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宣州区水利局提供并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见采购公告)
一、项目介绍
塘埂头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水库调度规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
二、货物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用“★”标注参数必须满足,不接受负偏离): 货物及服务的规格、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以下均为必须满足项)
(一)、项目内容:
★1、塘埂头水库安全鉴定:
1.1、参加现场安全检查、安全检测并负责编制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1.2、收集有关资料,并根据需要开展地质勘探、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试验工作;
1.3、按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1.4、按鉴定审定部门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1.5、起草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1.6、其他相关职责
1.7、上述所有成果均要提供电子数据成果及纸质成果,纸质成果要加盖勘测机构公章, 并符合相关规范和技术规程要求。
说明:①、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及相关规范,大坝安全鉴定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有:现场安全检查及安全检测、安全监测资料分析、工程质量评价、运行管理评价、防洪能力复核、渗流安全评价、结构安全评价、抗震安全评价、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和大坝安全综合评价等工作。
②、需完成满足安全鉴定要求的地质勘探、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试验等工作,应根据需要补充土工试验,补充混凝土与金属结构检测,对重要工程隐患进行探测等。中标单位可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但必须提供该单位的资质证书并在纸质成果加盖公章。
③、水库的安全鉴定必须达到《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中的要求。提交的成果须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若审定不通过,则应无偿重新进行鉴定,直至通过审定为止。
★2、塘埂头水库调度规程
根据《水库调度规程编制导则》(SL706-2015)规定编制水库调度规程。所有成果均要提供电子数据成果及纸质成果,纸质成果要加盖勘测机构公章,并符合相关规范和技术规 程要求。
3、塘埂头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258-2017)要求,编制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所有成果均要提供电子数据成果及纸质成果,纸质成果要加盖勘测机构章, 并符合相关规范和技术规程要求。
(二)、项目预算:29.8万元。
该项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水库调度规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紧急预案编制费用,即完成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包含投标人投标、调研、差旅、资料收集、成果咨询、成果编制、成果验收、后续服务以及审查费、会务费等所有费用)。本项目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招标人将不再另行增加服务费用。
(三)、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提交符合规程及技术规范的服务成果。
(四)、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五)、基础资料获取:除采购人能提供的资料外,其他由投标人自行收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承担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评价资质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工作能力。
2、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 有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委托编制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6、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7、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为事业编制人员,说明理由,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医疗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人资质;
4、投标人业绩;
5、项目负责人资格;
6、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特别提醒:因该文件为模板文件,如部分表格没有的,投标人投标时可将材料上传至其他材料中。
1、付款方式:提交符合规程及技术规范的服务成果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的50%,项目通过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设计费的50%。
2、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签订合同前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商检、计量、检测、验收费用:由成交服务商负责承担。
七、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服务期:合同签定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项目
九、其他要求:编制、成果提交、验收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十、技术支持、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支持并申报、评审、验收。
1、中标人应确保编制按期完成、成果通过上级水利管理部门的评审、验收。
2、采购人以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为依据,成立评审、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验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评审、验收方案。
3、成果评审、验收时,中标人予以配合。采购人约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项目验收。对验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中标人应及时进行整改,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签发最终验收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