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19〕16号)要求,本次采购主要内容为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
二、主要工作内容
1.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订
参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及技术指南的要求,根据影响集体建设用地级别的社会经济状况和区位条件等因素,对石泉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综合、定量评定,划分土地级别,并在定级的基础上,根据收集的市场调查资料以及其他资料,同时结合石泉县实际情况,有理、有据、科学、合理、可行地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基准地价评估,并编制石泉县集体建设用地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和影响因素指标说明表。
2.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订
参照《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8406-2012)及技术指南的要求,根据影响耕地质量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区位条件等因素,对石泉县耕地进行综合、定量评定,划分土地级别,并结合影响农用地价格的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和特殊因素,制订农用地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特定期日的基准价格,并建立农用地基准地价的修正体系。
3、标定地价制订
参照《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等,完成石泉县县城区标定地价评估工作。
1.石泉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的工作成果
1.1 文字成果
(1)石泉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订工作报告;
(2)石泉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订技术报告。
1.2 表格成果
(1)石泉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表;
(2)石泉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及影响因素指标说明表。
1.3 图件成果
(1)石泉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图;
(2)石泉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图。
1.4 数据库成果
石泉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
2.石泉县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的工作成果
1.1 文字成果
(1)石泉县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订工作报告;
(2)石泉县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订技术报告。
1.2 图件成果
(1)石泉县农用地土地级别图;
(2)石泉县农用地基准地价图。
1.3表格成果
(1)石泉县农用地定级表;
(2)石泉县农用地基准地价表。
1.4 数据库成果
石泉县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
3.石泉县标定地价制订的工作成果
1.1 文本成果
(1)标定地价评估报告;
(2)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报告。
1.2表格成果
(1)标准宗地基本信息登记表;
(2)标准宗地评估技术要点表;
(3)标定地价建议及结果表;
(4)标定地价信息公示表;
(5)标定地价修正体系表。
1.3 图件成果
标准宗地与标定区域布设图。
1.4 数据库成果
标定地价成果数据库。
4.成果文件数量:纸质成果4套、光盘成果4 套(不包含省、市备案成果)。
四、服务期: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地价制定并通过相关部门成果验收。
五、质量要求
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应与石泉县发展水平相适应。提交的文本成果、数据库成果、图件成果应符合《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8406-2012)、《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等规程、规范要求。
七、结算要求:采购人与项目实施人在合同中自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