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中心城照明规划与分区导则采购需求方案
一、项目背景
为加强东营市中心城照明建设,提升城市品质,展现城市文化, 激发城市活力,繁荣夜间经济,优化城市照明资源分配和视觉品质, 提高中心城照明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东营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东营市中心城照明规划及分区导则编制工作。
二、规划范围
东营市中心城区(含垦利区中心城)。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至 2025 年。
四、规划依据
1、本设计任务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5、《东营市城乡规划条例》;
6、 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 年-2020 年);
7、《城市照明规划规范》
8、《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
9、《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
10、《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技术规范》
11、其他有关标准、技术规范。五、规划目标
根据东营市中心城的城市性质及特点,编制全面、系统、科学
的城市照明总体规划和实施导则,形成具有地域文化特点的现代化照明体系,确定东营市中心城照明的结构、总体定位与发展目标, 合理划定照明分区,确定东营市中心城照明的总体方案、实施策略、技术标准等。
六、主要内容及深度要求
中心城照明规划
1、总则(规划编制的依据、规划范围、规划期限、规划原则等);
2、城市照明现状分析;
3、城市照明规划定位与发展目标;
4、城市照明布局、分区及其规划控制要点;
5、功能照明体系规划;
6、景观照明体系规划;
7、夜间活动的组织;
8、照明节能与环保要求;
9、照明分期建设与管理的建议等。
(二)分区导则
1、依据上位规划和现场踏勘,划定重点管控片区;
2、对重点管控片区内的载体进行分类,选取典型场景,提出主题氛围、照明图式等相关要素的具体控制指引;
3、根据需要,提供典型场景照明效果示意;
照明规划及分区导则应单独成册。七、成果要求
设计成果的内容和深度必须满足《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
编制办法》以及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出台的其他与城市照眀规划设计编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办法等。成果的制作应标准、规范,并需满足以下要求:
(1) 纸制成果:纸制成果主要包含文字说明、效果图及必要的图表、图纸等。按照规划内容分类分别进行精装,要求纸质成果10套,成果文本、说明和缩图装订成册(A3 规格)。
(2) 电子成果:各阶段提交的电子版成果中,图纸成果应包括jpg、dwg 两种格式;文字成果应包括 doc 或可编辑的 pdf 格式;多媒体成果除常规视频格式外,也应包括可编辑的 ppt 格式。电子成果以光盘形式提交为主,展示图应提供达到 A0 图纸规划输出精度
(120dpi 以上)。
(3) 提交数量:提交数量以满足工作需要和甲方要求为根本, 包含初审、修改、专家详审、汇报、报批、存档等各个环节。
八、编制周期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方案成果。九、其它事项
项目组应由国内知名照明专家领衔并参与具体方案设计工作, 该项要求应纳入设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