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需求
(一)采购内容:
第1包:长宁县硐底镇、龙头镇、竹海镇、铜锣镇等4个镇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编制。
第2包:长宁县长宁镇、老翁镇、井江镇、花滩镇等4个镇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编制。
第3包:长宁县双河镇、梅硐镇、铜鼓镇等3个镇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编制。
(二)最高限价:1500元/亩(项目规划的拆旧复垦地块面积)
(三)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1 |
项目区农户意愿及拆旧地块调查 |
逐一进行农户意愿调查: 收集拟搬迁的农户信息,包括户主姓名、所在村组、家庭成员情况、房屋颁证情况、拟搬迁农户申请书; 采集拟搬迁农户房屋影像资料; 其它所需资料。 |
2 |
编制项目实施规划文本 |
根据项目区农户意愿及拆旧地块调查结果,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文本,文本内容重点包括:项目区概况、项目区分析(项目区合法性分析、项目设置合理性分析、拆旧区土地适应性评价、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等)、项目区规划方案(规划方案制定的原则依据、规划方案平面布置、拆旧区及建新区规划方案等)挂钩周转指标年度归还计划、项目实施规划及施工管理、资金筹措及投资估算、实施保障、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地灾评估、创新措施及建议、其他附件。 |
3 |
项目区航测 |
应用无人机进行航拍形成最新正射影像图,作为实施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的依据。 |
4 |
成果汇总与图件制作 |
项目区拆旧地块位置图; 拆旧地块实施规划图; 建新区位置图; 建新区实施规划图; 项目区区域位置图; 拆旧区、建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其它所需资料。 |
5 |
附件资料的制作收集 |
项目所在地镇政府立项申报有关资料、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建设方案、同意新建区选址意见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新建区不占用基本农田承诺书、未参与土地整理项目及其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承诺书、拆旧地块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一致性承诺书、无违法用地承诺书、农民自愿参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申请书、农户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开展挂钩项目的听证材料、县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立项审查意见等。 |
6 |
图件、文本打印及归档 |
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项目区拆旧地块位置图、拆旧地块勘测定界图、拆旧地块实施规划图、实施规划文本,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本次调查形成的成果进行归档等。 |
(四)技术依据与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
(3)《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
(4)《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359号)
(5)《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国土籍字第26号)
(6)《土地基本术语》(GB/T19231-2003)
(7)《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1:50000数字高程模型》(CII/T1008-2001)
(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GB/T139892012)
(9)《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
(10)《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2018.3
(11)《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
(五)主要成果
主要成果按照《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执行。
(六)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所有成果达到国家、省最新规程、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并获得实施规划的正式批复。
二、商务要求
(一)确定中标人:因长宁县“6.17”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中标单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同时对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当投标人同时被确定为两个及以上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时,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标段中标,必须主动放弃其它标段,所放弃标段由评标委员会推荐该标段的第二名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二)成果报告提交时间
在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提交成果报告。
(三)服务地点:长宁县。
(四)付款方式
获得项目实施规划正式批复后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价款的70%,余下30%在项目实施企业正式进场,中标供应商配合项目实施企业完成前期调查后支付。
(五)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需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2.在用户遇到技术问题时,中标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响应,如需现场服务的,需要确定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48小时)。
3.采购人接到上级突击性任务时,中标人能在48小时内组织合理数量的技术人员参与突击性工作任务。
4.在项目规划未获得正式批复前,若部、省出台新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时,必须按新的标准和要求完善。
5.在项目规划未获得正式批复前,因工作内容和要求变化导致工作量增加的,除上级部门有统一要求增加项目费用和采购人主动根据工作量的增加而增加费用外,供应商不得要求额外增加费用。
6.中标供应商要组建专业团队,并指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各1名,全权负责项目工作及时与采购人沟通衔接。在项目验收合格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再承接其他项目;派至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真实派驻并实行身份认证和押证实名制管理。中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派驻相关人员进行常驻,办公场所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7.中标人自行提供所需的设备及平台系统数据库软件。
8.此项工作数据属于保密数据,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保密工作规程操作,以保障对整个工作成果及接触到的相关工作资料进行保密 (中标后签订保密协议)。
9.中标供应商提供最终成果报告纸质版四份,电子文档两份。
(六)验收
1.严格按照《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执行。按《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相关要求组织验收。
2.成立验收小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方案、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实施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表格、附件和电子光盘等。
规划图件:拆旧地块实施规划图、建新地块实施规划图(根据实际制作、含农民安置建新区)、项目区勘测定界图(含拆旧地块和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勘测定界图)、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图。
附件:(1)项目所在地镇政府报批请示文件;(2)县(市、区)专家论证意见;(3)拆旧和农民集中安置建新涉及农户自愿参与申请书;(4)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且涉及的村、组同意开展增减挂钩项目的意见书;(5)土地权属调整方案;(6)拆旧地块合法权属证明;(7)拆旧地块复垦方案等。
电子光盘:包括 pdf 格式的实施规划文本、规划图件和附件,拆旧、建新 SHP 格式矢量数据,高分辨率遥感影像(img 或 tiff 格式)。
(七)质量保证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所供服务完全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具有可实施可操作性。
2.取得有权机关对项目实施规划的正式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