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道G324线云安区K1170+695~K1170+800段水毁修复工程。
2、工程地点:云安区石城镇
3、工程规模和技术标准
受强降雨影响,国道G324线云浮市云安区K1170+695~K1170+800段右侧路基出现边坡掏空、挡土墙毁坏、路面开裂、排水及安全设施损坏,给沿线的行车及人员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急需进行修复。为防止灾毁继续扩大,消除安全隐患,现实施该路段水毁修复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水毁修复方案如下:
(一)K1170+717~K1170+727段右侧、K1170+752~K1170+780 段右侧坍塌路基重建 C20 片石砼重力式路肩挡土墙,地基采用松木桩进行加固处理,挡墙墙背回填采用碎石土。
(二)K1170+700~K1170+717 段右侧、K1170+727~K1170+752 段右侧开裂挡墙外侧增设 C20 片石砼重力式挡土墙进行护脚加固,地基采用松木桩进行加固处理。
(三)K1170+750~K1170+780段右侧重建 8.2m 宽路面。路面结构型式为:26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厚 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 厚未筛分碎石垫层。
(四)K1170+780~K1170+820 右侧水沟出现破坏,重建边沟和急流槽。
(五)K1170+695~K1170+780段右侧拆除破旧波形钢护栏,重建路侧新波形梁钢护栏85m。
4、承包方式及范围:报价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磋商文件、清单等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工程性质、特点等要求,采取包施工(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包工程验收。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采购预算及报价组成
1.1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826266元。采购预算作为其最高限价值,报价人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此限(注: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暂列金额指采购人在采购范围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服务的采购,具体实施中可能发生的采购内容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1.2报价应包括:
(1)报价为报价人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2)报价人的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施工等全部费用。
(3)除非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修改,报价人应按采购人提供的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报价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报价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5)报价人按本采购文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6)报价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清单等资料,按照项目清单详细列出报价表并编制符合规范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7)对标的工程的关键、主要项目没有存在报价漏项或少报工程量的情况。
2、项目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及广东省等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按设计图、施工图纸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具体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版)“第七章技术规范”、广东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现行的相关补充规定,及不限于以下技术规范:
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2、《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J D30-2015
3、《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G/T D33-2012
4、《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
5、《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17
6、《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11
7、《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JTG/T D31-02—2013。
2.1项目现场施工条件
2.1.1项目位置
施工的具体位置及可交付成交人施工安排的用地范围参见本项目相关的施工图纸。
2.1.2项目措施
(1)成交人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用电用水问题。
(2)施工范围内的临时便道及临时排水设施由成交人负责,并根据施工需要修筑及维护。
(3)施工必须的安全防护由成交人负责,并根据施工需要修筑及维护。
(4)安全文明施工:按国家省市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执行。为确保交通安全,施工单位应注意安全文明施工,注意避让行人,并于报价时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当天施工材料、工具、垃圾应及时清理。
(5)原建筑物、构筑物和绿化等的保护:成交人施工前应采用可行的措施对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绿化(树木需要移植的,须报采购人并办理相关手续)等进行保护,如由于成供应商原因造成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绿化等损坏,由成交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6)现场堆放材料的场地有限,拆除施工产生的废料,须按要求统一地点堆放,每天进行清运出场。严禁抛掷和阻塞通道。成交人应充分考虑现场施工条件,报价需考虑上述不利因素(二次运输、外加工等)。
★报价人必须做出书面承诺:对上述各项产生的费用已包括在成交人成交价包干范围内,由成交人负责支付。各报价单位的报价,应包含上述费用在内。若成交人报价中漏报,该项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它费用中,其后果由成交人承担。
2.2项目质量控制标准和使用材料的要求
2.2.1项目质量控制标准
(1)本项目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及相应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2)工程技术要求按有关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及现行行业标准。成交人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和有关规定,采购人要求停工和返工时,成交人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项目完工后采购人可根据需要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如因成交人未按图施工或施工质量未达规范要求,导致检测验收结果不合格,从而造成的采购人损失和返修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2.2.2使用材料和设备要求
(1)所有材料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须符合采购文件和图纸的设计要求,须保证为没有缺陷的优等品,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成交人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按照图纸、采购文件、报价响应和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品牌的材料实物样板,不得以找不到材料为由,要求更换材料和施工工艺,影响整体工程。如发现货不对板和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使用,并由成交人承担损失。
(3)采购人保留对本工程使用之主要材料品质确认审查的权利及保留另行委托专业单位对本工程进行独立检测的权利。
2.2.3工程变更要求
(1)施工中,如果工程发生现场签证或设计变更,须上报监理人确认,经采购人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认可。
(2)所有工程变更须经采购人、监理人及施工单位三方核认才有效。
2.3工程承包
2.3.1承包方式
(1)成交人为本项目施工的承包单位。包施工(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包工程验收。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规分包。
(2)报价人须根据工程内容及采购人现场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交通安全维护方案及施工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2.3.2承包形式
本项目采购采用综合单价承包,工程量按实际施工的并符合采购文件和设计图纸要求的工程量进行计量,结算时增加工程量(含主材的变更)须经过采购人相关造价部门认可后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工期要求和规定
1.1工期要求
(1)本项目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雨天除外)。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2)施工工期包括施工过程中技术间歇时间,报价人须考虑施工过程中技术间歇时间对整个工期影响。
(3)成交人根据企业自身实际能力,在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对本工程的工期进行优化,缩短工期。其中除雨天外、节假日及因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施工工序颠倒造成的返工所耽误的工期,不能顺延。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可以顺延,要求工程能全部按期完成,按期完成不奖不罚。
2、工程竣工资料要求
2.1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成交人须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关于印发<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和<交通档案进馆办法>的通知》(交办发〔2007〕436号)、《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办发〔2010〕382号)、《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办〔2010〕406号)公路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做好工程档案的收集、汇总、整理工作。
2.2 档案提交
成交人在工程完工验收后30天内,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档案部门要求,按规格编制成册的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一式五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一份电子版)提交采购人归档,并同时提交有关归档的证明文件。
3、质量保修
3.1 保修期限
缺陷责任期: 1 年,保修期: 1 年。
3.2 保修要求
(1)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施工人员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48小时内修复。
(2)保修期内,成交人负责对其提供的整个项目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成交人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3 质量保证金
按结算价的3%计算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期满后完成支付。
4、工程结算及预算说明
4.1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依据:
1、中间计量支付报表。
2、经审核的结算文件或结算报告。
3、确认的工程量清单。
5、付款方式
(1)预付款:监理签发开工令后 15 个工作日内,且主要人员、设备及材料进场后,甲方按合同价的 30 %支付预付款给乙方;
(2)项目完工后,甲方支付进度款至总价的 80 %;
(3)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 97 %;
(4)剩余工程款(质量保证金 3 %),质保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在审核批复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成交人。
(5)成交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①合同文件(包含补充协议等);
②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③项目相关资料(加盖采购人公章);
④成交通知书;
⑤工程计量及工程结算文件。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6、项目班子要求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广东省外企业须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2)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公路或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班子其他人员由成交人自行安排,但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关人员资格证书。
工程量清单预算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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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国道G324线云安区K1170 695~K1170 800段水毁修复工程--清单审核 |
合同段: K1170 695~K1170 800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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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制 范 围: K1170 695~K1170 800段 |
招预01-2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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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章 次 |
科 目 名 称 |
金额(元) |
|
1 |
第100章 |
总则 |
|
|
2 |
第200章 |
路基 |
|
|
3 |
第300章 |
路面 |
|
|
4 |
第400章 |
桥梁、涵洞工程 |
|
|
5 |
第500章 |
隧道 |
|
|
6 |
第600章 |
交通安全设施 |
|
|
7 |
第700章 |
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 |
|
|
8 |
第800章 |
机电工程 |
|
|
9 |
第900章 |
附属区房建工程 |
|
|
10 |
第100章至900章清单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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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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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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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计日工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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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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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清单预算报价(10+13+14)=15 |
|
工程量清单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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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国道G324线云安区K1170 695~K1170 800段水毁修复工程--清单审核 |
合同段: K1170 695~K1170 800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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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范围: K1170 695~K1170 800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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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页 |
招预01-3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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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 第100章 总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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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目号 |
子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
104-1 |
承包人驻地建设(租用施工场地) |
总额 |
1.000 |
|
|
||||
106-1 |
临时标志牌 |
块 |
13.000 |
|
|
||||
106-2 |
施工警示灯护栏 |
块 |
4.000 |
|
|
||||
106-3 |
交通锥 |
个 |
100.000 |
|
|
||||
106-4 |
线形诱导标志 |
块 |
6.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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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计分摊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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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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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预备费 |
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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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201 |
安全生产费 |
总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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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801 |
保险费 |
总额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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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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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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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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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单预算报价(10+13+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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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 第 100 章合计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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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量清单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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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国道G324线云安区K1170 695~K1170 800段水毁修复工程--清单审核 |
合同段: K1170 695~K1170 800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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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范围: K1170 695~K1170 800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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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页 |
招预01-3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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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 第200章 路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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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目号 |
子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
202-2-1-2 |
挖除厚26cm旧水泥砼路面 |
m2 |
246.000 |
|
|
|||
202-2-4-2 |
挖除厚20cm旧路基层 |
m2 |
264.000 |
|
|
|||
202-2-5-1 |
挖除厚20cm旧路垫层 |
m2 |
264.000 |
|
|
|||
202-3-9 |
拆除旧波形梁钢护栏 |
m |
85.000 |
|
|
|||
202-3-10 |
拆除旧挡墙 |
m3 |
574.000 |
|
|
|||
207-2-4-2 |
C25现浇混凝土 |
m3 |
14.400 |
|
|
|||
207-4-4-2 |
C25现浇混凝土 |
m3 |
27.380 |
|
|
|||
209-3-1-1 |
C20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
m3 |
1651.900 |
|
|
|||
209-3-1-2 |
碎石垫层 |
m3 |
171.660 |
|
|
|||
209-3-1-3 |
回填碎石土 |
m3 |
662.340 |
|
|
|||
209-3-1-4 |
挖基土方 |
m3 |
1278.320 |
|
|
|||
209-3-1-5 |
Φ10cmPVC管 |
m |
167.200 |
|
|
|||
209-3-1-6 |
碎石反滤层 |
m3 |
41.800 |
|
|
|||
209-3-1-7 |
反滤层土工布 |
m2 |
152.000 |
|
|
|||
209-3-1-8 |
松桩 |
根 |
720.000 |
|
|
|||
209-3-1-9 |
竹笼围堰h=2.5米 |
m |
94.000 |
|
|
|||
209-3-1-14 |
抽水台班 |
台班 |
24.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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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单 第 200 章合计 人民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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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量清单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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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国道G324线云安区K1170 695~K1170 800段水毁修复工程--清单审核 |
合同段: K1170 695~K1170 800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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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范围: K1170 695~K1170 800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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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页 |
招预01-3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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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 第300章 路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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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目号 |
子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
302-1-1-1 |
20cm厚未筛分碎石垫层 |
m2 |
264.000 |
|
|
||||
304-1-2-9 |
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
m2 |
264.000 |
|
|
||||
312-1-2 |
26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C35砼) |
m2 |
246.000 |
|
|
||||
312-2-1 |
路面钢筋 |
kg |
28.230 |
|
|
||||
|
清单 第 300 章合计 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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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量清单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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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国道G324线云安区K1170 695~K1170 800段水毁修复工程--清单审核 |
合同段: K1170 695~K1170 800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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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范围: K1170 695~K1170 800段 |
第 4 页 |
共 4 页 |
招预01-3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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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 第600章 交通安全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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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目号 |
子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
602-2-4 |
打入式标准段(Gr-A-4E) |
m |
61.000 |
|
|
||||
602-6-1 |
上游端头段AT1-1 |
m |
12.000 |
|
|
||||
602-6-2 |
下游端头段AT2 |
m |
12.0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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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 第 600 章合计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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