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2020年交通扶贫项目第三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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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50441 发布时间:2020-04-23 文档页数:65页 所需下载券:10
巢湖市2020年交通扶贫项目第三方检测

巢湖市2020年交通扶贫项目第三方检测采购需求

(以招标文件为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0AMMFJ00045

2、项目名称:巢湖市2020年交通扶贫项目第三方检测

3、采购预算:90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类别:服务类

6、包别划分:1个包

6、服务地点:巢湖市各乡镇扶贫道路,详见招标需求清单各条路。 

7、服务期限:按照工程要求,自检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8、付款方式:每月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检测费用的70%支付,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检测费用的90%;余款在审计后付清。

  • 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含交通安全设施试验检测资质);

3、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

4、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6、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谈判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24个月;

7、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二、采购需求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代理公司,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开标后代理公司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一、项目概述

据巢湖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实施巢湖市2020年扶贫资金项目的批复》(巢扶组项〔2020〕1号)和《关于下达巢湖市2020年合肥市及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巢扶组项〔2020〕2号)文件精神,现拟通过招标采购确定第三方检测。本次巢湖市2020年交通扶贫项目建设计划35.27公里,计划投资7181万元。检测范围包括过程检测、交竣工检测等。

具体各条道路概况如下表: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

乡镇

行政村

路面类型

路基宽(米)

路面宽

(米)

里程
(公里)

巢湖市

 

 

 

 

 

35.27

银屏镇

 

 

 

 

 

0.80

1

1

银屏镇

三胜

王坳路

新建

水泥混凝土

6

5

0.80

栏杆集镇

 

 

 

 

 

0.70

2

1

栏杆集镇

柳集村

庞黄孟路

新建

水泥混凝土

5

4

0.70

庙岗乡

 

 

 

 

 

1.00

3

1

庙岗乡

路店村

油坊郑路

新建

水泥混凝土

6

5

0.50

4

2

庙岗乡

方集村

先子洼村路

新建

水泥混凝土

5

4

0.50

中垾镇

 

 

 

 

 

2.60

5

1

中垾镇

建华村

强聂路

新建

水泥混凝土

6

5

2.60

槐林镇

 

 

 

 

 

3.78

6

1

槐林镇

九峰行政村

大项中心路

新建

水泥混凝土

6

5

1.10

7

2

槐林镇

官塘行政村

吴咀西路

新建

水泥混凝土

5

4

0.78

8

3

槐林镇

惠峰行政村

彦塅路拓宽

新建

水泥混凝土

5

4

1.90

夏阁镇

 

 

 

 

 

8.80

9

1

夏阁镇

尉桥

小邓路

改建

水泥混凝土

6

5

1.30

10

2

夏阁镇

尉桥

上连路

改建

水泥混凝土

6

5

0.50

11

3

夏阁镇

尉桥

赵云路

改建

水泥混凝土

6

5

1.10

12

4

夏阁镇

龙泉

王杰路

改建

水泥混凝土

6

5

0.90

13

4

夏阁镇

竹柯、柳南、独山

西元路

改建

水泥混凝土

6

5

5.00

烔炀镇

 

 

 

 

 

9.75

14

1

烔炀镇

歧阳村

歧阳庙路

新建

水泥混凝土

6

5

1.44

15

2

烔炀镇

歧阳村

丁阚至山曹村路

新建

水泥混凝土

6

5

1.80

16

3

烔炀镇

花集村

庙中路至岗头李至英山水库路

新建

水泥混凝土

6

5

0.95

17

4

烔炀镇

花集村

山昂至西花路

新建

水泥混凝土

6

5

0.24

18

5

烔炀镇

合裕村

合裕扶贫产业园

新建

水泥混凝土

6

5

0.80

19

6

烔炀镇

合裕村

小颜路

新建

水泥混凝土

6

5

0.90

20

7

烔炀镇

三份村

三份扶贫产业园

新建

水泥混凝土

6

5

1.20

21

8

烔炀镇

太和村

竹园张路

新建

水泥混凝土

6

5

1.40

22

10

烔炀镇

烔西村

大高至小高油厂

改建

沥青混凝土

6

5

0.87

23

11

烔炀镇

固山村

山何村路

改建

水泥混凝土

6

5

0.15

散兵镇

 

 

 

 

 

7.84

24

1

散兵镇

后洞村

后洞路

新建

水泥混凝土

6

5

0.40

25

2

散兵镇

后洞村

张山棚路

改建

水泥混凝土

6

5

0.90

26

3

散兵镇

佛岭村

六谷山路

改建

水泥混凝土

6

5

0.40

27

4

散兵镇

佛岭村

佛岭前湾路

新建

水泥混凝土

6

5

0.40

28

5

散兵镇

佛岭村

丁坟路

新建

水泥混凝土

5

4

0.30

29

6

散兵镇

佛岭村

山前路

新建

水泥混凝土

6

5

0.80

30

7

散兵镇

佛岭村

旱田冲路

新建

水泥混凝土

5

4

0.40

31

8

散兵镇

姥山村

姥山扶贫产业园路

新建

水泥混凝土

6

5

0.22

32

9

散兵镇

姥山村

老张路

新建

水泥混凝土

6

5

0.40

33

10

散兵镇

姥山村

姥山大徐路

新建

水泥混凝土

6

5

0.50

34

11

散兵镇

姥山村

叶后路

新建

水泥混凝土

6

5

0.20

35

12

散兵镇

姥山村

团叶路

新建

水泥混凝土

6

5

1.20

36

13

散兵镇

姥山村

石井路

新建

水泥混凝土

6

5

0.22

37

14

散兵镇

项山村

项山产业园路

新建

水泥混凝土

5

4

1.20

38

15

散兵镇

高林居委会

上汪路

新建

水泥混凝土

5

4

0.30

 

 

二、检测清单内容

附件1:38条路实体检测项目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数量

预算单价

金额(元)




路基土方

压实度(%)

1km测3点

180

72

12960

弯沉(0.00mm)

50m测1点

720

18

12960

边坡

200m测1处

180

18

3240

涵洞

混凝土强度

每处不少于10个测区

1900

30

57000

结构尺寸

每道5个

950

18

17100

支挡工程

混凝土强度

每处不少于10个测区

800

30

24000

断面尺寸

每处不少于1个

80

18

1440




碎石垫层

压实度(%)

1km取1点

38

72

2736

厚度(mm)

1km取1点

38

10

380

水稳基层

压实度(%)

1km取2点

75

72

5400

宽度(mm)

200m测一处

200

13.5

2700

厚度(mm)

1km取芯2点

180

252

45360

强度(Mpa)

同厚度

75

108

8100

水泥剂量(%)

随机抽查

50

200

10000

面层

弯拉强度(Mpa)

1km取芯3点

180

45

8100

板厚(mm)

同强度

180

252

45360

平整度(mm)

1Km2处×10尺

800

4.5

3600

沥青面层

油石比、密实数

15

308

4620

宽度(mm)

200m测一处

200

13.5

2700






标志

标志板净空

取不利点

200

20

4000

标志板厚度

每块测不少于2点

400

40

16000

反光膜逆反射系数

每块测不少于2点

600

160

96000

标线

标线厚度

每处测不少于5点

25

40

1000

标线逆反射系数

每处测不少于5点

30

300

9000






波形梁板金属厚度

每处测不少于5点

500

40

20000

波形梁护栏立柱壁厚

每处测不少于5点

500

40

20000

立柱埋入深度

每处测不少于1点

200

400

80000

护栏横梁中心高度

每处测不少于5点

500

10

5000

注:预算单价参考省物价局皖价服函[2013]29号;实体检测包括过程检测、交竣工验收检测,投标单价不得超过上述单价,否则投标无效。

 

附件2:38条路原材料及配合比试验项目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检查项目

数量

预算单价

金额(元)




路基土方

土的标准击实试验

20

450

9000

土的液塑限试验

80

35

2800

含水量

200

20

4000

涵洞

水泥砼配合比(抗压)

15

5000

75000

碎石压碎值

40

100

4000

支挡工程

砂细度模数

30

100

3000

粗集料筛分

20

55

1100




碎石垫层

砂石含泥量

50

35

1750

水泥细度

20

30

600

水稳基层

水泥胶砂强度

40

180

7200

水泥安定性

80

55

4400

水稳配合比

15

2000

30000

水稳无侧限强度

50

450

22500

面层

沥青配合比验证

1

8000

8000

沥青三大指标

1

280

280

水泥砼配合比(抗折)

10

 

5000

50000

注:预算单价参考省物价局皖价服函[2013]29号,投标单价不得超过上述单价,否则投标无效。

 

附件3:本项目检测费用一览表

序号

分项项目

分项预算(元)

备注

1

实体检测费用

518756.00

本项检测费用据实结算,结算价=实际检测数量*中标综合单价

2

原材料试验费用

223630.00

本项检测费用据实结算,结算价=实际检测数量*中标综合单价

3

外观检查费用

19614.00

投标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投标无效,中标后的价格不得调整。

4

检测资料整理费用

38000.00

投标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投标无效,中标后的价格不得调整。

5

试验室建设费用

100000.00

投标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投标无效,中标后的价格不得调整。

 

合计(1+2+3+4+5)

900000.00

 

注:费用参考省物价局皖价服函[2013]29号,投标价不得超过各分项目预算。否则投标无效。上述价格均含税金等所有费用。

 

三、人员配备要求

主要人员需求

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人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交通土建类)

2、交通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公路、材料)

检测工程师

(驻现场)

1人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交通土建类)

2、交通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公路、材料)

检测员

(驻现场)

3人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资格证

备注:

1、资格要求中的“交通土建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交通运输、隧道工程等公路工程类专业。

2、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员工,投标文件须提供以上人员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3、项目组人员在采购人每月质量安全检查、复查时缺勤,按1000元/人/次扣除检测费。未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及时取样、送建、实验检测,反馈检测实验报告,按1000元/次扣除检测费。如采购人存在多处工地开工的情况,中标人须无条件响应采购人的要求。

4、上述人员为最低配置要求,中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须要填加检测人员,费用不增加。

四、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所投服务的材料、劳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一切应有费用,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试验检测计费标准合理、谨慎报价。
   2、本项目以投标总价作为评审依据,投标总价=实体检测费用+原材料试验费用+外观检查费用+检测资料整理费用+试验室建设费用。其中:(1)外观检查费用、检测资料整理费用、试验室建设费用中标后价格不得调整;(2) 实体检测费用、原材料试验费用据实结算,结算价=实际检测数量*中标综合单价。

3、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五、其它要求:

    1、中标人须编制切实可行的检测大纲报业主及项目质监部门审批,并按审批后的方案认真检测。对检测单位的管理参照《巢湖市交通运输局检测单位管理制度》(详见附件)。

2、中标人必须派专职人员现场取样,检测数量及频率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取定。

3、投标人必须派员随时随地跟踪检测,及时反馈检测结果,以确保施工工序正常开展及工期安排的总体需要。

4、中标人的检测结果,要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快报给业主及监理。经采购人催促后仍未提交的的,每逾期一日罚违约金500元,逾期达15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中标人须定期向采购人汇报月度检测内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以便使试验检测工作更好服务于工程施工。

6、中标人人员要服从采购人的协调与安排,及时完成业主临时指派的其他检测任务。

7、中标人须保证本公司出具的试验检测数据能够准确、及时、真实的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并对本公司出具的所有试验报告负法律责任。

8、处罚: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检测组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确保检测数据的客观及正确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将每次处罚5000元违约金,性质恶劣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拒付检测费用。

9、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如确需更换,应提前20天报告委托人,经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后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阅历及经验不得低于更换前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同时对项目技术负责人按1万元/人•次处罚。未经委托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上述人员,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赔偿可能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10、中标人中标后提供检测人员及检测负责人相关证书供采购人审查,否则每发现一次人员资格证书不符,中标人须立即更换,更换后的人员资质不得低于本招标文件及具体项目的人员要求,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对中标人予以扣除相应的工程款或者履约保证金作为经济处罚,情况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对方责任。

11、投标人中标后须按照项目要求在施工现场建立独立驻地试验室,驻地试验室标准:试验仪器,满足现场检测要求,主要是土工试验、灰土、碎石垫层、水稳、沥青及沥青混凝土、水泥及水泥混凝土等相关试验检测指标。驻地试验室通过项目质监部门备案。

 


附:             《 巢湖市交通运输局检测单位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第三方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检测单位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的作用,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体要求

1、检测单位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车辆、办公设施,人员及生活设施,应按照合同要求配备完整,满足试验检测任务需要,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开展工作,视同违约。

2、检测单位在施工现场附近设立工地试验室,配备试验室常用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设备必须经过标定满足试验检测需要,并经备案审查通过,方可通过,视同违约。

3、检测单位应对工程项目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检测任务,对所服务各标段的每一个施工作业面都应巡视到、检测到,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质量控制点要及时地现场取样,尽快拿出试验数据,反馈给业主。

4、对分部分项工程需按照规定的检测内容进行检测,检测内容,频率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检测大纲进行。

5、质量控制坚持“以数据说话”,应及时准确提供试验检测结果,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避免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

6、检测单位每周要向业主提供一份《巡查通报》。每月25日前向业主提供一份《工程质量抽检月报》,月报中应对各标段存在的质量问题汇总(对共性问题和个别问题分别汇总)。

7、检测单位的各项检测原始记录和各种报表应妥善保存,交工验收时整理汇总归档。

8、配合业主做好阶段性检查和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作。

9、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省、市质量监督机构)组织的质量检查工作。

10、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数据和检测结论必须准确真实,并对检测数据和检测结论负责。检测单位不得接受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设备的送检单位和供应商的检测业务。

11、检测单位应建立良好的诚信体系建设,业主将适时对检测单位进行信用评价。

二、工作纪律

1、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向项目投入试验检测人员, 保证工作正常情况下不得低于合同规定的人员数量,不经业主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擅自更换合同规定人员业主将按合同要求予以处罚。

2、检测单位试验检测人员如有事请假,应告知业主并保证不能影响检测工作,主要负责人员离开工地1天以上应向业主请假,无故离开没有请假的,将处以200元·天·人的罚款。

3、由于检测单位检测人员工作不认真造成试验检测数据不正确、以及和承包商串通捏造虚假数据,出具错误的检测结论,未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出具错误的检测结论,造成一般质量问题的责令改正,并处10000元罚款,出具错误的检测结论,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令改正,并处20000元罚款。

4、业主规定的周报、月报,检测单位应按时上报,把质量信息及时、准确地反馈给业主,协助业主尽快拿出质量问题处理方案,以上报表如不按时上报,每次给予500元的处罚。

5、检测单位工作不认真,不积极主动,业主将给予批评和一定的处罚,对严重不负责任,上报局党组会研究,给予重处。

6、对上级有关部门(省、市质量监督机构)检查通报存在问题的,视情节而定,每次处罚2000-10000元。

三、廉政建设

1、不得向施工单位索要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2、不得要求施工单位为自己报销各种费用。

3、不得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4、不得向施工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工程材料,设备和合同规定以外的服务。

5、发现以上行为,对责任人处以2000-5000元的罚款,对检测单位处以10000-20000的罚款。

四、安全管理

1、检测单位要建立试验检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测保证体系。

2、在工程质量检测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通报给业主,并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

3、配备保证试验检测工作人身安全的必要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

4、在进行试验检测工作前,要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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