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清单和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一)洛表镇、王家镇、洛亥镇、观斗乡人民政府采购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达标项目电器设备一批(预算控制价:32.8419万元)。
(二)上罗镇、罗渡乡、曹营镇、石碑乡、下罗镇人民政府采购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达标项目电器设备一批(预算控制价:44.569万元)。
(一)项目名称:珙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达标项目物资第一批(第二次)。
(二)商品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
第一包:珙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达标项目(一)电器设备一批32.8419万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金额 |
备注 |
1 |
洛表镇人民政府设备一批 |
见附件 |
批 |
1 |
8.6999 |
1、合同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签订合同。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十个日历天送货上门,并安装交付使用。 3、交货地点: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付款90%,一年后支余款10%。 5、售后服务:质保期至少1年,参照国家三包标准。 6、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按国家相关标准、厂家质量标准和谈判文件所列的各项要求进行验收。 |
2 |
王家镇人民政府设备一批 |
见附件 |
批 |
1 |
10.9853 |
|
3 |
洛亥镇人民政府设备一批 |
见附件 |
批 |
1 |
6.6767 |
|
4 |
观斗乡人民政府设备一批 |
见附件 |
批 |
1 |
6.48 |
第二包:珙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达标项目(二)电器设备一批44.569万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金额 |
备注 |
1 |
上罗镇人民政府设备一批 |
见附件 |
批 |
1 |
6.855 |
1、合同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签订合同。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十个日历天送货上门,并安装交付使用。 3、交货地点: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付款90%,一年后支余款10%。 5、售后服务:质保期至少1年,参照国家三包标准。 6、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按国家相关标准、厂家质量标准和谈判文件所列的各项要求进行验收。 |
2 |
罗渡乡人民政府设备一批 |
见附件 |
批 |
1 |
10.574 |
|
3 |
曹营镇人民政府设备一批 |
见附件 |
批 |
1 |
3.8999 |
|
4 |
石碑乡人民政府设备一批 |
见附件 |
批 |
1 |
11.8298 |
|
5 |
下罗镇人民政府设备一批 |
见附件 |
批 |
1 |
11.4103 |
(一)售后服务:
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谈判文件中提出的所有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
其基本服务要求如下:
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开箱后,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须以使用方能接受的方式加以解决。
2.明确售后服务能力(包括售后服务、维护响应时间、是否提供备用配件等)。
3.设备质保期限为验收合格后至少1年,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费用。同一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须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在质保期外,提供设备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费用。
4.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期内,供应商应能保证使用方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写明保修期后的维修收费标准,维修备件库地点(离珙县最近)、及厂家维修站地点(离珙县最近)。
5.列出易损件及主要配件保障情况及价格,设备日常使用耗材的优惠率。
6.其他增值服务。
(二)验收要求: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由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会同成交供应商依据提供的装箱清单、检验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及质量标准等有关资料共同检验。如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成交供应商在10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