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报价应包括各项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本次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招标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无效。
3.商务要求
4.1.服务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2.服务地点:海东市平安区;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事务性工作)以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力量,内容包括基层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服务时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基础信息系统录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主动发现、绩效评价等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1)。
1、常驻人口在1万人以上的平安镇、小峡镇、三合镇、古城乡等四个乡镇各增加3名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共12名。
2、常驻人口在5千至1万人的沙沟乡、石灰窑乡、洪水泉乡等3个乡各增加2名社会救助专职人员,共6名。
3、常驻人口在5000人以下的巴藏沟乡增加1名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
4、区民政局增加3名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承接主体增加3名工作人员。
以上共需派遣25名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详见附件2)。
3.提供服务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b.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考虑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从事过社会救助相关工作或取得相关职业资格人员;
c.身体健康,应具备从事社会救助服务或社会工作所需要的相应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无犯罪或不良前科。
d.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待遇:此次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主要从事基层民政事务性工作,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4.其他要求
1、服务期间购买主体不提供住宿和交通补助,这些都由承接主体自行解决。
2、区民政局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减社会救助人员人数,增加或减少社会救助人员的费用按照合同中所签订的月工资计算。承接主体为达到双方议定的各项服务要求所增加的服务人员,区民政局不另行增加人员费用。对工作懈怠、态度恶劣、不遵守纪律等不良行为的社会救助人员区民政局有权调换。区民政局对社会救助人员能否上岗拥有最终决定权并可对社会救助人员进行随时调换。区民政局对于在社会救助人员所做的人事任免调换决定社会救助公司必须于3日内执行完毕。延期或拒不执行区民政局决定的,将采取酌情扣除该月费用直至解除合同等措施。
3、承接主体必须保证社会救助人员100%的人员在位率,不能私自减少和调换与社会救助工作无关的岗位。
4、承接主体必须保证员工工资高于青海省政府规定的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规定的种类、比例和标准,为员工缴纳相应保险等,如因承接主体在服务期间与员工因缴纳保险问题产生纠纷,区民政局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5、承接主体要有完善的社会救助人员服务管理资料,必须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相关应急预案。
海东市平安区民政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项目表
(附件1)
代码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三级目录 |
四级目录 |
五级目录 |
购买服务数量 |
404A00101 |
基本公共服务 |
社会救助 |
事务性工作(C类) |
绩效评价 |
按照区民政局以及市民政局制定的年度绩效评价办法及评价指标,对所辖各乡镇及民政部门年度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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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A00103 |
主动发现 |
主动调查了解辖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状况,帮助有困难的家庭申请救助。 |
月约需30户*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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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A00104 |
救助对象家计调查 |
对申请救助的困难家庭和动态管理的救助对象100%进行入户走访,填写乡级申请救助对象入户调查表,确保入户调查表真实有效,内容完整。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
月约需400户*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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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A00105 |
申请救助受理 |
法定工作时间内,及时在“一门受理”窗口受理群众救助申请。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AB岗制度。在做好纸质档案登记的同时,及时做好“一门受理”信息系统录入。 |
年约需250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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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A00106 |
建立精准台账 |
及时归纳整理申请救助对象家庭相关档案资料,做到救助对象一户一档、一村(社区)一册、一镇(街道)一柜,并与各个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实时更新,完全一致。做好资金发放台账统计 |
分别完成区、乡(办)2级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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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A00107 |
政策宣传 |
对困难群众及一般群众通过入户宣讲、举办宣传活动等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做到困难群众户户熟悉政策,一般群众基本了解政策。 |
每年不少于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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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A00108 |
业务培训 |
按照民政部门业务培训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印制相应培训材料。 |
每年不少于2次 |
平安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需派遣人员(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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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区 |
派遣人员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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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需派遣人员 |
民政系统及承接主体需派遣人员 |
拟派遣人数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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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个数 |
1万人以上乡镇个数 |
派遣人数 |
1万-5000人以上乡镇个数 |
派遣人数 |
5000人以下乡镇个数 |
派遣人数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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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安区 |
8 |
3 |
8 |
4 |
9 |
1 |
2 |
19 |
6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