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供应商必须对所投所有服务进行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3、供应商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磋商采购小组鉴定供应商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并在合同验收时按采购文件要求验收。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指导思想:围绕科学发展大局,以《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林生发﹝2018﹞110号)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护、利用和充分发挥森林三大效益为目标,建设生态文明,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以系统工程和可持续控制理论为指导,坚持预防和除治并重,加强依法防治,强化政府行为,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施策,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抓实抓好全县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同时通过开展中幼林抚育工作,促进林分生长、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木材产量,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培育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达到科学经营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目标,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共赢。
(二)主要依据
(1)《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
(2)《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 T26424-2010)
(3)《浙江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操作细则(2014年版)》
(4)《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理技术规范》(GB/T 23477-2009)
(5)《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发〔2018〕117号)
(6)《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做好当前松材线虫病防治重点工作的通知》(浙林绿〔2019〕67号)
(7)《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通知》(林生发﹝2018﹞110号)
(8)2016年二类资源调查成果资料
(9)其他资料
(三)本次招标项目实施区域与面积:根据2019年秋季松材线虫病疫情调查,全镇防治区范围枯死松树3003株,涉及9个行政村(外垟村、大岵村、岭尾村、龙澳村、云亭村、南堡岭村、下在村、沿浦村、东浦村),详见附表一;枯死松树清理作业范围在蓝色区域内(详见图表);包括后续枯死的松感染木须全部清理干净。
(四)本次招标项目工作实施要点:
1、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77号)文件规定,对防治松材线虫病需要采伐受害松木的,由村集体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LY/T1865—2009 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技术规范执行。
2、清理方法:山场采伐清理作业以作业设计株数为依据作预算,实行“包片包干制”全面清理;伐除的疫木必须按规定运输至省林业部门审批指定的安全利用定点进行无害化处理,个别地方因特殊原因疫木不能下山的,应当在县森林消防办公室审核同意的前提下进行安全焚烧处理。
3、清理技术要求和标准:
3.1、清理具体要求:
(1)伐桩:采伐枯死松树时,伐桩高度低于5cm(指树桩上坡面的高度),伐桩断面要平整,伐桩要进行剥皮处理;
(2)主干和枝桠处理:主干运输到指定疫木加工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个别地方因地形地势险峻,1cm以上的枝桠无法下山的,在雨后选择适当地点集中烧毁,焚烧前,需向乡镇政府报告,办理野外用火许可证。
(3)伐桩记录:要求每个伐桩进行GPS定位,用飘带按乡镇进行编号,记录每株伐桩坐标、伐桩直径及飘带编号,将飘带挂在树桩周边小树枝上或明显位置,便于后期检查验收。
(4)资料整理:将现场GPS记录数据输入到电脑,并导入到地形图上,将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到有据可查。
(5)注意保存有关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以便后期各类检查验收。对松材线虫病危害严重,枯死松树较多的林分,采伐前,拍一张全景照片,采伐后再拍一张,做到施工前后对比,便于后期检查。
3.2处理规程:采购人要及时派员到县林业局领取“枯死松木运输专用县内通行证”和 “苍南县松木调运单”,除治开始后,采购人要及时为施工队开具调运单,施工队凭调运单运输,每装一车,施工队要拍照发到县松材线虫病除治群,装载枯死松木的车辆到达定点加工企业后,由处置企业派专人进行核实并拍照发到除治群里比对,然后进行过磅称重(须凭木材装车时由业主签字确认的苍南县松木调运单予以过磅,无苍南县松木调运单不予过磅),以吨为单位按实结算。
(五)监督管理
采伐、清理、烧毁要有专人监督管理。现场监督由乡镇委托监理单位,专门负责监督采伐、清理、烧毁等除治过程,确保除治质量,并做好监理记录。
三、商务条款
1、完成时间和安全
防治专业队施工时必须要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人员一律参加工伤保险,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不得进场施工。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2020年3月31日前内全部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枯死松树清理)工作;并提供相关验收材料。工期每延误一天,每日罚款500元。对清理工作的安全负全责,出现安全问题(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安全伤害)均与采购人无关。
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生效,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0%并退回履约保证金。结算金额:中标供应商进驻现场至完成所有枯死松木采伐与运输后并验收通过后,按实际采伐的枯死松木株数(实际株树超过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株树时以本磋商文件规定株树为准)乘以采伐投标单价加上运输至林业部门指定的安全利用加工企业过磅称重(凭苍南县松木调运单)的重量乘以运输投标单价的总合价为结算价格。
如按上述公式得出最后的结算总价超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投标报价的价格进行结算;如按上述公式得出最后的结算总价低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上述公式得出的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附表一
序号 |
村名 |
发生面积(亩) |
枯死株数(株) |
蓄积量(m³) |
备注 |
1 |
外垟村 |
264.4 |
233 |
6.3568 |
|
2 |
大岵村 |
116.7 |
22 |
0.9168 |
|
3 |
岭尾村 |
236.7 |
222 |
5.2016 |
|
4 |
龙澳村 |
602.4 |
1298 |
44.7938 |
|
5 |
云亭村 |
311.4 |
191 |
5.9893 |
|
6 |
南堡岭村 |
457.3 |
343 |
9.7743 |
|
7 |
下在村 |
398.6 |
637 |
26.5486 |
|
8 |
沿浦村 |
304 |
16 |
0.5392 |
|
9 |
东浦村 |
87 |
41 |
1.4523 |
|
总计 |
2778.5 |
3003 |
101.5727 |
|
一、总则
1、供应商必须对所投所有服务进行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3、供应商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磋商采购小组鉴定供应商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并在合同验收时按采购文件要求验收。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指导思想:围绕科学发展大局,以《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林生发﹝2018﹞110号)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护、利用和充分发挥森林三大效益为目标,建设生态文明,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以系统工程和可持续控制理论为指导,坚持预防和除治并重,加强依法防治,强化政府行为,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施策,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抓实抓好全县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同时通过开展中幼林抚育工作,促进林分生长、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木材产量,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培育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达到科学经营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目标,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共赢。
(二)主要依据
(1)《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
(2)《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 T26424-2010)
(3)《浙江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操作细则(2014年版)》
(4)《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理技术规范》(GB/T 23477-2009)
(5)《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发〔2018〕117号)
(6)《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做好当前松材线虫病防治重点工作的通知》(浙林绿〔2019〕67号)
(7)《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通知》(林生发﹝2018﹞110号)
(8)2016年二类资源调查成果资料
(9)其他资料
(三)本次招标项目实施区域与面积:根据2019年秋季松材线虫病疫情调查,全镇防治区范围枯死松树3003株,涉及9个行政村(外垟村、大岵村、岭尾村、龙澳村、云亭村、南堡岭村、下在村、沿浦村、东浦村),详见附表一;枯死松树清理作业范围在蓝色区域内(详见图表);包括后续枯死的松感染木须全部清理干净。
(四)本次招标项目工作实施要点:
1、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77号)文件规定,对防治松材线虫病需要采伐受害松木的,由村集体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LY/T1865—2009 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技术规范执行。
2、清理方法:山场采伐清理作业以作业设计株数为依据作预算,实行“包片包干制”全面清理;伐除的疫木必须按规定运输至省林业部门审批指定的安全利用定点进行无害化处理,个别地方因特殊原因疫木不能下山的,应当在县森林消防办公室审核同意的前提下进行安全焚烧处理。
3、清理技术要求和标准:
3.1、清理具体要求:
(1)伐桩:采伐枯死松树时,伐桩高度低于5cm(指树桩上坡面的高度),伐桩断面要平整,伐桩要进行剥皮处理;
(2)主干和枝桠处理:主干运输到指定疫木加工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个别地方因地形地势险峻,1cm以上的枝桠无法下山的,在雨后选择适当地点集中烧毁,焚烧前,需向乡镇政府报告,办理野外用火许可证。
(3)伐桩记录:要求每个伐桩进行GPS定位,用飘带按乡镇进行编号,记录每株伐桩坐标、伐桩直径及飘带编号,将飘带挂在树桩周边小树枝上或明显位置,便于后期检查验收。
(4)资料整理:将现场GPS记录数据输入到电脑,并导入到地形图上,将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到有据可查。
(5)注意保存有关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以便后期各类检查验收。对松材线虫病危害严重,枯死松树较多的林分,采伐前,拍一张全景照片,采伐后再拍一张,做到施工前后对比,便于后期检查。
3.2处理规程:采购人要及时派员到县林业局领取“枯死松木运输专用县内通行证”和 “苍南县松木调运单”,除治开始后,采购人要及时为施工队开具调运单,施工队凭调运单运输,每装一车,施工队要拍照发到县松材线虫病除治群,装载枯死松木的车辆到达定点加工企业后,由处置企业派专人进行核实并拍照发到除治群里比对,然后进行过磅称重(须凭木材装车时由业主签字确认的苍南县松木调运单予以过磅,无苍南县松木调运单不予过磅),以吨为单位按实结算。
(五)监督管理
采伐、清理、烧毁要有专人监督管理。现场监督由乡镇委托监理单位,专门负责监督采伐、清理、烧毁等除治过程,确保除治质量,并做好监理记录。
三、商务条款
1、完成时间和安全
防治专业队施工时必须要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人员一律参加工伤保险,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不得进场施工。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2020年3月31日前内全部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枯死松树清理)工作;并提供相关验收材料。工期每延误一天,每日罚款500元。对清理工作的安全负全责,出现安全问题(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安全伤害)均与采购人无关。
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生效,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0%并退回履约保证金。结算金额:中标供应商进驻现场至完成所有枯死松木采伐与运输后并验收通过后,按实际采伐的枯死松木株数(实际株树超过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株树时以本磋商文件规定株树为准)乘以采伐投标单价加上运输至林业部门指定的安全利用加工企业过磅称重(凭苍南县松木调运单)的重量乘以运输投标单价的总合价为结算价格。
如按上述公式得出最后的结算总价超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投标报价的价格进行结算;如按上述公式得出最后的结算总价低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上述公式得出的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附表一
序号 |
村名 |
发生面积(亩) |
枯死株数(株) |
蓄积量(m³) |
备注 |
1 |
外垟村 |
264.4 |
233 |
6.3568 |
|
2 |
大岵村 |
116.7 |
22 |
0.9168 |
|
3 |
岭尾村 |
236.7 |
222 |
5.2016 |
|
4 |
龙澳村 |
602.4 |
1298 |
44.7938 |
|
5 |
云亭村 |
311.4 |
191 |
5.9893 |
|
6 |
南堡岭村 |
457.3 |
343 |
9.7743 |
|
7 |
下在村 |
398.6 |
637 |
26.5486 |
|
8 |
沿浦村 |
304 |
16 |
0.5392 |
|
9 |
东浦村 |
87 |
41 |
1.4523 |
|
总计 |
2778.5 |
3003 |
101.57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