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一、二级清运服务项目项目需求
(世纪大道以南、串场河以西、西环路以东、盐徐高速以北)
为加快推进我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市场化进程,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清运质量和管理水平,结合我区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实现管干分离,建立适应市场发展要求的管理运行机制。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原则
1、目标:垃圾清运面向市场,是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的现实选择,通过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资金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环卫事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创造更加清洁、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2、原则:依据公开公正公平、依法参与、竞争有序和自负盈亏、多元投入和谐发展的原则。
二、人员配备
目前该区域(世纪大道以南、串场河以西、西环路以东、盐徐高速以北)约产生垃圾7000吨/月。
人员配备:(1)36人,确保日产日清;(2)增加的垃圾清运、收集、压缩人员全部纳入公司管理。
车辆配备:需配备车辆压缩车8辆(8吨及以上6辆、3吨2辆)、侧装车(2吨及以上)5辆、二级清运车(6吨及以上)7辆、燃油勾臂车4辆。
三、投标报价文件编制的依据及要求
3.1 投标报价依据:
3.1.1《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
3.1.2投标人拟采用的市场化运作方案。
3.2 投标报价要求:
3.2.1 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招标控制价等,依照市场行情、自身综合实力、市场化运作能力、管理水平等各项因素自主确定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应至现场踏勘,充分考虑垃圾清运作业过程中的全部服务、人员工资及福利、节假日加班费、人员和车辆等相关保险、运输及装卸成本(含油费)、车辆购买或租赁、车辆及工具的损耗和运行维护、人员培训、用水、用电、矛盾协调、管理费、重大活动保障及不可预测费(2万元,最终按实际产生量结算)、委托清运费用(6万元,最终按实际产生费用结算)、利润、税金及其它各项因素所发生的费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
3.3目前运输终点为盐城市静脉产业园江苏大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约40公里),如终点变更超出1公里参照社会运输行业,结合实际里程1公里补助1.5元(仅补助单程)。
四、地点、标准和时间
1、范围: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清运生活垃圾的范围为:
(1)世纪大道以南、串场河以西、西环路以东、盐徐高速以北的一级清运。
(2)盐南区域内的垃圾中转站的二级清运。
2、清运标准:承包人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以上,特殊地段清运两次以上,垃圾必须日产日清。
3、清运时间:每天上午10:30前完成。
不得将建筑垃圾清运至中转站、垃圾焚烧厂。
五、服务周期:垃圾清运市场运作时间暂定18个月,具体服务工期服从发包人实际需求,如因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的城市管理工作管辖权的调整,发包人可无条件终止合同。注:服务期限内,经发包人考核服务质量达不到发包人要求且不服从发包人安排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六、结算方式:单价结算,即结算价=中标单价 元/吨*垃圾焚烧厂提供的进厂垃圾计量的吨数。
每月15日前,乙方按照垃圾焚烧厂提供的进厂垃圾计量的吨数* 元/吨(以中标单价为准),付款前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票,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注:
①本项目合同计税方法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承包人须提供相应的发票。本项目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合同款汇入企业基本账户。
②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的方式足额纳税。
③付款前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票,税率按国家规定;
④按以上付款进度,无任何利息补偿。
七、经费来源
纳入区环卫保洁经费。
八、考核管理、运作模式和时间
1、考核管理、运作模式
(1)积极实施市场化运作,由公司加强人员管理工作,区城管局环卫所日常按照《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垃圾清运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详见附件一)进行考核管理。
(2)局根据垃圾清运的实际,要求中标公司按照标书的要求购置或租赁车辆。
2、实施时间
垃圾清运市场运作时间暂定18个月,具体服务工期服从发包人实际需求,如因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的城市管理工作管辖权的调整,发包人可无条件终止合同。注:服务期限内,经发包人考核服务质量达不到发包人要求且不服从招标人安排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