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采购技术及商务要求
本次划界范围为包括洪渡河流(流经正安县、凤冈县、务川县)带状地形图测绘、岸线管理与利用规划、界桩(牌)、公示牌制作安装等。
一、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一)河道带状地形测绘及河道大断面测绘:河道 1:2000 或 1:5000 带状地形图;按照水文计算的需要实测河道纵横断面图表,包括相应的地理坐标。
(二)水文计算:设计洪水(洪峰流量)成果表、设计洪水水面线成果图表,河道管理范围线推算。
(三)河道划界:在地形图上确定出较为精确的外缘控制线、管理线桩(牌)位置,绘制出桩牌点布置设计图。
(四)界桩(牌)制安、公示牌制安:测量放样及现场桩牌埋设。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进行河道管理线桩(牌)定点放样。每个控制点处设置界桩或界牌,界桩上标明水利标志界桩点编号等。
由中标单位根据以上要求,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先作出项目实施方案,送市水务局审批后实施。
(五)岸线管理与利用规划报告:
1、河道管理带状地形图上绘制河道管理线(包括临水控制线、外缘控制线)、河道中泓线。
2、岸线功能区范围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开发利用区)。
3、岸线功能区、涉河建筑物、河势变化趋势动态管理规划。中标单位完成岸线管理与利用规划报告后报批。
二、技术要求
(一)划界标准
河湖管理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贵州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贵州省防洪条例》和《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防洪标准》(GB50201-2014) 确定。
(二)带状地形图测绘及河道大断面测绘
高程基准为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1:2000,非城市(镇)规划区采用 1:5000。
(三)洪水分析计算
根据资料搜集情况,对于有设计洪水计算成果的地区,引用已批复的设计洪水计算成果; 对于天然河段采用本次设计洪水计算成果;对于城镇所在河段,根据相关城镇等级和规划,确定相应的洪水标准,结合所在河段流域水文站资料洪峰流量资料和暴雨资料,进行洪水分析计算。整条河流应进行设计洪水成果的协调性、合理性检查。
对于水库下游河段,当其设计洪水受水库调蓄影响较大,应考虑其影响。设计洪水位的确定:
防洪设计水面线(水位)是制定河湖管理范围线的基本依据,应做好不同河段不同防洪标准水面线之间管理线的协调与衔接。
(四)界桩及公示牌
①重要下河通道(车行通道)。
②重要码头、桥梁、取水口、电站等涉河设施处。
③河道拐弯(角度小于 120 度)处。
④水事纠纷和水事案件易发地段或行政界。
城市规划区不少于 3 处,城镇规划区不少于 1 处。
河道界桩材质采用钢筋混凝土、金属或青石、花岗岩等坚硬石材制作,城区段采用板形桩, 尺寸为 500mm×400mm(长×宽),非城区段采用长方体桩,尺寸为 150mm×150mm(长×宽)。
河道界牌采用铝合金、钢筋混凝土等坚固、耐久材料制作,城区尺寸为 2500mm×2000mm
(宽×高),村镇尺寸为 2000mm×1500mm(宽×高),其他地区尺寸为 1500mm×1000mm(宽× 高)。
(五)规划报告
在完成河道划界工作后,以乡镇行政区域为单位汇编最终成果资料,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为《遵义市洪渡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报告》以及现场设置的“一桩一牌”。
三、划界成果资料
划界成果包括现场实物和划界文件。实物包括验收合格的界桩、界牌、公告牌河保护标志等;划界文件包括验收合格的划界工作报告、移交证书、验收鉴定书、复核报告、批复文件。四、质量及验收要求
1、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要求;
2、须专家审查通过。五、商务要求
工期:合同签订后 180 日历天内完成湄江河河道理范围划界项目工作(不包括审查时间) 项目地点:遵义市洪渡河(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六、付款方式:具体在签订合同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