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安吉两库引水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安吉两库引水工程概况:安吉两库引水工程由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发改审批[2019]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为线性引水工程,建设地点为安吉县、长兴县、吴兴区、南太湖新区。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赋石水库取水口、老石坎与赋石水库两库连通隧洞、输水隧洞和输水管道等。引水工程总长约77.45公里,其中输水隧洞(城门洞型,开挖尺寸为宽3.5米、高4米,采用钻爆法施工)65.64公里(含两库连通隧洞6.1公里),输水管道11.81公里。项目总投资约23.99亿元。工程建设期36个月。二、服务内容:
(一)本次招标项目为:安吉两库引水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技术支撑服务。
(二)项目服务内容为:
1、组织培训
组织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参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等开展有关质量与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内容等视工程建设情况确定。
2、现场检查
根据招标人监督检查计划并结合工程实际开展,施工高峰期暂定每年6次;非施工高峰期,视工程情况定。每次需派项目组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参加检查,时间3~5天。现场检查主要工作:
(1)检查施工现场、抽查工程资料,梳理发现的问题,提出检查意见;
(2)对前一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3、邀请专家
视工程情况,根据检查需要,邀请外单位相关专家参与现场检查。
4、质量抽检
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中标人应落实一家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在工程施工期,每半年组织不少于一次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每次抽检内容、部位、数量等视工程情况确定。
5、其他服务
(1)工程出现质量或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派员协助调查处理;
(2)派员参加相关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
(3)派员参加工程其他质量安全重要活动;
(4)每半年提交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技术支撑服务工作报告。
三、服务方式及期限:
成立项目组,采用定期及临时派员方式开展服务。服务期36个月(本服务期为预估计划,若因工程延期原因而需延长服务期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
四、服务及报价要求
1、服务人员要求:项目组成员5~7人,其中水工专业不少于3人、地质专业不少于1人。
2、为了本项目顺利进行,项目组人员原则上应固定。因人员离岗、伤病或不再适合参与项目服务等特殊情况需更换的,更换后的人员资质、业绩等要求不得低于投标时的人员标准。
3、项目组成员在参与项目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违反廉政纪律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更换后的人员资质、业绩等要求不得低于投标时的人员标准。
4、根据服务内容,招标人编制了《安吉两库引水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技术支撑服务费用清单》(附表1)及《质量抽检分项费用清单》(附表2),投标人应按照清单进行报价。项目服务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要求调整相应的数量。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服务项目数量增减、服务期可能延长等因素。报价应包含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结算时(含延长服务期费用),组织培训、现场检查、邀请专家3项费用的单价不变,数量按实;质量抽检分项清单中的单价不变,数量按实;其他服务费用按上述4项费用合计的20%计。
附表1 《安吉两库引水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技术支撑服务费用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备注 |
一 |
组织培训 |
组织监督人员、参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等进行相关培训(1天为1次)。 (费用包括组织费、授课费、场地费、餐费、资料费等) |
次 |
6 |
|
|
按次数 结算 |
二 |
现场检查 |
每次派项目组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时间3~5天。 (费用包括人员费、车辆费、食宿费、资料整编费等) |
次 |
20 |
|
|
按次数 结算 |
三 |
邀请专家费 |
根据需要,邀请外单位专家参与检查。 (费用包括专家劳务费、食宿费、交通费等) |
人.天 |
20 |
|
|
按人次结算 |
四 |
质量抽检 |
委托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 (费用包括组织现场取样费、试验费、食宿费、车辆费等) |
项 |
1 |
|
|
按实结算(详见《质量抽检分项费用清单》) |
五 |
其他服务 |
协助调查处理质量、安全事故;参加相关验收、重要活动等。 (本项费用按上述四项费用合计的20%计) |
项 |
1 |
|
|
本项费用=(一+二+三+四)×20% |
六 |
投标总价 |
|
|
|
|
|
附表2 《质量抽检分项费用清单》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内容 |
检测形式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合计 (元) |
1 |
水泥 |
常规 |
取样 |
5 |
组 |
|
|
2 |
砂 |
常规 |
取样 |
6 |
组 |
|
|
3 |
碎石 |
常规 |
取样 |
6 |
组 |
|
|
4 |
钢筋 |
常规 |
取样 |
10 |
组 |
|
|
5 |
止水铜片 |
常规 |
取样 |
2 |
组 |
|
|
6 |
混凝土 |
强度 |
回弹 |
45 |
组 |
|
|
7 |
强度 |
取芯 |
45 |
组 |
|
|
|
9 |
锚杆 |
拉拔力 |
现场试验 |
40 |
组 |
|
|
9 |
合 价 |
|
|
|
|
五、▲商务条款:
1、服务期:36个月(本服务期为预估计划,若因工程延期原因而需延长服务期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
2、投标人在报价时请慎重考虑项目成本及风险(含配备人员工资及保险、税费、管理费用、服务内容中所涉及的额外人员及机械设备费用等其他一切费用)。
3、付款方式:
(1)组织培训、现场检查、邀请专家等在每次完成后,中标人需提交签证单,由招标人签认后,作为结算依据;质量抽检以实际完成并提交检测报告的检测项目数量为结算依据。
(2)服务费用采用分期支付方式:
第一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1月):招标人2020年度财政预算资金下达后3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20%;2020年11月底,进行第一期结算,并支付结算款;
第二期(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招标人的2021年度财政预算资金下达后3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20%;2021年11月底,进行第二期结算,并支付结算款;
第三期(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招标人的2022年度财政预算资金下达后3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20%;2022年11月底,进行第三期结算,并支付结算款。
分期结算时,若招标人年度预算资金不足于全额支付结算款时,可酌情留有部分服务工作量并入后一期结算,或留有部分尾款在后一期内支付。
(3)若服务期延长的,服务费用参照上述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