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关乎经济社会发展。湖州是两山理念的发源地,是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也是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结合湖州市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为了科学合理开发利用配置保护水资源,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湖州经济社会赶超发展,高质量编制《湖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十分必要。同时按照浙江省水利厅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一批跨行政区域流域水量分配和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控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开展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的同时,同步编制西苕溪流域水量分配方案、西苕溪流域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湖州市节水行动方案等三个专题。
二、编制任务、深度要求
(一)编制任务:本次规划编制内容要突出重点环节和难点问题,拟提出“1+3”的规划体系。
1、湖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规划范围:湖州市域范围——吴兴区、南太湖新区、南浔区、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规划年限:规划基准年暂定2018年,规划水平年与湖州市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和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
规划要按照《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实施细则》和现行水资源规划规范标准的要求,落实“节水优先,系统治理,空间均衡,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依据湖州市1956~2018年长系列水文数据资料,结合近年来湖州市发展现状、发展规划、发展战略等要求,对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等深入分析评价,开展规划水平年水资源需求科学预测;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科学、合理提出水资源合理配置、节约利用、有效保护、严格监管等方面的工程与非工程措施,使本规划成为今后一段时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湖州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规划支撑。
2、三个专题:西苕溪流域水量分配方案、西苕溪流域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湖州市节水行动方案。
按照《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第一批跨行政区域流域水量分配和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控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分析西苕溪流域水资源禀赋条件、开发利用状况及生态保护需求,依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流域水量分配、生态流量(水量)确定相关规定和规程规范,结合湖州市2030年用水总量预定控制指标,充分考虑西苕溪流域和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综合平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用水,科学论证,合理确定西苕溪流域水量分配方案、西苕溪生态流量(水量)保障方案。
湖州市节水行动方案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系统总结近年来湖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分析湖州市节约用水存在的问题与需求,按照国家、浙江省推进节水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科学提出湖州市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目标任务和举措行动,形成湖州市节水工作的顶层设计,以指导推进全市节水实践。湖州市节水行动方案专题分为两个子项目,一是参照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浙江省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结合湖州实际,编制完成湖州市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二是深入分析湖州市节水现状、国家和省节水要求的基础上,细化提出十四五期间节水目标、具体任务和举措,编制完成湖州市 “十四五”节水规划方案。
(二)深度要求
湖州是“两山”理论的发源地,也是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湖州市委市政府历年来一直坚持把“两山”理念作为核心理念,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坚持科学发展、绿色发展,着力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争当践行“两山”理念的样板地模范生。因此本次水资源综合规划及相关专题要充分体现湖州特色,要有前瞻性,编制成果质量要走在全省、太湖流域乃至全国前列。
本次水资源综合规划及相关专题要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与湖州市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湖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操作性强,满足我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要求,为确保编制质量, 综合规划编制前,先行开展规划大纲编制,在规划大纲通过专家咨询后,再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
西苕溪流域水量分配方案、西苕溪生态流量(水量)保障方案编制深度应满足水利部、浙江省水利厅相关规定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并通过专家审查,方案结论科学、合理。
参照《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浙江省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制定具有我市特色的湖州市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析、深入研究,制定湖州市 “十四五”节水规划方案,两子专题编制深度应满足水利部、浙江省水利厅相关规定的要求,并与湖州实际相符合,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时间进度及成果要求
1、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收资、县区初步调研等工作;
2、2019年11月底前,完成湖州市实施节水行动方案(送审稿)并报批;
3、2020年2月底前,完成西苕溪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西苕溪流域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同步开展专家咨询审查;
4、2020年4月底前,完成西苕溪流域水量分配方案(送审稿)、西苕溪流域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送审稿)的编制;
5、2020年6月底前,完成西苕溪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报批稿)、西苕溪流域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报批稿)的编制;
6、2020年9月底前完成湖州市“十四五”节水规划方案(送审稿)的编制,并完成报批。
7、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湖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征求意见稿)编制。
8、2020年12月底,完成湖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送审稿),同步开展专家咨询审查,2021年3月底前完成湖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批稿)编制;
9、成果内容:各阶段成果满足阶段审查、征求意见的要求,最终提交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集,专题文本等;电子文件1套(文字为doc格式,图纸为dwg或shp等有效格式,提供的图纸要有原坐标图,提供的文本要满足业主对格式的要求),纸质版规划文本、专题文本套数满足业主方要求。
注:以上进度按排,如遇浙江省水利厅对项目推进进度有要求的,应无条件按浙江省水利厅项目推进要求执行。
四、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后60天内,支付30万元。
(2)完成西苕溪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报批稿)、西苕溪流域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报批稿)和湖州市“十四五”节水规划方案及湖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征求意见稿)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70%。
(3)完成湖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批稿),支付合同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