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说明:
6.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满足,否则竞标无效。
7、项目采购需求具有国家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相关强制性认证资料,否则竞标无效。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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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服务要求 |
1 |
《人大之声》报纸专题栏目 |
1项 |
一、宣传内容及原则 宣传报道全市各级人大学习宣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宣传报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地方性立法工作和人大的监督工作,以及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围绕中心、关注民生、依法履职的情况,反映人大推动新时代南宁高质量发展做出的贡。遵循“宣传人大制度,关注社会热点,倾听人民呼声,开展依法立法,行使监督职能”的定位原则。 二、宣传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每月第2周、第4周的星期五在南宁本地报刊要闻版各刊发一期,每月2期,共24期,如有变动另行协商刊登时间。 三、宣传形式 每月刊登2期,不少于2000字/期,配图,于要闻版刊发。 四、专栏采编安排 宣传稿件由采购人提供,或者由供应商安排人员采写,经采购人审核之后刊登。 五、具体服务要求: 1. 供应商要保证宣传舆论的正确导向。 2. 要根据采购人的宣传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采访编辑,经采购人审核后在南宁本地报刊刊登。 3. 供应商应保证稿件内容真实可靠。每期内容应准确领会采购人宣传要求,要预先报请采购人核稿,采购人与供应商共同对文字定稿和刊登相关内容负责。 4. 供应商应按期刊登。如遇重大事项需要调整刊登时间,供应商应提前告知采购人协商解决 5. 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在其他媒体刊登有关内容。 6. 若工作需要,供应商应安排记者到南宁市辖各县区采访的,采访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7.专栏栏头样式如下(占两栏): |
▲二、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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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和地点 |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地点:南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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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项目合同签订后每季度末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合同金额的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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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人员费用、管理费、利润、派出工作人员的交通费、税费、工具、设备材料费用、应急处置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的总和;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如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所有项目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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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1. 对合作内容中的节目时段在一年内采购人享有本行业信息发布权,但不涉及任何商业信息; 2. 采购人有在进行行业宣传活动时向供应商提出配合要求的权利; 3. 采购人有权在相关报刊、网络媒体等使用节目内容; 4. 采购人与供应商共同拥有节目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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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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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的特殊 要求及说明 |
本分标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的做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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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产品 |
本分标为服务类项目,无核心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