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经营规划编制工作》
开发区森林经营规划编制,以多功能森林经营理论与技术为指导,以满足开发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和优美生态环境为目标,贯彻落实《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经营理念和省级森林经营规划技术措施、目标任务,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县域森林经营活动,协调对森林生态系统的各层次、多样性需求,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为加快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森林生态系统提供保障。
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是《森林法》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是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的重要手段。坚持限额采伐制度,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对保障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建设绿色江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政府批准的“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将于2020年底执行期满,2021-2025年将执行“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编制“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工作的通知》苏林资[2019]28号文件精神,编制《“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工作。
二、服务内容
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林造[2018]5号)、《江苏省林业局关于编制“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工作的通知》(苏林资[2019]28号)和《南通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方案〉的通知》(通林发[2019]22号)等相关要求,编制《县级森林经营方案》和《“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
三、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经营方案及“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两项方案(送审稿)提交并专家评审,在送审稿通过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县级森林经营方案》和《“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报批稿)。
四、服务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质量要求
满足《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林造[2018]5号)、《江苏省林业局关于编制“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工作的通知》(苏林资[2019]28号)和《南通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方案〉的通知》(通林发[2019]22号)的编制规范,并最终通过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核。
六、工作要求
(1)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经营方案》和《“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送审、报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含负担技术成果评审会会务费、专家费、评委费、招标代理费等费用)都包含在报价中。
(2)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相关工作,并对提交成果负责。
(3)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