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后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2.1本项目执行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与项目有关的标准和规范。
采购标的需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1 聚乙烯(PE-100)给水管材
1.1.1 为了保证整个管线的工程质量,管件必须与管材安装相配套的国标产品。
1.1.2 产品成品质量要求:
(1)材质要求:给水用聚乙烯 PE-100 管材执行《GB/T13663-2000 给水用聚乙烯 (PE)管材》;给水用聚乙烯 PE 管件执行《GB/T13663.2-2005 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
(2)执行标准:
GB/T 2918 一 199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idt ISO 291:1997)
GB/T 3681-1983 塑料自然气候曝露试验方法
GB/T 3682-1983 热塑性塑料熔体流动速率试验方法
GB/T 6ill-1985 长期恒定内压下热塑性塑料管材耐破坏时间的测定方法(eqv
ISO/DP 1167:1978)
GB/T 6671.2 一 1986 聚乙烯(PE)管材纵向回缩率的测定(idt ISO 2506:1981)
GB/T 8804.2一1988 热塑性塑料管材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聚乙烯管材(eqv ISO /DIS 3504-2)
GB/T 8806 一 1988 塑料管材尺寸测量方法(eqv ISO 3126:1974)
GB/T 13021~199 1 聚乙烯管材和管件炭黑含量的测定热失重法(neq ISO 6964:1986)
GB/T 17219-1998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GB/T 17391-1998 聚乙烯管材与管件热稳定性试验方法(eqv ISO/TR 10837: 1991)
GB/T 18251-2000 聚烯烃管材、管件和混配料中颜料及炭黑分散的测定方法
GB/T 18252-2000 塑料管道系统 用外推法对热塑性塑料管材长期静液压强度的测定
1.1.3 管道为热熔连接。
1.1.4 产品规格要求:给水用聚乙烯 PE 管材执行《GB/T13663-2000 给水用聚乙烯 (PE)管材》;给水用聚乙烯 PE 管件执行《GB/T13663.2-2005 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管材尺寸
直管长度为 6m(另有要求的除外)、盘管长度分别为Φ50、Φ40、Φ32 管 100m, Φ25 管 200m。长度的极限偏差为长度的+0.4%,-0.2%。
1.1.5 产品性能要求:
(1)静液压强度
管材的静液压强度应符合表4要求。
管材的静液压强度 表 4
序号 |
项目 |
环向应力 MPa(PE80) |
环向应力 MPa(PE100) |
要 求
|
1
|
20℃静液压强度 (100h) |
9.0 |
12.4 |
不破裂,不渗漏 |
(2)物理性能
管材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5要求。当在混配料中加入回用料挤管时,对管材测定
的熔体流动速率(MFR)(5kg,190℃)与对混配料测定值之差,不应超过 25%。
管材物理性能要求 表 5
序号 |
项 目 |
要 求 |
1 |
短裂伸长率,% |
≥350 |
2 |
纵向回缩率(110℃),% |
≤3 |
3 |
氧化诱导时间(220℃) |
≥20 |
(3)卫生性能
用于饮用水输配的管材卫生性能应符合 GB/T 17219 的规定。
2.1 涂敷与标记
2.1.1 颜色:本次采购管材的颜色为黑色。
2.1.2 外观:管材的内外表面应清洁、光滑,不允许有气泡、明显的划伤、凹陷、杂质、颜色不均等缺陷。管端头应切割平整,并与管轴线垂直。
2.1.3 标志
管材出厂时应有永久性标志,标志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生产厂名和/或商标;
----------公称外径;
----------公称压力;
----------生产日期。
2.2 管材尺寸
2.3.1 平均外径
管材的平均外径,应符合表 6 规定。对于精公差的管材采用等级 B,标准公差管
材采用等级 A。采用等级 B 或等级 A 由供需双方商定。无明确要求时,应视为采用等 级 A。
2.2.2 壁厚及偏差
管材的最小壁厚 ey.min 等于公称壁厚 en。管材任一点的壁厚公差应执行
GB/ T13663-2000 标准
3.技术
PE100 |
|||||
公称 |
0.6MPA |
0.8MPA |
1.0MPA |
1.25MPA |
1.6MPA |
外径 |
|||||
(mm) |
壁厚 |
壁厚 |
壁厚 |
壁厚 |
壁厚 |
|
(mm) |
(mm) |
(mm) |
(mm) |
(mm) |
20 |
|
|
|
|
2.3 |
25 |
|
|
|
|
2.3 |
32 |
|
|
|
|
3.0 |
40 |
|
|
|
|
3.7 |
50 |
|
|
|
|
4.6 |
63 |
|
|
|
4.7 |
5.8 |
75 |
|
|
4.5 |
5.6 |
6.8 |
90 |
|
4.3 |
5.4 |
6.7 |
8.2 |
110 |
4.2 |
5.3 |
6.6 |
8.1 |
10.0 |
125 |
4.8 |
6.0 |
7.4 |
9.2 |
11.4 |
160 |
6.2 |
7.7 |
9.5 |
11.8 |
14.6 |
180 |
6.9 |
8.6 |
10.7 |
13.3 |
16.4 |
200 |
7.7 |
9.6 |
11.9 |
14.7 |
18.2 |
225 |
8.6 |
10.8 |
13.4 |
16.6 |
20.5 |
250 |
9.6 |
11.9 |
14.8 |
18.4 |
22.7 |
315 |
12.1 |
15 |
18.7 |
23.2 |
28.6 |
4.1.采购标的的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附后)
4.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按施工现场情况由采购人通知供货时间、数量和地点以及品牌型号,中标人按采购人通知的要求进行供货。
4.3实施地点:张家界市慈利县乡镇。
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5.1中标人应按招(投)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货物;中标人交货时,须提供设备的全部资料,如产品合格证、装箱单、使用说明书、易损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出厂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产品现行完好标准、设备技术参数测试方法、标准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等等。
5.2中标人采购人要求(根据项目现场施工需要)进行供货,收到采购人通知后8小时内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货物初步验收:货物运到采购人货物安装现场后,中标人应提供一切验货手续。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在验货现场与中标人共同对包装箱等密封完好状态进行验收。中标人在开箱验货时必须提供完整的货物清单,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开箱。开箱时双方代表必须在场,并按货物清单內容进行清点,并作验收记录。
5.4货物安装后的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采购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根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5.5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中标人应按照用户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进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方式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6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
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7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
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1 质保期要求(或服务期限):自验收之日起二年。
6.2 投标人须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售后服务方案。
6.3 技术支持要求:为了保证本次项目顺利成功,要求投标人承诺项目验收后提供7*24 小时售后技术服务。质保期内出现问题,2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即时通过电话、Email 或传真等远程方式查找紧急事件的事发原因并通过远程途径解决相应问题。2小时内到达现场,24 小时内解决问题,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系统正常运行;提供固定 1 名技术客服人员随时提供技术服务。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免费维护。
6.4 售后服务内容:包括故障排除、定期巡检、技术咨询等,
6.5、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6.6、技术支持要求: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6.8人员培训要求: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应对采购人的技术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培训,免费帮助用户的技术人员提高技能水平。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7.1本项目执行现行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行管理条例与技术标准、行业规范:
7.2通用技术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标的物为合法生产企业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2)供应商提供的投标产品应适合招标人的工作条件。安装运行对环境如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说明。
7.3.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产品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2)投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时所涉及到的专利权负责,不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3)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4)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标的物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标书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中标而引起相关诉讼,由投标供应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