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家具采购项目由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代表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进行采购,本项目的使用、管理和采购合同签定等事项均由四川省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负责。
二、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家具采购项目 第1包
(二)商品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具体配置及要求 |
备注 |
1 |
教学家具 |
详见附件 |
1 |
批 |
详见附件 |
|
附件:详细技术参数。(打★号的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序号 |
名称 |
规格尺寸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课桌椅 |
桌面长600mm×宽400mm×厚24mm |
1.规格要求: |
2500 |
套 |
2 |
会议椅 |
常规 |
1.面料:坐背采用优质网布,内置高密度海绵;网布面料检验合格。 |
50 |
把 |
3 |
钢木会议条桌 |
1400mm×400mm×760mm |
1、基材选用:E1级饰面板板制作,甲醛释放量符合国家标准;采用优质五金配件。 2、采用聚氨酯软塑封边,可视面厚度前口为25mm,其余封边整体厚度不小于5mm厚,与台面紧密无缝粘合,正面无高低错落,防撞耐磨,安全系数高。台面厚度≥23mm。 3.面板底架,采用钢架,托臂为1.2mm厚角钢;置物架为钢架材质,直径16mm。 4.脚架立脚:优质冷轧钢管80*46mm*1.2mm八角形钢管,四边带凹型加强筋6根。脚掌支撑为一次性冲压成型Y型钢脚,尺寸为395*55*80整体无晃动,带20mm高防退锁紧高低调节螺母,大小尺寸正负偏差小于5mm,立脚与脚掌支撑为直径8mm预埋螺丝连接锁紧,结合处带八角形ABS防尘工艺套。 |
5 |
张 |
4 |
会议桌 |
8000mm×2200mm×760mm |
1. 面材:采用优质天然胡桃木皮机械化贴面,木皮厚度≥0.6mm,木皮纹理颜色一致,无结疤,无瑕疵,经烘干、防虫、防腐处理经久耐用,不开裂。甲醛释放量小于0.5mg/L。 ▲3.乳白胶:采用优质环保乳白胶,游离甲醛(g/kg)≤0.02,苯(g/kg)≤0.02,甲苯+二甲苯(g/kg)≤0.02,总挥发有机物(g/L)≤100;乳白胶检验合格。 |
1 |
张 |
5 |
会议椅 |
常规 |
1.面料:优质西皮,且皮面厚度≥1.2mm,经过盐湿,风干,防虫、防腐、等专业工序处理。 |
40 |
把 |
6 |
沙发 |
单人位 |
1.面料:优质西皮,且皮面厚度≥1.2mm,经过盐湿,风干,防虫、防腐、等专业工序处理。 |
1 |
个 |
7 |
梯形桌 |
700mm×350mm×760mm |
1.钢架梯形桌:尺寸700mm×mm350×760mm;桌面是25mm厚E1级三聚氰胺防火板,桌体立柱截面为直径50mm的圆管,横梁截面长宽为25×50mm,钢管壁厚为标准1.2mm,经酸洗磷化粉末喷塑处理,桌腿脚垫为升降脚垫,升降范围为5cm; |
1 |
套 |
8 |
屏风办公桌 |
1400mm×700mm×760mm |
1. 规格要求:屏风高度1100mm,屏风桌1400×700×760mm; ▲5.屏风办公桌成品抽样检验合格,甲醛释放量≤1.0mg/L; |
320 |
位 |
9 |
密集架 |
950mm×600mm×2400mm |
1.立柱:厚度≥1.5mm冷轧钢板,结构结实、紧固,设计新颖,通用性强,层数和间距可按需要调整。 |
71 |
立方米 |
10 |
地轨 |
20mm×20mm |
1.轨道盒及轨道采用铝合金一次成型,不得有二次加工,轨道两边自带护坡,轨道心采用镂空设计可攻6#丝使轨道之间无间隙连接。 |
24 |
米 |
11 |
房间墙体隔断 |
厚度大于10mm |
1.隔断天地柱采用槽钢制作,壁厚大于2.0。 |
30 |
平方米 |
12 |
窗帘 |
幅宽2800mm |
1.面料采用全遮光面料,不含化纤成分。 |
230 |
米 |
13 |
学生书吧家具 |
|
1.陶瓷洗手盆壹个。 2.镜子一面。 3.沙发壹个。 4.茶几壹个。 5.功夫茶几壹个。 6.茶具一套。 |
1 |
套 |
三、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售后服务
1.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中标供应商提供一年免费上门维护服务,承诺2小时现场响应,7*24小时服务。
(二)合同履行
1.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三十日内签订。由于中标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四川省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四川省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有权按相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2.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 三十日内交货。
3.交货方式: 送货上门并安装测试
4.交货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
5.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之前,中标供应商须向四川省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交纳成交总金额的 5 %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三)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95 %,余款 5 %在质保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若无重大质量问题,且售后服务严格按时到位)。
1.验收由四川省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组织,中标供应商配合进行。
2.验收标准以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
3.中标供应商与四川省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和南府办函〔2018〕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通知》的要求进行验收。
4.货物在中标供应商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10日内由学校初步验收,再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5.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四川省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签署备忘录,且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注意: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标,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招标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