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
一、概述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决定对广告服务项目实行定点采购。
二、服务范围及定点供应商数量
形式:仿照城区广告服务定点采购的模式,招标代理给中标商家出具中标通知书,后根据实际的项目请示和用量分别签订合同。
要求1:有能力承接包括:①动画、视频的制作或拍摄,后期加工;②平面设计及相关成品;③各种材制的立体字、雕刻字等设计及制作;④所有非纸媒的宣传印刷品制作,如帽子、雨伞、环保袋等;⑤喷绘广告、幕布、横幅、写真展板、海报吊旗、板报、台卡、牌匾等设计及制作;⑥装饰墙、背景墙等墙体装饰;⑦广告灯箱及各类广告需要的灯光制作;⑧各类媒体投放,包括户外弊天柱、广告灯箱、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电子屏幕等的发布及设计;⑨上述未包含的其他广告宣传品。
要求2:能承授一些紧急的任务,适应加班要求,按时按量提供产品。
3、除提供广告服务外,中标供应商还应提供与其相关的其他服务,包括在采购单位确定需求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将成品运输到指定地点等。
三、采购限额
单项广告制作或年度批量预算在220万以内的广告服务,实行定点采购,定点入围5家供应商。
服务自签订定点采购协议并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 12 月 31 日
五、采购报价
1、本项目采用中标折扣系数报价(即结算价=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的经费预算*中标折扣系数),例如:办公电脑预算的金额 5000 元×中标折扣系数 80%=办公电脑的结算价 4000 元)。
2、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的经费预算以中山街道本级、上级部门批文中确定的金额为准。
3、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与中标供应商进行采购的,其实际采购金额不得高于经费预算*中标折扣系数。
4、定点服务期限内中标供应商的折扣系数按投标时承诺的不变。
5、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包含以下部分,包括:
服务的价格;
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运输、装卸及其他售后服务费用等。
6、中标供应商的折扣系数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www.gxzfcg.gov.cn )、南宁政府采购 网( www.purchase.gov.cn ) 、 青 秀 区 政 府 采 购 网
(www.qingxiu.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net/gxnnzbw)上公布。如定点供应商因原材料涨跌等原因确需调整的,经审定后方可更新相关信息。
六、协议服务期价格
1、确定为定点服务商后,在实际履行供货合同过程中,优惠后的价格应为定点服务价格,交货地点为用户指定地点。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折扣系数为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的所有购买本项目涉及服务时所能享受的最高折扣系数。实际使用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在此基础上可与中标协议供货商进行谈判, 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
七、质量要求
1、本项目技术及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2、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印刷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
3、中标供应商在定点服务期内与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格式订立书面供货合同。不得再要求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合同或要求实际使用单位签署其它任何声明或合同,否则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4、所有货物及服务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国家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本技术要求时才能为采购人所接受。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质量保证期免费维修,免费更换配件。
八、交付及要求
1、定点供应商应按采购单位的要求将所需货物免费送到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按双方约定的交付期限交货。
2、需要安装的产品,定点供应商须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自备安装工具到现场进行安装,直到货物正常使用,其费用由定点供应商负担。产品安装完毕后,由采购单位即时验收,并应具备产品合格证时, 采购单位才向定点供应商签验收合格单。
3、交付时间:由采购单位指定并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九、资金支付
1、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货款结算与支付频率。对单项广告业务,采购单位可与供应商约定采用一次性支付或分次支付,分次支付的应写明具体支付方式。
2、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在所有货物及服务验收合格后,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向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提交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待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批复同意后,将款项支付给供应商。
3、所有货物及服务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应先向采购单位开具正式的销售发票。采购单位收到正式发票后按程序支付款项,并将发票和验收单作为原始会计凭证一同入账。
十、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时间自宣传广告服务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一旦产生质量问题时,定点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 24 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护,费用由定点供应商负责。
2、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提供其他售后服务承诺,并保证具有相应的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十一、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在定点采购协议期内,不得以业务量大小对采购单位实行差别对待, 不得以金额小、业务繁忙、节假日人手不足等为借口拒绝采购单位的请求或在履约过程中发生故意拖延交付、降低服务质量等行为。
2、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与监督管理部门将联合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现场核实,因此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所作出的承诺必须是切实可行的,如提供虚假资料或作出虚假承诺,一经查实, 将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3、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保证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三包”规定:
4、投标产品需提供长期24小时售后服务:
5、电话咨询:在质量保质期内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招标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招标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6、现场响应:
7、如发现产品使用破损,在接到通知后,确保做到立即到达现场查看:
8、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将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招标方能够正常使用。若故障在24小时内未得到解决的,招标方有权自行处理故障,发生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9、质保期外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期过后,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费用招标方负责) ;
10、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定点服务采购协议,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