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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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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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内容、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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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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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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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支付,下一月支付上一月费用。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磋商文件规定不符,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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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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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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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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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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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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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保持总费用不变、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报经财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价按本项目成交价进行结算。采购人与供应商有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不予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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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对合肥市排水设施视频监控系统、城市防洪指挥调度等数字化排水系统进行管理;加强排水设施安全运行、加快加强汛期城市立交、易涝点等重要积水点的预警预报;污水调度以及办理城市排水投诉热线,12345市政府政民直通车,数字城管等案件的处置及管理。
三、服务需求
- 利用排水管控平台按采购人要求对前端监测设备运行状态(排水设施监控视频1268路、积水监测107处、液位\流量计222处、有害气体监测仪69处、河道水位计24处、雨量站点108处、泵站运行监控90处、污水厂运行监控14处)进行日常统计,对巡查人员(126人)、应急\污泥运输车辆(123台)、进行日常在线、轨迹偏移情况统计。
- 利用排水管控平台按污水输送调度手册要求完成合肥市日常污水输送调度及紧急事件的情况上报工作。
- 利用排水管控平台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城市积水预警上报、积水点统计、处置情况\人员值守登记等工作。
- 机房自动报警系统的巡查、情况上报工作。
- 排水相关咨询、投诉热线电话受理、上报、反馈工作;媒体网站排水相关舆情收集、跟踪、上报工作。
- 提供接收数字城管网站、12345市长热线等其他方式投诉案件的受理登记、立案审核、派遣、回复工作及定期提供“案件”数据分析、趋势分析服务。四、报价要求五、其他要求
- 本项目报总价(元/年),报价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 注:以上服务内容皆为24小时工作制。
- 服务要求:
- 排水管控平台及相关设施巡查:(1)防洪调度对下穿桥积水点,及时通过电子水尺了解积水深度信息,排查相关立交泵站开泵情况,异常情况及时上报。(2)智慧排水做好日常泵站、污水处理厂等排水设施视频巡查、有毒有害其他仪表报警巡查工作,及时将发现的问题上报采购人。
- 做好系统内人工上报数据的审核工作,及时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有误的泵站、污水处理厂信息上报采购人。
- 每天通过系统巡查合肥市污水处理厂运营概况、水质、泵站提升量等数据,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采购人。
- 密切关注系统内水文气象信息、自建雨量站点、河道液位等防汛重要信息;及时将巡查人员及应急车辆相关数据上报采购人。
- 通过防洪指挥调度系统及天网客户端实时查看下穿桥、易积水点视频监控,第一时间上报发现的积水险情,同时做好记录和汇总工作。
- 负责登录排水管控平台巡查防洪指挥调度子系统、水泥质监测系统、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调查整改、厂站网智慧排水监管调度、视频监控系统等相关业务系统运行情况,及时将发现的问题上报采购人。
- 污水调度:负责王小郢污水系统、望塘污水系统、小仓房污水系统及其它污水系统的污水厂、相关泵站、调蓄池、节流闸门等调度工作。1)365天*24小时关注污水厂等液位,做好调度工作,保证排口不溢流;3)接听污水厂、泵站、调蓄池、闸门等反馈电话,紧急情况及时汇报;5)调度后跟踪液位变化情况,做好进一步调度工作;7)做好污水调度记录(具体记录本模板及要求在项目实施前由采购人提供)
- 8)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 6)登记给污水厂、泵站等下达调度指令时间,并记录污水厂、泵站等执行时间,超过10分钟污水厂、泵站不执行调度及时反馈并登记;
- 4)管网液位高时督促污水厂,满负荷运行;
- 2)降低管网液位,保持低水位运行,晴天降低管网液位为雨天做调蓄,用水低谷期降低管网液位为高峰期做调蓄,污水厂快溢流时及时减上游泵站利用管网为污水厂做调蓄;
- (2)调度要求:
- (1)调度范围:
- 积水处置:
- 根据采购人相关积水险情处置流程进行应急处置工作,通过管控平台将积水险情处置情况全过程记录。将发现的积水点情况,通过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图像与视频进行保存,记录发生积水的时间、积水深度、人员处置情况、对城市交通造成的影响等情况,汇总后上报采购人,配合做好易积水点信息录入工作。
- 机房报警巡查:
- 每日3次(上午、下午、晚上)登录动环监测平台 ,检查新机房温度,湿度,空调,配电等情况,查看是否有报警信息;将动环监测平台保持登录状态,遇到报警立即查看原因,并向采购人报告。每天前往老机房查看空调状况,确保机房内温度正常,如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联系维保人员。
- 电话受理及舆情收集:(2)舆情收集整理:24小时关注万家热线、合肥论坛、中安在线、合肥新闻等各家媒体及其他网站上的排水信息,将重点或亮点新闻进行整理,同步更新发布到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数字排水平台;涉及到网站上的投诉贴或问题贴及时汇报领导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各大网站、报纸上发布的信息要及时复印登记下来,并做好数字统计。
- (1)热线电话受理:每天24小时接听市民咨询、投诉电话,填写电话接听记录单,根据内容进行筛选和派发至相关责任科室办理,重点、难点问题报分管领导批示,并在要求时间内将来电投诉问题反馈至来电人。
- 数字城管等案件受理(2)市长热线案件办理:信息中心案件受理员每天24小时登录“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统一管理平台”,受理下载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案件,通过“合肥市排水热线管理系统”派发案件,将接收到的案件导入系统并根据案件内容派发至各业务科室办理(详见办理流程),受理人同在规定回复时间内做好各责任科室的案件督办工作。案件办结后,通过“12345政务服务直通车”反馈市长热线,并电话回复来电人。填写“市长热线办理情况一览表”,根据表格内容将接收到的案件编号、来电内容、回复内容、回复人员、案件类型等信息填写清楚。每两周统计一次情况报表,将案件的数量、类型、办理情况等工作上报。
- (1)数字城管案件办理:信息中心案件受理员每天24小时登录“合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排水管理办公室帐号,受理排水办的相关案件。根据市城乡建设局派遣至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的案件类型,通过“合肥市排水热线管理系统”将各案件派遣至相关科室,再由各科室通过系统反馈案件受理员进行结案,案件受理员同时填写 “市排管办城市管理问题信息汇总表”。根据投诉内容写明派遣任务号、派遣问题描述、派遣时间、派遣人员等信息。每周一次统计报表,每个月进行一次案件小结,将案件的数量、类型、办理情况等工作上报。
- 人员要求:2、成交供应商取得成交通知书后,请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完成与原单位人员交接工作、完成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培训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掌握视频位置、视频巡查及填报内容、投诉处置流程及操作、下穿立交积水报警处置及定岗值守巡查、平台操作、机房监控视频及报警处置等)工作。考核不合格或对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的,或不遵守采购人操作安全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重新调整人员;4、采购人每两个月对管理人员班组进行重新调整;为充分调动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结合日常监管考核结果,成交供应商必须奖惩到位;6、成交供应商必须加强对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安全巡查及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人员上下班及上班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
- 5、成交供应商须为管理人员统一着装,服装款式及数量须经采购人同意确认;
- 3、成交供应商对管理人员进行调整更换时需要提前30日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更换的管理人员必须提前15日进行跟班实习、接受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才允许上岗,培训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每年成交供应商对管理人员调整不得超过1人次;
- 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10人的服务团队,服务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男性,身体健康(岗前需体检,体检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二年以上工作经验,能适应夜班工作;能够熟练计算机操作,有较好的文字组织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和明显不良嗜好;(除“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要求提供的人员资料外,其他人员资料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进场服务前提供给采购人核实。)
- 服务评估及违约处罚:2、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履行服务质量较好,可在服务期限到期前向采购人提出续签申请,在通过采购人综合评估后按要求公示,履行相关程序后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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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采购人每月按“视频监控外包工作考核表”相关要求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估。总分100分。每月得分=100分-扣分总值。当月100-95优秀(含95分和100分);95-90分为良好(含90分);90-85分为合格(含85分),85分以下不合格;当月得分低于90分,将处以(95-得分值)*1000元的罚款(罚金在下个月支付上个月费用时扣除)。合同期内考核连续2次低于80分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按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业务要求调整考核表内容、处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