲数字水印 |
导出的录像和图片含有数字水印信息,可通过专用工具检测图片数据是否被篡改(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
8 |
数据防删改 |
样机内的录像、图片文件无法直接删除或者修改 |
9 |
工作环境 |
温度-45℃~80℃ |
400W违停球
序号 |
功能项 |
技术规格要求 |
1 |
传感器 |
摄像机靶面尺寸不小于1/1.8英寸 |
2 |
深度智能 |
内置GPU芯片 |
3 |
镜头参数 |
摄像机内置镜头,支持37倍光学变倍,镜头最大焦距不小于208mm |
4 |
分辨率 |
视频输出支持2592×1520@30fps,2048×1536@30fps,分辨力不小于1600线 |
5 |
红外距离 |
红外距离不小于550米 |
6 |
低照度 |
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0.0002Lux,黑白0.0001Lux |
7 |
云台控制 |
支持水平手控速度不小于800°/S,垂直手控速度不小于300°/s。水平旋转范围为360°连续旋转,垂直旋转范围为-20°~90° |
8 |
支持300个预置位,可按照所设置的预置位完成不小于8条巡航路径,每条巡航路径可设置不小于32个预置点。支持预置位视频冻结功能;支持优先控制功能。 |
|
9 |
▲滤光切换 |
具有三种滤光片,在白天、夜晚及有雾情况下可自动切换不同的滤光片进行成像。滤光片透过率不小于95%(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
10 |
▲快速聚焦 |
支持快速聚焦功能,当设备跟踪行人或机动车等移动目标并录像时,单帧回放录像文件,每1帧画面均应清晰可见。(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
11 |
网络性能 |
网络传输能力满足设备与客户端之间用350m五类非屏蔽网线直接连接,发送3000个数据包,重复三次,无丢包 |
12 |
视频编码 |
支持采用H.264、MJPEG、H.265视频编码标准; |
13 |
外部接口 |
支持7路报警输入接口,2路报警输出接口,支持1路音频输入和输出接口。有2个SD卡槽,最大支持512GB的SD卡。 |
14 |
违停抓拍 |
支持违法停车抓拍功能,且白天和晚上违法停车捕获率、捕获有效率均大于99% |
15 |
车辆识别 |
可识别不低于170种车辆品牌,车辆品牌识别白天准确率大于98%,晚上准确率大于97%。 |
16 |
可识别不低于3600种车辆子品牌,车辆子品牌识别白天准确率大于96%,晚上准确率大于93% |
|
17 |
可识别11种车辆颜色,车辆车身颜色识别准确率大于97% |
|
18 |
可识别10种车型,包括轿车、小型轿车、微型轿车、客车、中型客车、面包车、大货车、小货车、SUV-MPV、皮卡。车型识别白天准确率大于98%,晚上准确率大于97% |
|
19 |
▲占用公交车道抓拍 |
设备处于设定的预置违法场景,且开启违法占用公交车道规则时,能够对小轿车、大货车及面包车违法占用公交车道的行为进行抓拍(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
20 |
▲不按导向行驶抓拍 |
设备处于设定的预置违法场景,且开启不按导向行驶抓拍规则时,能够对车辆不按导向行驶的行为进行抓拍(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
21 |
防护性能 |
室外球机应具备较好防护性能,支持IP67;具备较好的电磁兼容性,支持空气放电20KV,接触放电10KV,15KV防浪涌 |
22 |
电源适应性 |
具备较好的电源适应性,电压在AC24V±47%或DC24V±47%范围内变化时,设备可正常工作 |
23 |
环境适应性 |
具备较好的环境适应性,工作温度范围可达-45℃到70℃ |
1.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发出开工令起90日内(国家规定春运期除外)交货、安装。
1.2 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风险转移
1.3.1 中标人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1.3.2 设备损坏、灭失的风险,在质保期结束之日起由中标人转移至采购人;
1.3.3 因设备验收不合格导致采购人拒收的,或双方解除合同,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1.3.4 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中标人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采购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1.3.5 根据本合同关于产权与风险转移条款规定,中标人承担设备到达交付地点并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直至质保期结束之前的所有风险。因此,中标人应按合同总价的100%价值为设备投保一切险、为派往采购人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为设备通过最终验收交付使用前活动可能涉及的第三方投保相关险种或同等保障措施,保险费用或保障成本均由中标人负责。
1.4 包装:
1.4.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由中标人负责。
1.4.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1.4.3 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2.1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安装调试。
2.2.1 采购人根据验收方案和实施办法,组织设备和人员进行调试和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包括在总承包费用中。
2.2.2 开箱验收的所有设备、器材在开箱时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合同要求。
2.2.3 拆箱后,供应商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供货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登记册作为验收文档之一。
2.2.4 设备到货验收由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组织,采购人和中标人派员参加。
2.2.5 设备到货验收前,中标人应提供材料设备清单、设备原厂供货证明、产品合格证、材料自检证明等材料。(电子产品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出产合格证、保修证)。
2.3 项目验收:
2.3.1 系统调试结束并符合招标需求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标准后,中标人应提供一套完整的技术文档,申请组织初验。
2.3.2 项目的初验由采购人组织验收组,验收组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中标人派员参加。
2.3.3 验收由采购人、中标人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
2.3.4 验收完毕,由验收组成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名。
2.3.5 初验通过,设备试运行3个月,采购人组织终验并形成终验报告。
3.1.1 在质保期内,保证所涉及所有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的比例不小于95%,对故障设备负责免费维修,对不能修复的设备负责免费更换。
3.1.2 质保期内,中标人无条件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整机进行维修和软件维护、应用软件升级,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1.3 中标人在接到报障通知后,务必在4小时内响应,16小时内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故障修复时间要求如下:
(1)常规故障:即一般故障,不影响整个系统正常的工作(抓拍设备、前端存储、补光灯等前端设备),采用更换零配件的方式维修后可保证现场设备正常运行的,12小时内确认设备故障,三天内修复设备,中标人维护人员电话通知采购人专职人员确认故障修复;
(2)线路、取电等涉及线路故障的,经抢修人员电话或邮件与保障人员确认后,需在48小时内确认故障,七天内修复故障。
(3)涉及基础、地下管线施工等需要报批施工的故障,经抢修人员电话或邮件与保障人员确认,具备恢复条件并取得审批许可后,需在7日内修复故障,如果修复涉及必须消耗的施工时间(如倒基础必须等水泥干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施工等),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延长修复时间,但中标人必须提供施工的进度报告说明情况。
(4)遇紧急安全情况(交通事故损坏、设备掉落等造成现场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情况),中标人接到电话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消除安全隐患。
如以上故障原因,造成需报建报批手续未审批造成延期,中标人三天内上报采购人原因请求协调和支持,可根据报建报批原因,经采购人确认后,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延长修复时间,但中标人必须提供施工的进度报告说明情况;
3.1.4 若主要设备的故障在72小时内仍未处理完毕,中标人须免费提供统一品牌、规格或相同档次的设备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用户的正常工作业务。
3.1.5 所有设备和软件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上门保修,即由中标人派员到采购人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3.1.6 中标人应负责系统运行的稳定性,负责免费更换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若中标人承担的软硬件系统在功能上、性能上达不到设计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及时完善的修改。
3.1.7 中标人须制定质保期内对系统的巡视治堵和对用户的回访计划。
3.1.8 中标人须承诺针对本项目配备足够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检测仪器及维修设备,并在文件中列出详细清单。如果半年内设备的主要硬件因质量问题造成无法正常运行,设备故障率达到5%,必须全部更换相关故障设备。
3.2 质保期满以后的技术支持:
3.2.1 中标人须承诺提供长期的版本升级和更新支持,属于软件存在的不完善问题,随时提供免费服务。
3.2.2 中标人须承诺提供长期的咨询和技术支持服务。
3.2.3 对于设计本系统的新建项目,中标人提供在技术方面和工程方面的配合工作。
3.3 人员培训:
3.3.1 中标人须对采购人进行免费的人员培训,须根据招标文件采购的设备及采用的相关技术,在文件中提出全面的培训计划和课程内容安排,并在合同签订后实施。
3.3.2 中标人须提供高水平的培训。培训营包括相关的各种硬件、软件的使用维护及简单的故障处理方法等。
★质保期从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3年。
4.1 在质保期内,若发现设备缺陷或设备与合同中的规定不符的情况,除采购人自身原因外,采购人有权索赔。中标人应免费更换索赔设备。若是轻微损坏,在中标人同意时可由采购人自己修理,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2 在质保期内,由于设备损坏导致停机,除采购人自身原因外,质保期因设备的停机顺延。在质保期内发生的设备损坏,中标人应向采购人赔偿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或赔偿采购人因此导致的全部损失。
4.3 中标人保证质保期满后,继续以不高于本合同折扣后的价格向采购人提供备件。
4.4 在3年质保期内,若非操作失误所致,设备及系统损坏或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予以随时更换,并免费安装,该设备保修期也相应顺延;若由于采购人使用、操作不当造成系统组成元件出现问题,中标人亦给予及时更换。在本系统与其它系统整合使用时,中标人的工程师将赴现场及时解决其它系统与本系统整合使用时所出现的问题。
4.5 在3年质保期内,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交通事故造成设备损坏以及设备被盗,中标人不承担修复责任;对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中标人先进行修复再由中标人向责任人追讨赔偿;对因被盗造成的设备损失,由中标人先进行修复,再由中标人向责任人追讨赔偿并进行修复;
4.6在3年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按合同总价的100%价值为设备投保一切险、为派往采购人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为设备在质保期内可能涉及的第三方投保相关险种或同等保障措施,保险费用或保障成本均由中标人负责。
工期:
自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之内(国家规定春运期除外),中标人必须完成本项目的供货、运输、仓储、安装、调试、施工等工作并向采购人申请初步验收,初步验收通过后进入为期90日的试运行,试运行通过后进行项目最终验收。
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每笔款项均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如下: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制定有效的工作计划方案,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向招标方申请支付合同总价的30%;项目建设完成,达到试运行条件,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合格,进入试运行状态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通过初步验收,设备试运行3个月,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办理完全部验收手续并收到中标方相应金额的发票后,在15天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款项。(每次付款后中标方须同时提供合法的票据,余款不计利息。)付款方式中所指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机构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采购支付部门的审查时间和支付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付款申请即视为采购人已履行付款义务,中标人不得以资金付款期限已过为由向采购人索赔或支付违约金。
其他
★1 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环保要求的设备。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对于影响货物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如果因为生产厂商无法提供的原因而提供其他品牌的设备或部件,投标人应明确说明和列出产品性能和市场情况比较表,并提出质量保证承诺。
2 用户需求书中如有列出的指标参数仅起参考作用。所建议的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超过参考指标表中所列技术指标。
3 中标人负责包括产品供货、配套备品备件提供、运输、安装、施工、调试、验收、质保期保障等相关服务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服务;
4 施工要求:项目中涉及到的路面施工,可能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如遇到路面管道不通,需要额外施工作业的(包括顶管作业,路面施工作业等),需中标方独自承担施工费用,此项目将不再提供额外费用。
5投标人必须承诺本项目报价要包括系统集成费、税金及检测费等费用
6配备专门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五年以上的项目管理从业经验,业务能力出众,管理能力经验丰富;本项目开始实施建设到质保期结束必须由同一个项目经理负责跟踪,能够积极与招标人、监理方沟通联系,跟踪反馈项目建设进度,积极响应招标人、监理方提出的合理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性能参数 |
数量 |
单位 |
一、前端监控系统 |
|
|
|
|
1 |
一体化抓拍单元(环保型) |
1英寸全局曝光GS-CMOS,900万网络枪,支持H.265,≥25fps,含电源、25mm或以上镜头 |
48 |
台 |
2 |
补光灯 |
环境LED补光灯,功能≤36W |
82 |
个 |
3 |
爆闪灯(环保型) |
白天白光、晚上红外,支持防炫目 |
82 |
个 |
4 |
一体化抓拍单元(常规) |
1英寸全局曝光GS-CMOS,900万网络枪,支持H.265,含电源、25mm或以上镜头 |
42 |
台 |
5 |
补光灯 |
环境LED补光灯,功能≤36W |
73 |
个 |
6 |
高清网络球机 |
≥400万像素,≥30倍光学变焦,内置GPU芯片,最低照度彩色:0.0002lx,黑白0.0001lx;支持H.265,GB28181协议 |
11 |
台 |
7 |
交通终端管理设备 |
最大接入8路高清摄像机、标配1块2T硬盘 |
19 |
台 |
8 |
智能交通终端管理设备 |
最大接入12路高清摄像机、标配1块2T硬盘 |
3 |
台 |
9 |
工业级交换机 |
2路千兆Combo端口(光电复用),12个百兆电口以上,网管 |
22 |
台 |
10 |
支架 |
三维万向支架(定制) |
223 |
个 |
11 |
杆体(含基础) |
6.5米高*40米宽龙门架 |
0 |
支 |
12 |
杆体(含基础) |
6*4L型杆 |
5 |
支 |
13 |
杆体(含基础) |
6*6L型杆 |
2 |
支 |
14 |
杆体(含基础) |
6*10L型杆 |
4 |
支 |
15 |
杆体(含基础) |
6*12L型杆 |
2 |
支 |
16 |
杆体(含基础) |
8*10+6T型杆 |
1 |
支 |
17 |
落地机柜(含基础) |
1250mm*600mm*410mm,根据环境定制高固定底座和高防雨顶,前后单开门,箱体喷塑,采用优质冷轧板,板材厚度门板2.0mm,箱体1.5mm;含供电模块 |
5 |
个 |
18 |
抱杆设备箱 |
650mm*450mm*400mm,含50mm高防雨顶,前单开门,箱体喷塑,采用优质冷轧板,板材厚度门板1.5mm,箱体1.5mm,后背焊接固定支架;含供电模块 |
17 |
个 |
19 |
配电箱 |
32A空开,配电箱体 |
23 |
个 |
20 |
自重合开关 |
自动重合闸漏电开关 |
23 |
个 |
21 |
电源防雷模块 |
20KA,220V电源防雷器 |
23 |
个 |
22 |
网络防雷器 |
5KA网络防雷器 |
23 |
个 |
23 |
零星材料 |
线缆接头、管弯头等 |
23 |
批 |
24 |
网线 |
超五类4对非屏蔽双绞线 |
3173 |
米 |
25 |
主电源线 |
RVV-3*10mm2 |
2364 |
米 |
26 |
分支电源线 |
RVV-3*1.5mm2 |
6760 |
米 |
27 |
接地线 |
BVR-25mm2 |
420 |
米 |
28 |
接地装置 |
偏铁,接地极角铁 |
23 |
项 |
29 |
PVC管 |
DN110*4mm |
2364 |
米 |
30 |
顶管 |
PE110*8mm |
295 |
米 |
31 |
维修手井 |
规格:500*500*600,井框、井盖 |
53 |
座 |
32 |
混凝土路面拆除及恢复 |
混凝土路面切割、拆除及恢复(宽:0.44m) |
805 |
米 |
33 |
绿化带拆除及恢复 |
绿化带拆除及恢复(宽:0.44m) |
819 |
米 |
34 |
挖沟槽土方及回填 |
挖土深度1m,回填沙土 |
674 |
米 |
35 |
余方弃置 |
土沙运输弃置 |
41 |
项 |
36 |
旧设备拆除 |
|
4 |
项 |
37 |
吊车租赁费 |
升降车租赁 |
3 |
天 |
38 |
电费报装 |
含电表及箱体 |
23 |
项 |
39 |
报建费 |
估列,含占道费、报建押金 |
23 |
项 |
二、前端诱导系统 |
|
|
|
|
1 |
门架式LED显示屏 |
1) LED管芯:全晶元 |
3 |
套 |
2) 像素间距:16mm |
||||
3) 箱体面积:约11平方米 |
||||
4) 显示屏亮度:双基色≥8000cd/m2 |
||||
5) 含接收控制卡 |
||||
2 |
龙门架(含基础) |
底部净高6米,横梁20米,支持人行走道 |
0 |
支 |
3 |
龙门架(含基础) |
底部净高6米,横梁25米,支持人行走道 |
3 |
支 |
4 |
抱杆设备箱 |
650mm*450mm*400mm,含50mm高防雨顶,前单开门,箱体喷塑,采用优质冷轧板,板材厚度门板1.5mm,箱体1.5mm,后背焊接固定支架;含供电模块 |
3 |
个 |
5 |
配电箱 |
交流380V,40A开关,箱体 |
3 |
个 |
6 |
电源防雷模块 |
20KA,220V电源防雷器 |
3 |
个 |
7 |
网络防雷器 |
5KA网络防雷器 |
3 |
个 |
8 |
零星材料 |
线缆接头、管弯头等 |
3 |
批 |
9 |
网线 |
超五类4对非屏蔽双绞线 |
15 |
米 |
10 |
电源线 |
RVV-5*10m2 |
215 |
米 |
11 |
电源线 |
RVV-3*4m2 |
114 |
米 |
12 |
接地线 |
BVR-25mm2 |
60 |
米 |
13 |
接地装置 |
偏铁,接地极角铁 |
3 |
项 |
14 |
PVC管 |
φ32PVC管 |
215 |
米 |
15 |
顶管 |
PE110*8mm |
15 |
米 |
16 |
维修手井 |
规格:500*500*600,井框、井盖 |
4 |
座 |
17 |
混凝土路面拆除及恢复 |
混凝土路面切割、拆除及恢复(宽:0.44m) |
11 |
米 |
18 |
绿化带拆除及恢复 |
绿化带拆除及恢复(宽:0.44m) |
137 |
米 |
19 |
挖沟槽土方及回填 |
挖土深度1m,回填沙土 |
155 |
米 |
20 |
余方弃置 |
土沙运输弃置 |
4 |
m3 |
21 |
吊车租赁费 |
升降车租赁 |
3 |
天 |
22 |
电费报装 |
含电表及箱体 |
3 |
项 |
23 |
报建费 |
估列,含占道费、报建押金 |
3 |
项 |
序号 |
模块名称 |
功能点 |
1 |
视频专网数据接入模块 |
建立专门的数据接收服务程序,负责对所有电子警察等系统的数据文件接收服务,搭建支队统一电子警察接入模块,支持FTP和Webservice接口方式; |
2 |
||
4 |
转发违法数据服务,将从FTP接收违法数据调用接口,写入电警联网平台,完成数据统一汇聚; |
|
5 |
异常数据上报,对无法写入电警联网平台的,需要将数据统一上报,以备对异常数据文件进行查询分析,了解出现异常的原因; |
|
6 |
本次建设预留违法智能预审接口,可后续接入智能预审服务器,以便实现以下应用:前端上传违法图片,写入AI智能分析模块,并根据返回结果,系统过滤违法无效照片,包括违法类型不一致、识别不到车牌号码。支持按设备配置是否需要智能预审。 |
|
7 |
边界前置服务 |
负责将视频网电子警察联网平台实时违法数据上传到公安网联网平台和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支持根据用户需求,按设备进行配置; |
8 |
系统接口 |
对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 |
9 |
与”六合一“平台对接; |
|
10 |
与市局车辆库“KAFKA”平台对接 |
|
11 |
与信息诱导屏系统对接; |
|
12 |
UI/UE设计 |
设计系统用户全局和局部操作界面,交互式UI以及其他显示菜单、表单等,提高系统使用体验; |
13 |
系统管理 |
基础管理,系统基础管理模块提供一系列手段和工具帮助系统管理和维护人员对平台进行有效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
14 |
用户管理,为平台提供增加、删除、查询、修改用户角色的接口; |
|
15 |
数据角色,为平台提供增加、删除、查询、修改用户可访问到的基础数据; |
|
16 |
权限角色,用于对系统安全维护管理,通过对不同用户授予不同权限,来管理各个用户对系统访问的权限; |
|
17 |
交通违法管理 |
违法记录筛选,违法记录筛选时系统将按分组模式自动将待筛选的记录分配给筛选用户;筛选时可以修改相关违法记录信息,对于不符合的也可进行删除;分组按违法行为、违法地点,按设备采集机关分配给用户审核; |
18 |
违法记录补传,用户可对根据违法车牌号、车牌号种、筛选部门、违法时间等条件查询具体车辆违法记录,对违法上传失败的,用户可进行修复后重新上传; |
|
19 |
违法记录查询,对违法车辆违法记录进行查询,支持按日期、时间段、车牌号码、违法行为条件进行筛选; |
|
20 |
违法上传日志查询,支持查询违法上传记录相关日志信息,包括系统操作时间、操作人、操作单位、操作内容、操作过程、结果等。提供日志按照日期导出或全部导出功能; |
|
21 |
车辆信息查询,根据车牌号码,关联车管所登记信息查询,包括违法记录。 |
|
22 |
驾驶人信息查询,根据输入身份证号码或驾驶证档案编号,关联车管所登记信息查询。包括违法记录。 |
|
23 |
无效数据核查,支持用户对删除违法记录进行抽查,可按日期、删除操作人员、删除审核人员、删除记录恢复操作等多个条件进行抽查 |
|
24 |
违法导入功能,根据实际业务需求,有时需要对大量车辆违法信息进行人工录入,平台支持按照一定的格式从文件中批量导入车辆违法信息。例如:违停抓拍、视频数据中提取违法数据。 |
|
25 |
根据业务需要,对已上传的交通违法进行导出,与违法告知邮政寄递进行对接 |
|
26 |
业务配置 |
可对指定类型的电子警察设备或卡口设备上传的2张及以上过车图片进行限行等违法行为的图片合成; |
27 |
限行功能配置,对于货车限行点位抓拍的过车数据,电警联网平台支持过车数据的接入,并同步读取六合一平台车驾库信息核对车辆情况,以判断是否属于限行车辆,并生成对应的违法数据上传集成指挥平台完成审核录入。读取到的六合一平台车驾库信息将在电警联网平台缓存至少7天,以保证数据快速核验。(限行设置的条件需要支持自定义设置,卡口点位,时间,核载重量,使用性质,违法类型包括货车限限行、凌晨2-5点大客车限行、危险品运输); |
|
28 |
货车通行证系统管理:用于货车通行证审核,包括通行证登记内容、审批意见和打印输出。 |
|
29 |
违法去重配置,根据违法行为、时间范围等规则过滤重复违法行为,支持按违法类型自定义配置; |
|
30 |
实时违法布控,用于根据设备配置是否实时写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实现实时违法未处理预警布控,根据设备配置,支持批量操作; |
|
31 |
勤务管理 |
违法业务统计,根据日期时间、部门、人员统计违法业务工作量情况,违法记录筛选数量、无效数量、审核数(集成平台)、撤销数量(集成平台)等。支持EXCEL表导出; |
32 |
重点违法行为统计,按时间周期统计分析辖区各大队重点违法行为数据统计,支持闯红灯、压实线、闯禁行、安全带、超速、违停、未带头盔、无年审、无证、报废、无牌、遮挡车牌、超载等违法行为统计分析。 |
|
33 |
交通违法缴款统计,统计分析时间周期内各镇区内违法缴款情况; |
|
34 |
设备管理 |
设备监测,支队电警联网平台完成各镇区违法数据接入汇总后,将支持对镇区各路口违法设备进行数据运维监管,对于异常路口设备(如无违法数据、违法数据量偏差过大、录入率偏低等)可实现运维监测,以供录入人员可及时通知各大队维护单位对异常设备进行维护处理; |
35 |
取证设备备案,系统支持监测设备备案管理功能,可实现对设备信息的录入、编辑、查询、维护、报废等设备管理功能。系统能够自动同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或六合一平台已备案设备;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性能参数 |
数量 |
单位 |
一、警务云计算资源 |
||||
1 |
公安云虚拟机 |
CPU:Intel Xeon E5-2650v2,8核vCPU,内存:32G, DDR3 1600 RECC内存,具备千兆网口、冗余电源、交流电源输入 |
台 |
10 |
二、警务云存储资源 |
||||
1 |
存储磁盘阵列 |
存储容量包含软件系统部署、结果库存储、以及日志及其他文件存储,共320TB |
320 |
TB |
三、数据库 |
||||
1 |
高性能数据库 |
无限制用户,采用大规模并行处理架构,具有线性扩展处理能力和出色的加载能力,提供对各个主流厂商的硬件及操作系统平台,包括Unix、Linux、 Windows的支持;提供数据不用转换就能在各个平台间移植数据,并且应用程序不用修改的功能 |
1 |
套 |
本项目采用的警务云资源由业主方协调提供,中标人负责警务云资源系统集成及软件部署;资源配置参考以上,可按实际需求调整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