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商务需求书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 |
1 |
合格投标人 |
详见投标邀请函中“供应商资格要求” |
2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报审稿,并需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3 |
服务地点 |
用户指定地点。 |
4 |
付款方式 |
一期: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的3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后,此预付款作为项目合同款。 二期:中标人完成提交初步成果后,并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对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按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并经采购人确认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的20%。 三期:中标人完成项目中期成果,并根据相关主管部门、评审组的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经主管部门审核并经采购人确认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的30%。 四期:采购人最终取得东莞市人民政府对《东莞市中医院路段(黄旗南片区)周边道路详细规划》的批复,接收完中标人各阶段提供的成果文件,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提交请款报告,并按规定审核结算完毕且经采购人确认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结算价的余款,为合同总价的20%。 |
5 |
报价内容 |
①报价应包含中标人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含各种税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②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
6 |
合同条款 |
投标人实质响应合同各条款。 |
第二部分 技术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2020年3月,广东东莞市宣布出台《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品质交通城市的实施意见》,聚焦当前交通体系中的短板和痛点,提出连续3年每年投入300亿元以上资金,开展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力争到2022年底打造内畅外联、立体高效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支撑东莞进一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
在交通强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背景下,东莞市交通发展迎来了很好的历史机遇,同时也面临小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公共交通发展不足、道路拥堵加剧、土地资源紧缺等严峻形势。为此,东莞提出开展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推出38大项共119条政策,推动交通体系实现从“以车为本”到“以人为本”、从“项目建设”到“体系重塑”转变。
松山湖大道中医院路段东连松山湖大道、东部快速路以及莞深高速上屯收费站,西接环城路、八一路,是松山湖片区、东部片区进出市区的主要通道。
由于松山湖大道、东部快速路、莞深高速等多条交通性主干道的车流,全部汇聚到松山湖大道中医院路段及同沙立交进行交通转换,造成该区域交通拥堵。高峰时期松山湖路段辅道拥堵延时指数高达7,平均车速在10km/h以下,从同沙立交位置算起排队长队约1公里。松山湖道路路段拥堵不仅严重影响沿线居民出行,而且大大降低道路通行品质。
针对东莞市中医院周边路网交通拥堵问题日益加剧,部分节点交通压力过大,路段过饱和,早高峰出城、晚高峰进城拥堵已成常态的问题,迫切需要开展松山湖大道中医院路段交通拥堵治理工作研究,加快提升周边道路交通、改善,缓解交通拥堵问题。
二、规划内容
(一)研究范围
1、黄旗南片区周边道路,重点路段包含:沿环城南路主线至东部快速干线,起点为西平立交,终点位于松山湖立交(含西平立交、莞长立交、长泰路-莞长路立交改造工程范围)、全长约10.5km,北侧延伸至同沙立交及松山湖大道衔接范围3.5km(含同沙立交、松山湖立交改造工程范围)。
2、黄旗南片区(含同沙科技园片区、松山湖大道中医院路段南北两侧)交通改善措施研究。
(二)研究内容及深度
1、通过对该片区交通量的系统梳理及分析,结合黄旗南开发及全市路网结构,进一步深化论证中医院路段拥堵的改善方案,结合近、中、远分步实施策略,提出不同阶段的解决方案。
2、通过开展包括环城南路扩容提升工程及沿线出入口改造工程、东部快速路延伸工程、同沙立交及松山湖立交改造工程、长泰路南延伸新建工程等的详细规划,系统研究论证项目研究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3、重点路段工程方案应达到工可深度,并辅以必要的地勘、物探等工作,充分研究论证工程方案及投资规模,部分节点(如与地铁共线共构、枢纽互通等)应以实施为导向,拿出方案设计,指导近期工程实施。
4、片区交通改善研究应包含交通改善总体思路、制定具体措施和总体方案、效果评估。
5、结合城市品质需要,开展品质道路工程方面研究,提出重点路段和工程景观、品质提升的具体方案。
三、规划深度要求
以工程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可行性研究深度对项目进行方案设计,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地道工程、排水工程、路灯、绿化、交通等配套设施服务工程的全部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四、项目服务期限要求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
1.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 2 个月内向招标方进行初步成果汇报,中标方须根据审查意见认真总结、修改、补充、完善初步成果。
2.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 4 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交项目的中间成果,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依据中间成果审查意见对项目成果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3.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的 6 个月内协助招标方开展并通过项目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按合同要求提交报审成果。
五、项目付款要求
一期: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的3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后,此预付款作为项目合同款。
二期:中标人完成提交初步成果后,并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对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按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并经采购人确认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的20%。
三期:中标人完成项目中期成果,并根据相关主管部门、评审组的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经主管部门审核并经采购人确认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的30%。
四期:采购人最终取得《东莞市中医院路段(黄旗南片区)周边道路详细规划》的批复,接收完中标人各阶段提供的成果文件,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提交请款报告,并按规定审核结算完毕且经采购人确认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结算价的余款,为合同总价的20%。
六、成果提交内容
本次研究形成《东莞市中医院路段(黄旗南片区)周边道路详细规划》的研究成果(文本,10份)及相关图集(PDF及CAD格式,10份),指导和应用于下阶段规划和设计。
七、人员要求
投入项目团队成员中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至少有6人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或路桥、或交通运输类)高级工程师(含副高)职称和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或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