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 项目概述:
- 本项目为交钥匙承包项目,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 带“★”号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满足将导致投标无效。 二、 项目内容、要求:
全省 21 个地级以上市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群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餐饮业质量安全群众满意
度及 9 个创建城市(包括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阳江、肇庆)创建工作知晓率、创建工作支持率。
具体调查方式参考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制定的《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工作指南》的方式方法开展。其中,将入户调查为主,调整为入户调查、网络调查、随访调查,调查数量比例为 2:4:4,调查地点需覆盖住户、学校、社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网络、餐饮单位、农贸市场、商超等。调查需在每个地市东、 南、西、北、中平均随机抽取样本访问调查。调查问卷根据我省实际情况修订完善。
调查样本量见下表:
调查样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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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
(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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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
(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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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访
(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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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样本量
(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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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湛江、茂名、揭阳 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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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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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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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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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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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山、惠州、江门、肇庆、阳江、云浮 潮州、汕尾、韶关、河源、清远、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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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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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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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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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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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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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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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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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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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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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实际调查数量,需大于等于以上最少要求量,不同调查地点的样本量平均分配。
本次调查经费预算总计为 180 万元,包括调查过程中租车、食宿费、人员劳务、会议费、数据整理、报告编写等所有费用。
调查结束后,形成 3 个调查报告,包括满意度调查总报告(各地市问题部分要详细列举)、食品安
全基本知识知晓率报告、餐饮服务满意度调查报告,每个报告附 21 个地级市及下辖县(区、市)各项数据。
本项目工作量大,投标人需拥有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不少于 10 人),并可实现机动调配,高质量、高标准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三、 项目商务要求:
- 付款方式:
- 费用分两期支付。首期费用支付合同金额的 90%,于双方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中标人出具的发票进行支付;第二期费用支付剩余的 10%,于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后 5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中标人出具的发票进行支付。
-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服务期限(项目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