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述
1.1、本工程位于桐城市境内,本次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的小水库数量为55座,均为新建站点,建设内容如下:
(1)雨水情测报辅助设施:测验断面标志55处、水准点110个、水尺桩639根、水尺牌锚装(电站大坝)1处、避雷设施55处、观测道路(踏步)1536m2。
(2)水位观测设施:标准水位井1座、栈桥式简易井37座、孤岛式简易井9座、依附式简易井8座。
(3)监测设备:雨水情监测设备55套,其中卫星通信设备3套;运行维护设备:清淤泵6台,皮划艇3艘。
1.2项目的建设背景介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全面落实“信息精准、指挥精准、措施精准”目标要求,加快推进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实现全省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全覆盖,省市县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水库防汛指挥调度、预报预警提供信息保障,努力减轻洪灾损失,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1相关说明:
(1)项目实施,应按国家和省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2)本项目所建雨水情自动监测站须接入省水利厅已建成的数据统一接收平台,并按照格式进行接收入库,不可再单独开发数据接收功能模块。
(3)中标人应保证本项目所建系统完整性,若发现有缺项影响正常运行,中标人应无偿补齐。
2.2传感器与编码标准:
执行安徽省水利厅2019年8月制订《安徽省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要求》
2.3设施建设
执行安徽省水利厅2019年8月制订《安徽省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要求》
2.4信息接收与处理
执行安徽省水利厅2019年8月制订《安徽省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要求》
2.5信息类别与流程
执行安徽省水利厅2019年8月制订《安徽省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要求》
2.6人工校验与信息上报
执行安徽省水利厅2019年8月制订《安徽省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要求》
3 设备技术指标
桐城市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自动监测站点建成后必须满足如下性能:
(1)遥测设备与数据中心组成的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其系统的响应速度,包括完成全部水情数据收集、处理和预报作业的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遥测雨量计的分辩力为1.0mm,允许相对误差为4%。
(3)遥测水位计的分辩力为1.0cm,允许误差与水位量程有关。在本系统中,入库和库水位站允许误差应小于3cm。
(4)遥测装置和信息中心单站设备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应大于25000h。
(5)系统的月畅通率应大于99%。
(6)通信信道传输误码率应小于1×10-4。
(7)系统设备应在下列工作环境下正常工作:工作环境温度-20℃~+60℃,存储环境温度:-20~+70℃;工作环境湿度95%RH(40℃凝露)。
(8)太阳能供电系统能够满足“连续雨天工作时间不少于30天”的要求。
(9)设施设备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水雨情站点统一接入到省级水雨情采集系统,实现水雨情监测数据自动接收。同时将水雨情站点集成接入省级水雨情站点运维平台,可通过平台访问实现站点运行状态数据以及站点参数的远程管理。
由安徽省水文局根据站点地理位置、所属流域等统一编码后使用
实现防汛抗旱数据统一存放中心。整合现有防汛抗旱相关数据资源,新建运行管理数据库、平台运行支撑库等。
(1)数据存储管理
基于SAN架构,采用高性能和高可用性的大容量存储的硬件设备和软件产品,构建功能完善的数据存储环境;配置集中化、智能化、图形化的存储与管理软件系统,管理所有重要设施和应用的关键性信息数据;在详细分析、估算数据中心数据容量需求的基础上设计数据存储容量及性能方案,数据存储I/O性能以能包容所有用户访问量为原则。
(2)数据更新与系统维护
立足于建立长效数据管理机制,在技术标准、管理规范、行政规定、人员组织、软硬件手段及其它保障措施等多个层面,逐步建立安徽数据中心统一数据管理体系。
通过水文数据共享中心发布水文的相关信息,并提供数据下载服务;通过数据服务代理,为业务系统提供数据访问接口和基础服务的调用接口;建设交换共享目录,逐步扩大交换与共享的信息范围和内容;建立数据共享与交换管理机制,规范共享与交换流程,保证共享与交换数据质量,对交换共享进行实时监控,提高共享与交换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
小型水库遥测站建成之后,雨水情测报站由省水文局按照国家水文标准《水情信息编码标准 SL330-2011》统一编码。采取集总接收模式,在信息中心按规定流程入库,同步与市、县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小型水库遥测站与省中心平台的通信方式优先采用无线公网,包括GPRS 通信、GSM 通信。无线公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或有特殊要求的站点可选用卫星等通讯方式。
小型水库遥测站的传感器(水位计、雨量计)与 RTU 遥测终端的接口及数据通信协议、自动监测站与省中心平台之间的数据通信协议要严格按照《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SL651-2014)执行。要求与现有接入系统兼容,通信协议满足已有通信规约。
省中心统一接收小型水库测站数据,需按《水利部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规定(SL651-2014),做好以下工作。
1.测站RTU配置
1)接收地址:61.190.26.87:6001 TCP,HEX编码。
2)按2014年水利部水文通信规约规定,山洪测站报文需使用的功能码包括:31、32、33、34,发送累计雨量,不允许添加自定义标识和数据。
3)RTU中心站地址设置为00,通讯密码设置为0000,RTU设置自报应答模式,不要设置长链接,不发链接心跳包。
4)接收端接收状态查看方法:
在网址http://61.191.22.157/StcdInfo/StcdInfo.html,输入8位水文站码查询该测站最新数据状态。
2.测站信息上报
测站承建单位须收集测站信息,测站信息须包括基本信息和RTU发送配置信息。带★为必填,否则不予在省中心接收。
测站基本信息包括(明确必须上报项):水文站码、站名、站类,报讯等级,流域,水系,河流,经度,纬度,行政区划码,行政区划名称,站点地址,隶属行业单位,基面名称,测站岸别,测站方位,信息管理单位,基面高程,积水面积,交换管理单位,基面修正值,至河口距离,建站年月,始报年月,启用标志,拼音码,备注。
4.1主要技术设备
1、遥测终端机
(1)工作制式
自报式工作模式、查询-应答式工作模式、兼容式工作模式。
(2)通信方式
终端机的数据通信方式主要包括:
终端机可内置移动通信模块,无线数据通信包括GPRS/GSM信号方式发送数据,支持TCP、UDP、DNS通信方式;
终端机支持内置4G通信模块,支持全网通通讯;
终端机同时支持CDMA、北斗卫星、PSTN、VHF等多种通信方式传输数据;
终端机支持多种通信信道的自动切换;
终端机在任意通信方式下可选择向1-4个目的地发送数据。
(3)通信协议
★支持《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SL651-2014);
(4)实时时钟
★终端机具有网络自动校时功能;
(5)显示操作
工业级液晶实时显示各项采集要素、时间、电压及状态信息等;支持现场设置参数。
(6)设备接口
具有RS-485、RS-232、SDI-12通讯接口;
具有14路无源输入接口;
具有1路有源输出接口;
具有频率输入接口,增量计数型输入接口(主要用于流量计脉冲信号输入);
支持具有RS-232、RS-485、SDI-12智能传感器接入;
支持格雷码机械编码浮子水位计接入;
支持翻斗式雨量计接入;
支持流量、风向、风速、气压、温度、湿度、墒情及图像等设备的接入;
支持接口扩展功能:4-20mA采集接口、模拟量采集接口、USB接口、网络接口等;
支持标准modbus协议及多种流量计通信协议。
(7)设备功耗
★静态值守电流不大于 1 mA(含通信装置,电源为12V);
8 存储能力
★终端机存储芯片容量不低于512G。能将雨量、水位信息以文件的形式进行数据存储。
9 运行日志
★终端机具有运行日志记录功能,能将运行日志以文件的形式进行数据存储。
10可靠性
终端机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25000h。
11工作环境
终端机能适应下列恶劣工作环境条件:
★a)工作温度:-30~60℃;
b)相对湿度:≤95%(40℃时)。
12 防护等级
★终端机防护等级符合IP68的要求。
13抗干扰能力
★具有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带有ilac -MRA标识的电磁兼容检测报告。
14 远程更新固件
★终端机具有远程更新固件功能,可以通过自定义专用升级平台对遥测终端机的程序固件进行更新,实现程序版本升级。
2、翻斗式雨量计
★承雨口口径:Φ200+0.6mm
分辨率:0.5mm
误码率:<10^4;
测量速率:0~4 ㎜/min(允许通过最大雨强 8mm/min)
★测量精度:根据不同分辨率雨量传感器的自身排水量确定,总体上不超过±4%
★刃口角度 40°~45°;
输出信号方式:磁钢-干簧管式接电开关通断信号
开关接点容量:DC V<12V,I<120mA
接点工作次数:1×10^7 次
工作环境:温度:-10 ~50°C,湿度<95%(40℃)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40000h
接触次数:≥1000 万次
仪器体积:直径×高为 210mm×610mm(不含底脚)
3、浮子式水位计
编码方式:格雷码全量输出
★分辨率:1 厘米
测量范围:0-40 米
★水位最大变率:40 厘米/分钟
准确度:≤10m 量程时,≤0.2% FS,不超出±2cm;>10m 量程时, ≤0.3% FS
使用寿命:MTBF≥25000 小时
平均无故障工作次数:1×10^7 次
显示:机械数字显示
使用环境:工作温度:-10℃~+50℃,相对湿度:≤95%(40℃无凝霜)
4、通信模块
(1)产品性能:支持双频GPRS/SMS,全网通即单卡槽支持移动、电信、联通三家通信运营商。
(2)协议:支持TCP/IP,标准的AT命令集;
(3)发射功率:Class4(2W@900MHz)、Class1(1W@1800/1900MHz);
(4)输入电压:3.5V~35V;
(5)输入电流:5mA待机状态,140mA在GSM900MHz@12V 通话状态,
5mA待机状态,100mA在GSM1800/1900MHz@12V 通话状态;
(6)数据接口:与RTU采集模块中RS232或RS485接口种类及数量相对应,同时至少有一个USB2.0或USB3.0接口;
(7)频率误差:≤0.1ppm;
(8)温度范围:温度-10℃~60℃,湿度≤95%(40℃)。
5、太阳能板:
①标称功率(Pm) 20W
②标称电压(Vmp) 17.2V
③标称电流(Imp) 0.88A
④开路电压(Voc) 21.6V
⑤短路电流(Isc) 1.06A
⑥工作温度范围: -40℃~+85℃
⑦转换效率:15%
⑧使用寿命:超过5年
6、蓄电池电池:
①额定电压:12V
②额定容量:24AH
③内阻:≤10mΩ
④免维护无须补液
7、太阳能充电控制器:
①系统电压:12V/24V
②太阳能电池板开路电压:47 V
③额定系统(电池)电压:12 V
④输出负载电流:3 A
⑤自身损耗:≤ 3 mA
⑥具有过流、过压、过充、反极性等自动保护功能。
8、标准水尺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安装时要进行高程引测(从水库坝顶或溢洪道高程引测)。
9、设备箱
①材质为304不锈钢,背板厚度不小于3 mm,其余面板厚度不小于2 mm;
②设备箱尺寸为600mm×500 mm×1100mm(高);(±5mm)允许偏差;
③设备箱在露天能经受雨水,电气和设备不会因为漏雨水造成短路;箱体进出线口需带防水锁扣,箱体应该有防盗措施;
设备箱相关文字标示应采用激光刻字。
10、信号避雷器
①Umin:12V,Umax:18V;
②应用:RS232,保护脚:1~9脚;
③最大容通电流:340A,动作时间:<10ns,电容:<30pF。
注:本项目主要设备技术参数的星标项除电磁兼容检测报告特殊要求外,其他星标项需提供水利部直属水文仪器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投标人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原件备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5、售后服务
(1)在质保期内设备非因人为及不可抗拒因素的原因而引起损坏或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免费予以技术服务、维修或设备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和零部件的费用。
(2)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用户电话、传真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作出响应,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招标人备案,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件供招标人使用。若投标人未能按时处理,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在合同经费中扣除)。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做好汛前检查和汛后检查并向招招单位进行书面报告,汛中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并确保质量。
(3)质保期后的服务要求:质保期 5年,运营期5年。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有责任在安徽省内指定有能力的代理人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说明服务承诺(包括保修期外维修办法、维修收费的细项和标准,如差旅费、人工费等)。
(4)中标人应长期提供优良的技术支持,在系统保修期外的维保服务应在报价文件中说明其维修机构详细情况,并附上价格表。
(5)中标人负责为招标方操作人员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及日常维护与保养,简单故障诊断与排除。
(6)中标人可提供优于本售后服务的其他服务。
中标人应响应上述售后服务要求,并根据本项目的具体要求在报件文件中提供各自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条款及保证。
6、验收
(1)招标人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中标人予以配合。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招标人须约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项目验收。
(2) 货物在验收时,投标人应提供发票、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装箱清单等, 涉及进口的产品、部件、配件等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提供有关货物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机工具及相关设计、制造、检验、安装、技术性指导等文件和应由投标人提供的必要文件。
7、其他要求
(1)货物的生产、安装、维修、检验、验收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2)如果在技术参数或配置中标明了品牌或产地,则仅供参考,并非指定,但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投标人可以选用替代的方案,但这种替代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交易文件的相关要求。
(3)供货时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提供厂家出具的合格证书、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须提供相应证书,货物的技术参数及配置情况必须由投标人提供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中文印刷资料等中文技术资料予以支持。没有相应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参数及配置不能视为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