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
服务期
成交供应商数
预算金额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三方
顾问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1 名
人民币 3,000,000.00 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佛山市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意见》(佛府办〔2018〕2 号)、《佛
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改革工作的通知》(佛应急〔2020〕29 号)及有关
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防灾防损作用,分散生产安全事故责任风险,保障生
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佛山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选
择委托第三方保险顾问服务机构,做好政府的助手,搭建各方沟通桥梁,配合、协助各承保保险公司
统筹推进项目整体工作。
在服务期内,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序
号
服务
项目
服务内容
1
项目统筹管理
成立佛山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三方运营服务中心,搭建保险公司、政府
部门、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牵头建立多方参与的事故防控、事故处理和
责任鉴定机制。
2
组建不少于 8 人的服务团队,安排专人“一对一”对接市、五区应急管理
局,配合做好宣传推广、服务监督、专业辅助等工作。
3
统筹协调各承保保险公司、平台服务商严格执行佛山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3.0 方案,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协调解决项目运行过程中
的问题。
4
牵头建立佛山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行业内部协调机制,组织承保保险公司
签订自律公约。
5
全面对接采购人,落实采购人临时交待的其他工作任务。
6
市场宣传推广
统筹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政策宣传推广,制定宣传推广工作计划,统筹
指导各承保保险公司宣传推广工作,协助各区应急管理局做好安全生产责
任保险政策宣讲。项目编号:ZFXL2020005
项目名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三方顾问服务
7
二、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具备功能完整、相对独立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内控制度,具有较强的内控能力,并能够
按规定向采购人报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信息数据,本项目服务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
7
设计制作佛山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3.0 方案服务手册、宣传海报、动漫宣
传片、汇报片、案例汇编等宣传资料。
8
定期组织开展行业交流活动,组织策划一次高规格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研讨会。
9
制定保险业务团队培训提升计划,举办保险方案宣讲培训和保险服务规范
宣讲培训班,保证保险服务人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10
统计分析报告
每月统计投保、理赔、服务等情况,提交月度统计报表;每季度开展数据
统计分析,提交季度分析报告;一年开展一次综合分析评价,提交年度运
行评价报告并出具监管建议。
11
政策研究优化
建立动态优化调整机制,针对项目运行情况适时提出产品方案优化调整建
议。
12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调研,健
全完善行业产品服务方案。
13
加强政策研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最新政策法规解析和行业发展
趋势分析,为政府决策和项目推动提供参考。
14
保险服务监督
统筹各项承保、理赔和服务运营费用的核算,监督各保险机构的结算和支
付时效,监督事故预防服务费用的规范提取、使用。
15
制定佛山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细则,完善各行业检查清
单、重点行业事故预防服务标准。
16
完善投保、风控、理赔全过程服务监督考核机制,细化量化考核标准,每
半年考核评价服务情况,出具考核评价报告。
17
开展服务抽查,通过问卷调查、电话回访、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服务抽查,
抽查比例不低于服务期内参保企业总数 20%,实地抽查不少于 500 家。
18
协调重大或争议保险理赔案件,处理保险投诉举报。
19
财政补贴审核
统筹财政补贴的申领审核工作,优化财政补贴申领审核流程,建立第三方
审查机制
20
开展财政补贴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出具绩效报告。项目编号:ZFXL2020005
项目名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三方顾问服务
8
提交合规经营承诺书。在服务过程中做到诚实守信,保守秘密,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擅自泄露有关
信息。
三、服务费用标准:
1.本项目服务期内服务费用定额为人民币 300 万元,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
2.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不得因任何因素上调收费比例。
3.服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各项补贴、人员经费(工资、社保、福利、津贴、加班费等)、管理费、
税金等所有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
4、乙方需接受甲方委托的专项审计,审计核定服务费的合规合理使用情况。
四、其他要求
对于相关人员因工作原因为采购人服务期间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采购人免负一切
责任。
五、考核标准
以下考核规则(详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三方顾问服务考核规则》)仅供参考,具体考核规则
将由采购人根据合同和实际情况制定,采购人对考核规则保持最终修改权和解释权,成交供应商
须无条件接受,考核的方式和次数不限。
若成交供应商第一次发生以下考核规则任意一项,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予以口头警告并要求限时
整改;若成交供应商第二次发生以下考核规则任意一项,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予以书面警告、在
当次服务费中扣减当次服务费的 10%并要求限时整改;若成交供应商第三次发生以下考核规则任
意一项,采购人有权直接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资格,不予支付当次服务费、没收履约保证金和
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三方顾问服务考核规则》
序号
考核负面清单指标
1
未严格遵守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约定,及时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和响应采购人需求的。
2
投入项目的人员未能及时到位,或项目投入人员实际数量、能力不能与项目匹配的。
3
未能严格履行向采购人承诺的服务内容,按时完成采购人交代的工作任务,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低下的。
4
未能遵守职业操守,在服务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
5
未能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工作人员利用项目谋取私利的。
6
未能始终将维护和尊重采购人和项目权益置于首位,没有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的。
7
其他严重影响项目效果的情形。
六、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项目编号:ZFXL2020005
项目名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三方顾问服务
9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同时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保函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履约担
保金额:人民币 20 万元。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分三次支付服务费,第一次: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人民币
1,000,000.00 元;第二次: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第二次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人民币 1,000,000.00
元;第三次:合同期届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人民币 1,000,000.00 元。
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协议;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项目绩效报告(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
(4)中标通知书。
4、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
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
已经按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