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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城区2020-2022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五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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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26185 发布时间:2020-03-27 文档页数:102页 所需下载券:10
宁海城区2020-2022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五标段)

 采购内容及要求

A.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

宁海城区2020-2022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1.2服务期限:

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3年,合同必须一年一签。续签合同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准,并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同意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合同续签后,应经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并报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1.3服务内容:

养护管理内容:日常巡查管理、绿化养护(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草坪打孔、割草、除草、浇水、扶正、补植、松土切边、施肥、涂白、支撑、看护、鲜花日常养护等)、绿地巡查、保洁、配套设施维护、应急或突发事件处理、抗台防汛、冰冻雪灾、暴雨、重大活动保障等涉及绿化养护、绿地管理等一系列工作。

1.4养护作业人员配备要求:

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必要的养护工作人员,投标文件中须列清所有人员清单、资质、工作经验等相关资料。

1.5根据每区块养护设施量、养护质量标准及考核标准等,由投标人按要求自行购置(优先考

虑自行购置)或巡查、作业所需的车辆、机械和设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投入的车辆和设备种类、数量及费用。

1.6投标人须考虑因城市建设等因素而导致的工程数量及养护区域变更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该风险并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并服从政策和招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的调整方式及管理规定,且不得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注:如因城市建设等原因,造成合同执行期内养护内容、面积、设施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则以实际工作量按中标单价按实结算,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1.7标段划分

标段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

一标段绿化养护

(含公园巡查、保洁服务)

 200338m²

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草坪打孔、割草、除草、浇水、扶正、补植、松土切边、施肥、涂白、支撑、看护、鲜花日常养护等;

防台抗台抗旱雨雪冰冻等灾害气候中的绿化管护;

绿地内招标人所辖设施的维护、清洁;

花箱、公园保洁,清除树木吊挂杂物,随时清除枯枝叶、断枝和养护作业垃圾;

公园绿地治安巡查;

双联指挥中心应急情况处置等;

标段区域内的巡查、保洁;

上级主管部门及园林中心另外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标段绿化养护
(含公园巡查、保洁服务)

 230058m²

三标段绿化养护
(含公园巡查、保洁服务)

 217978m²

四标段绿化养护

(含公园巡查、保洁服务)

 156891m²

五标段绿化养护
(含公园巡查、保洁服务)

 217571m²

六标段绿化养护

(含公园巡查、保洁服务)

 234215m²

七标段绿化养护

(含公园巡查、保洁服务)

 188831m²

1.8执行标准

《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等级标准》

《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程》

《宁海县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宁波市园林绿化养护定额》

1.9依据法规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00号令)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

《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206号)

《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宁波市人大公告第38号)

宁波市居住区绿化管理办法》(甬城管法(2006)1号)

《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等级标准》[DB3302/T 1016—2010]

《宁波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

《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程》(甬城管法〔2004〕157号)

注:以上技术规程、标准和办法如有新版本颁布实施的,执行新颁布的版本。

 

 

 

 

1.8标段数据

 采购内容及要求

A.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

宁海城区2020-2022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1.2服务期限:

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3年,合同必须一年一签。续签合同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准,并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同意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合同续签后,应经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并报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1.3服务内容:

养护管理内容:日常巡查管理、绿化养护(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草坪打孔、割草、除草、浇水、扶正、补植、松土切边、施肥、涂白、支撑、看护、鲜花日常养护等)、绿地巡查、保洁、配套设施维护、应急或突发事件处理、抗台防汛、冰冻雪灾、暴雨、重大活动保障等涉及绿化养护、绿地管理等一系列工作。

1.4养护作业人员配备要求:

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必要的养护工作人员,投标文件中须列清所有人员清单、资质、工作经验等相关资料。

1.5根据每区块养护设施量、养护质量标准及考核标准等,由投标人按要求自行购置(优先考

虑自行购置)或巡查、作业所需的车辆、机械和设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投入的车辆和设备种类、数量及费用。

1.6投标人须考虑因城市建设等因素而导致的工程数量及养护区域变更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该风险并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并服从政策和招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的调整方式及管理规定,且不得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注:如因城市建设等原因,造成合同执行期内养护内容、面积、设施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则以实际工作量按中标单价按实结算,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1.7标段划分

标段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

一标段绿化养护

(含公园巡查、保洁服务)

 200338m²

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草坪打孔、割草、除草、浇水、扶正、补植、松土切边、施肥、涂白、支撑、看护、鲜花日常养护等;

防台抗台抗旱雨雪冰冻等灾害气候中的绿化管护;

绿地内招标人所辖设施的维护、清洁;

花箱、公园保洁,清除树木吊挂杂物,随时清除枯枝叶、断枝和养护作业垃圾;

公园绿地治安巡查;

双联指挥中心应急情况处置等;

标段区域内的巡查、保洁;

上级主管部门及园林中心另外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标段绿化养护
(含公园巡查、保洁服务)

 230058m²

三标段绿化养护
(含公园巡查、保洁服务)

 217978m²

四标段绿化养护

(含公园巡查、保洁服务)

 156891m²

五标段绿化养护
(含公园巡查、保洁服务)

 217571m²

六标段绿化养护

(含公园巡查、保洁服务)

 234215m²

七标段绿化养护

(含公园巡查、保洁服务)

 188831m²

1.8执行标准

《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等级标准》

《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程》

《宁海县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宁波市园林绿化养护定额》

1.9依据法规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00号令)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

《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206号)

《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宁波市人大公告第38号)

宁波市居住区绿化管理办法》(甬城管法(2006)1号)

《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等级标准》[DB3302/T 1016—2010]

《宁波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

《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程》(甬城管法〔2004〕157号)

注:以上技术规程、标准和办法如有新版本颁布实施的,执行新颁布的版本。

 

 

 

 

1.8标段数据

 采购内容及要求

A.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

宁海城区2020-2022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1.2服务期限:

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3年,合同必须一年一签。续签合同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准,并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同意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合同续签后,应经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并报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1.3服务内容:

养护管理内容:日常巡查管理、绿化养护(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草坪打孔、割草、除草、浇水、扶正、补植、松土切边、施肥、涂白、支撑、看护、鲜花日常养护等)、绿地巡查、保洁、配套设施维护、应急或突发事件处理、抗台防汛、冰冻雪灾、暴雨、重大活动保障等涉及绿化养护、绿地管理等一系列工作。

1.4养护作业人员配备要求:

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必要的养护工作人员,投标文件中须列清所有人员清单、资质、工作经验等相关资料。

1.5根据每区块养护设施量、养护质量标准及考核标准等,由投标人按要求自行购置(优先考

虑自行购置)或巡查、作业所需的车辆、机械和设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投入的车辆和设备种类、数量及费用。

1.6投标人须考虑因城市建设等因素而导致的工程数量及养护区域变更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该风险并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并服从政策和招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的调整方式及管理规定,且不得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注:如因城市建设等原因,造成合同执行期内养护内容、面积、设施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则以实际工作量按中标单价按实结算,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1.7标段划分

标段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

一标段绿化养护

(含公园巡查、保洁服务)

 200338m²

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草坪打孔、割草、除草、浇水、扶正、补植、松土切边、施肥、涂白、支撑、看护、鲜花日常养护等;

防台抗台抗旱雨雪冰冻等灾害气候中的绿化管护;

绿地内招标人所辖设施的维护、清洁;

花箱、公园保洁,清除树木吊挂杂物,随时清除枯枝叶、断枝和养护作业垃圾;

公园绿地治安巡查;

双联指挥中心应急情况处置等;

标段区域内的巡查、保洁;

上级主管部门及园林中心另外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标段绿化养护
(含公园巡查、保洁服务)

 230058m²

三标段绿化养护
(含公园巡查、保洁服务)

 217978m²

四标段绿化养护

(含公园巡查、保洁服务)

 156891m²

五标段绿化养护
(含公园巡查、保洁服务)

 217571m²

六标段绿化养护

(含公园巡查、保洁服务)

 234215m²

七标段绿化养护

(含公园巡查、保洁服务)

 188831m²

1.8执行标准

《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等级标准》

《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程》

《宁海县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宁波市园林绿化养护定额》

1.9依据法规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00号令)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

《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206号)

《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宁波市人大公告第38号)

宁波市居住区绿化管理办法》(甬城管法(2006)1号)

《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等级标准》[DB3302/T 1016—2010]

《宁波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

《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程》(甬城管法〔2004〕157号)

注:以上技术规程、标准和办法如有新版本颁布实施的,执行新颁布的版本。

 

 

 

 

1.8标段数据

标段号:五

1、绿化养护

网格界限:南至金水东路南侧(含人行道);西至桃源北路东侧(含人行道);北至平安大道南侧(不含人行道)

序号

项目名称

养护类型与级别

绿地面积(㎡)

养护单价(元/年)

养护经费(元)

行道树

数量(株)

备注

绿地养护

 

 

 

 

 

 

 

1

科技大道绿地

道路一级

19798

 

 

 

 

黑麦草套播1755㎡

2

兴海中路(交警大队旁)

道路一级

1500

 

 

 

 

红叶石楠柱12株;黑麦草套播500㎡

3

兴宁北路与高速出口交叉口

道路一级

14000

 

 

 

 

黑麦草套播8000㎡

4

桃源北路
(外环路-时代大道)

道路一级

4380

 

 

 

 

红色石楠柱148株,种花9000株(草花60㎡,25株/㎡,1年6换);黑麦草套播1290㎡

5

桃源北路
(时代大道-金水路)

道路一级

9150

 

 

 

 

红色石楠柱177株,种花2700株(草花18㎡,25株/㎡,1年6换);飞马场黑麦草套播2300㎡

6

桃源北路(外环路-时代大道)沿河绿地

道路一级

8925

 

 

 

 

 

7

同三高速宁海互通口(桃源北路以东)

道路二级

34805

 

 

 

 

种花高速出口护栏252800株(31600*8),黑麦草套播13353㎡

8

兴海北路
(盛宁线-平安大道)

道路二级

13563

 

 

 

 

种花18720株(3120*6);黑麦草套播3754㎡

9

科园北路绿地

道路二级

14154

 

 

 

 

 

10

金水东路绿化带

道路二级

1015

 

 

 

 

种花19140株(3190*6)

11

天明东路

道路二级

4179

 

 

 

 

 

12

科技园区绿地

道路三级

28993

 

 

 

 

 

13

四季桃源周边绿地

道路三级

1849

 

 

 

 

 

14

四季桃源周边铺装

环卫保洁

1375

 

 

 

 

 

15

颜公河两侧绿地

道路三级

42814

 

 

 

 

兴海北路至桃源北路

16

同三高速下洋葛西绿地

道路三级

1802

 

 

 

 

 

17

科三路

行道树

1932

 

 

香樟Ø>25

161

 

18

竹泉路

行道树

528

 

 

杜英Ø15-25

66

 

19

科园路

行道树

160

 

 

广玉兰Ø15-25

20

 

36

 

 

广玉兰Ø>25

3

 

728

 

 

杜英Ø15-25

91

 

40

 

 

香樟Ø15-25

5

 

7068

 

 

香樟Ø>25

589

 

20

科技大道

行道树

80

 

 

杜英Ø15-25

10

 

36

 

 

乐昌含笑Ø>25

3

 

464

 

 

乐昌含笑Ø15-25

58

 

112

 

 

香樟Ø15-25

14

 

2292

 

 

香樟Ø>25

191

 

21

金水东路

行道树

560

 

 

黄山栾树Ø<15

112

 

22

竹口路

行道树

20

 

 

广玉兰Ø<15

4

 

168

 

 

广玉兰Ø15-25

21

 

512

 

 

杜英Ø15-25

64

 

23

兴海中路(交警大队旁)

行道树

168

 

 

香樟Ø15-25

21

交警大队附近

24

杨家安置小区

行道树

365

 

 

湿地松Ø<15

73

 

25

合计

217571

 

1535597

 

 

按预算价1706219下浮10%

备注:行道树Ø>25计12m2,Ø15-25计8m2,Ø<15计5m2;如绿地面积有误差或增减,则按实计算。

 

2、鲜花、黑麦草套播、红叶石楠柱修剪补助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

养护经费(元/年)

备注

1

鲜花种植

302360株

3.0元/株

907080

数量按实结算

2

黑麦草套播

30952盆

4.0元/㎡.年

123808

数量按实结算

3

红叶石楠柱修剪 补助

3次

3370元/次.年

10110

红叶石楠柱337株,10元/株,一年修剪三次

4

合计

 

 

1040998

 

注:此部分报价计入到标段投标总价中。

B.采购要求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人须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本项目的特点,详细描述绿化维护实施方案,要求递交的文件资料,遵守招标文件提出的、规定的条款与格式。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材料,是投标人的投标风险。

二、投标文件需提供的服务技术商务文件的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备注

资格

审查

有关资格后审材料,至少包括:营业执照(加盖红章)、项目经理职称证书。

必须

递交

1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格式自拟

2

各项管理制度与内部考核细则文件资料、综合说明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3

养护管理措施文件、相关支持材料、必要的表格图纸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4

养护质量承诺与执行保证说明、相关支持材料、必要的表格图纸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5

养护重点、难点,解决方法及措施。

6

用药方案、整体人员管理方案。

7

养护团队人员配置说明、相关人员证书、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8

主要机械设备与工具装备说明、有效证明文件。

9

配套场所作业环境说明与后备苗木供给情况、房产证、租赁合同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10

特殊时期的应急保障措施。

11

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环保措施。

12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养护实绩、相关支持材料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13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该部分组成与服务商务技术评定的部分对应!)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每月按月考核成绩核定当月服务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

四、报价方式

4.1  *报价形式:
总价;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报服务周期为1年的总价、综合单价及单项单价。

4.2 *报价包括:

人员费用、设备运行费用、安全保障费用、环境应急费用、公司税金利润等一切服务(招标服务要求)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技术规范

5.1   《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程》,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文档《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技

术规程》电子格式文件。

5.2   国家有关现行规范、标准、法规规定。

六、项目相关要求及考核细则

(一)各方的责任和要求:

6.1.1 由中标人承包绿地养护的本合同养护项目应达到城区相应绿地道路和公园养护标准。承包养护期限内,中标人应按照绿地养护操作规程及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绿化养护任务。

6.1.2对本合同绿地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中标人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1.3承包期限内,本合同养护清单中的各类设施如发生人为减少及损毁的,中标人应予及时补种,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中标人承担,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认费用承担方案。

6.1.4在本合同养护清单以外增加的设施量,其设施量的养护也遵循第3条款。

6.1.5中标人应定期向招标人提供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按要求及时向招标人上报各类报表及数据,以便招标人进行监督考核。

6.1.6中标人在搞好日常养护的同时,必须配合招标人参加县各节庆和重大项目活动的临时布置任务。

6.1.7中标人必须为全体作业员工购买社会和人身意外保险,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1.8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必须按招标人所订的考核细则规定履行。

(二)质量要求:中标单位如果一年度有二次考核不合格,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服务和质量要求

绿化养护按照有关要求执行。投标人根据劳动定额标准和实际情况合理配备人员。

(四)安全生产

  6.4.1操作工人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着安全反光背心;

    6.4.2行道树修剪时,登高车车辆前后方设置醒目标记,并做好防护措施。

(五)员工劳动保障

  6.5.1中标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6.5.2中标单位支付员工基本工资(不含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当年宁海县人均最低工资标准;

6.5.3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的,应相应作出调整。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

6.5.4中标单位必须按规定比例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特别要购买工人意外人身保险;

6.5.5中标单位必须保障员工正常休息时间,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以及高温补贴;

6.5.6必须执行《劳动合同法》有关员工保障的其他规定。

七、其他要求

7.1招标人将视需求对养护单位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

7.2养护单位未按照《宁波市城市绿地等级标准》及《宁波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程》进行

养护管理,造成景观效果差,市民意见多,社会反映较强,电台、电视、各种报纸报导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考核不合格的,扣除当月全额养护经费;若情况特别严重的,予以解除养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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