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地点
1、采购项目名称:南浔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估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地点:南浔区。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根据省水利厅对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县(市、区)中期督查的要求,在系统分析南浔区在中期督查期内节水型社会建设指标、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工程建设等工作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南浔区节水型社会建设中期自评估报告。同时,根据省水利厅对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支撑材料的要求,配合区水利局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管理任务、工程建设任务等完成情况支撑性材料的整理工作。
(2)根据省水利厅对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县(市、区)验收的要求,在系统分析南浔区在建设期内节水型社会建设指标、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工程建设等工作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南浔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终期自评估报告。同时,根据省水利厅对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支撑材料的要求,配合区水利局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管理任务、工程建设任务等完成情况支撑性材料的整理工作。
三、有关工作要求
验收要求:完成采购人要求的有关事项,并参与项目验收,达到省水利厅相关验收要求。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四、付款方式,由委托人分期支付
第一期支付合同总价的50%,支付时间:中期评审通过后15个日历天内;第二期支付合同总价的50%,支付时间:通过终期评审,提交最终稿后15个日历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