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说明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无棣县河口滨海湿地整治修复项目跟踪监测,预算为 224.67 万元。
二、技术要求
①湿地生态修复效果跟踪监测
湿地可以直接改善近岸水质、底质及生态条件,同时芦苇及碱蓬湿地生态系统恢复后,也可有效净化近岸水质、增加近岸生物多样性。因此,在项目实施后开展水质环境调查,主要在项目实施前调查站位的基础上,布置 16 个水质监测站位、10 个沉积物监测站位、10 个监测生物站位,具体的监测指标见下表。拟在施工前、施工中监测一次,施工后 1 年监测一次,监测时段与工程前一致。
②岸滩湿地底质理化修复效果跟踪监测
基底环境的改善是柽柳及碱蓬是否能维持的关键因素,因此在工程前盐度及底质理化监测的基础上,开展修复中及修复后的盐度及底质特性变化监测,测量站位及时段与工程前调查一致。底质理化性质调查主要包括土壤盐碱度,以及土壤贫瘠度,即土壤的有机质含量调查。拟在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监测一次。
③修复后的柽柳、芦苇、碱蓬湿地生长情况监测
柽柳、芦苇、碱蓬湿地种植恢复后必然存在死亡、自然演替过程,通过修复前、中、后期的跟踪调查,监测修复区域植被群落的数量特征,评估湿地植被恢复及生长情况,制定合适的养护措施。跟踪监测采用无人机监测及样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样方调查采取 0.25m×0.25m 样方,主要记录植被种类、株数、生物量、植被覆盖率、植株高度等数据,并将样方调查数据取平均值,从而计算断面各种植被群落特征指数,进行分析。
④修复后鸟类情况监测
湿地修复后,将为鸟类提供停栖和觅食区域,通过修复前、修复后的跟踪调查,监测修复湿地区域内鸟类数量、 种类及迁徙情况的变化。监测时间选择监测区域内的鸟类种类和数量相关稳定的时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鸟类的繁殖季或
越冬季进行。
(2)岸线修复(防潮堤生态化)效果跟踪监测
修复项目岸线位于黄河岛北部沿徒骇河防潮堤坝,总长约 4.26km,项目施工前进行堤前滩涂面积、植被分布、潮间带生物监测;项目施工后进行堤前滩涂面积、植被分布、潮间带生物、以及堤上植被修复区域的植被类型、数量、面积监测。
(3)湿地生境修复效果监测
进行湿地生境修复的岸坡界址点测量, 进行岸坡形态和稳定性的监测,调查生境修复区域周围、土地平整程度、 水体水质、植被数量、生物多样性等参数情况。 监测频次:施工前、施工后。
监测评估内容与频次
修复、评估内容 |
监测内容 |
监测/分析 方法 |
监测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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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修复 跟踪监测、效果监测 |
基本情况 |
湿地面积、植被覆盖率 |
无人机监测、卫星遥感影像解译 |
修复前、中、后期各进行 1 次 |
植物群落 |
监测湿地植物群落种类、数量、面积、密度、 死亡率、 盖度、 多样性指数、生长发育状况 |
无人机监测、现场样方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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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类群落 |
调查湿地鸟类群落种类、数量、迁徙情况 |
现场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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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环境监测要素 |
透明度、水色、水深水温、盐度、pH 值、油类、总汞、铜、铅、镉、锌、铬、砷、 COD、 DO、活性磷酸盐、无机氮 (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悬浮物 |
现场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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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积物环境监测 |
硫化物、有机碳、石油类 |
现场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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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 |
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潮间带生物种类组成、生物量、密度和优势种 |
现场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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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线修复 |
堤前滩涂 |
滩涂面积、植被分布、潮间带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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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前、后期各进行 1 次 |
堤上 |
岸滩清整程度、植被类型、数量、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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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生境修复 |
岸坡 |
界址点、岸坡形态、稳定性 |
无人机监测、卫星遥感影像解 译、现场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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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滩 |
土地平整程度、水体水质、植被数 量、生物多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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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编制 |
具体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岸线修复长度、湿地恢复面积、湿地修复面积、湿地植被生长情况、湿地生境变化情况等。 |
在工程及周边海域共设置 16 个水质监测站位,包括 10 个沉积物及生物监测站位。
(2)跟踪监测工作成果
修复项目完成后进行监测并完成效果评估,评估修复区域湿地植被的修复面积、覆盖率、数量,岸线清整程度,生态修复的长度、质量,以及周围区域的水质、地质、生物等环境变化,评估河口滨海湿地的整治修复效果,综合评估修复项目的生态效益。
形成如下报告:
3)2.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5)依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的规定,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一条“农林业”第三十六款“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工程”及第三十七条“海洋、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荒漠、草原等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生态示范工程”的要求,为国家鼓励类项目。
6)(2)符合《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海洋[2018]158 号)的要求。《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确定开展陆源污染治理行动、海域污染治理行动、生态保护修复行动、环境风险防范行动等四大攻坚行动。在“生态保护修复行动”专篇中,提出“实施海岸带生态保护,划定并严守渤海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确保渤海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在三省一市管理海域面积中的占比达到
37%左右,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和岸线开发管控,强化自然保护地选划和滨海湿地保护;实施生态恢复修复,加强河口海湾综合整治修复、岸滩综合治理修复; 实施海洋生物资源养护,逐步恢复渤海渔业资源。”
7)(3)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 号)的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在“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篇节提出“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开展全国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到 2020 年,完成全国自然保护区范围界限核准和勘界立标,整合设立一批
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对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实行封禁管理,稳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和退牧还草,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全面推行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依法依规解决自然保护地内的矿业权合理退出问题。全面保护天然林,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
8)(4)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
(鲁政办发[2017]85 号)的要求。《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在第五节“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提出“以扩大湿地面积、增强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为目标,以加强湿地保护体系建设为根本,以重要生态区域湿地保护和功能恢复为手段,依法加强管理,健全体制机制, 采
10)(5)符合《滨州市打好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 2018-2020 年作战方案》的要求。《滨州市打好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 2018-2020 年作战方案》在“总体目标”篇节中提出“以入海河流综合整治为重点,强化陆域入海污染控制;即采取措施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强工业聚集区水污染防治、严格氮磷排放控制、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实施雨污管网建设改造、加强入海河流综合整治。以近岸海域保护空间优化为重点,强化海岸线带生态保护与修复;即加强自然岸线保护、开展海岸带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开展重点河口海域生态修复。开展入海污染物监测与调查能力建设。”
注:以上加“★”并注有“ ”的条款内容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技术或服务要求,如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以上加“△”并注有“ ”的条款内容为本项目的重要指标,不带标识的为一般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