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市电大2020年“广州学习型社会建设”(远程教育部分)应用及建设—社会教育类课程推广—公益普及课程体系推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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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5080000065132 文档页数:62页 所需下载券:10
教育局市电大2020年“广州学习型社会建设”(远程教育部分)应用及建设—社会教育类课程推广—公益普及课程体系推广项目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

说明:

  1.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本项目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   被视为无效响应。
    1. 磋商文件中如有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
  2. 磋商文件中如有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供应商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   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教育局市电大 2020 年“广州学习型社会建设”(远程教育部分)应用及建设—社会教育类课程推广-公益普及课程体系推广项目

经费预算:总预算 56 万元二、项目背景:

为积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中提出的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的精神,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中对广州提出的先行先试要求, 积极探索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模式,为全国中心城市建设学习型社会提供经验借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 号)和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改办函〔2010〕2 号),2011 年我市申报了“推进广州学习型社会建设”项目并正式获批成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以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以下   简称“广州电大”)办学系统具体开展项目的实施制。项目试点实施以来,广州电大通过“广州学习型社   会建设”项目的开展,不断创新探索广州终身教育新模式,为广州市民提供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高质量的教学资源和学习支持服务,基本建成具有区域终身学习公共服务能力的,具有全国示范效应的数字化   学习公共服务体系。截止 2019,通过广州学习型社会建设项目的开展向社会、企业、院校、政府等行业提供大规模数字化教育应用与公共服务共计 560 万人次,线下开设“广州终身学习大讲堂”公益讲座约 400

场,共计培训约 45000 人次;“职业技能培训”共计培训约 3500 人次,为全社会各级各类人群提供优质终身教育服务。

为进一步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开展,广州电大 2020 年将采购具有相关资质及丰富培训经验的供应商,以公益课的形式大力开展各类课程的社区教育培训活动,以点促面将丰富的社区教育公益课程在全市   及广州数字化学习分中心进行推广,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探索优质资源整合、各级办学系统联动、线上线   下结合新型学习模式的学习型社会体系,提升广州学习型社会办学品牌的知名度和吸引力,进一步满足各   类人员群体不断增长的终身学习需求,全面推进广州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持续发展。

三、项目预算

采购预算:人民币 56 万元。

 

 

▲备注:投标人应制定全面、完善的教学实施计划,组建优秀的专家讲师团队,整合优质的课程资源,   通过新型的线上线下教育模式为学员提供周到、良好的培训服务。本项报价如低于 85%的采购预算,投标人须提供成本费用分析,特别是团队人员成本、聘请专家、活动策划、课程设计、场所租用、车辆、杂务费用等。如供应商未能提供或所提供材料存在关键内容不全、数据分析不合理等情况,采购人或评审委员会可能认为该投标方案有严重不满足情况,技术评分将严重扣分。

四、项目内容

面向广大社区居民、老年人、女性、企事业单位职工、职场人士、青少年、少儿等各类人员群体,开展   包括科技与应用、生活与艺术、健康与养生、个人形象提升、职业能力提升、思想政治、基层党建、社区   治理、法律教育、国学文化、岭南文化、家庭教育等多层次、多种类社区教育讲座 70 场,开展线下讲座

和线上相结合的直播服务不少于 19 万人次。

 

 

五、服务要求

1、 服务商可采用线下讲座、线上直播、线上线下相结合三种形式开展课程推广服务。其中线下讲座每场参加人数不少于 50 人;线下讲座和线上相结合的直播服务覆盖学习者不少于 19 万人次;在不少于 20 家广州数字化学习分中心系统范围内开展此项目各类课程的讲座活动。

2、 服务商须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培训课程内容,在采购人指导统筹下,在不少于 20 家广州数字化学习分中心开展培训专题、课程内容的调研收集及征询,依据调研结果和实际需求,制定培训实施方案、讲座   开讲计划、师资聘请、线上线下教学组织及服务推广等。

3、 服务商须在 2020 年 10 月份前完成培训总量的 85%,2021 年 1 月完成培训总量的 100%,子项目的进度计划另有要求的,按具体进度要求执行(具体进度和实施方案,应视有关不可抗情况(如疫情等)进   行调整)。

4、投标人在举行培训活动前应提前提交实施方案给采购人,明确培训专题、课程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师资、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在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服务商须严格按照培训计划的进   度要求有序推进工作,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前完成所有的培训活动。

5、服务商应充分发挥 20 余家广州数字化学习分中心的人员群体优势,协助做好讲座开展的组织策划工作,包括活动宣传推广、学员组织、场地安排、物质物料准备、教学管理、教学技术支撑等,确保讲座活   动的顺利开展。

6、服务商应做好培训活动的现场组织、教务管理及支持保障工作,包括教学设备设施提前调试、学员签到组织、线上线下的教学组织、现场拍照与录像、教学过程秩序维护及学院调查表的发放与回收等,确   保教学全过程各个环节的有效落实。

7、服务商需提供培训服务所需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组织人员、交通车辆、意外保险、培   训资料、笔记本、文创产品等),其中供应商需提供 2-3 个品种的文创产品,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使用于推动学习者参与课程培训活动。

8、服务商所有开展的培训项目需统一做好“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终身教育”标识,并进行展示(版权为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所有,未经同意不得在其他场合使用),加大本项目实施的宣传与推介,促进扩大

 

 

广州学习性社会建设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

9、服务商须承担培训活动开展的教学质量监控、教学效果评价及学员满意度调查反馈跟踪等工作,学员满意度调查应不低于 80%,对出现的问题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10、服务商应做好培训活动结束后的文档及资料整理工作,须提交项目总结(不低于 3000 字);对每

场活动提交活动小结(不低于 300 字);服务周期内须实施开展研究,并于约定的时间向学校提交不少于

8000 字的研究报告 1 篇。六、服务供应商的要求

(一) 资质与信誉

1、投标人应获得过教学系统单位或学校对教育培训项目服务质量良好的评价(提供教育培训项目服   务质量良好评价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应在行业内口碑良好,具有一定知名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 业绩及培训能力

1、投标人自2017年以来具有类似教育培训活动的经验;

▲2、投标人具有通过自主知识产权的线上教学平台开展培训活动的能力(提供软件著作权等证书材   料);

(三)项目管理团队配备

1、投标人须组建满足本项目开展需要的运营管理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课程策划、教务管理、宣   传推广、技术支撑等人员的项目运营管理小组;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

3、其他各类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符合在本项目所担任岗位职责相关专业资质证书。

(以上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相关专业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

(四)专家团队配备

投标人具有整合本项目所开设课程相应的专家团队的能力,并提供:

1、专家介绍;

2、专家职称证书;

3、投标人与专家之间聘请关系的证明材料。七、服务质量和验收要求

(一) 项目质量要求

  1. 投标人应做好培训活动的现场组织、教务管理及支持保障工作,包括教学设备设施提前调试、学员签到组织、线上线下的教学组织、现场拍照与录像、教学过程秩序维护及学院调查表的发放与回收等,确   保教学全过程各个环节的有效落实。
  2. 投标人须承担培训活动开展的教学质量监控、教学效果评价及学员反馈跟踪等工作,对出现的问题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1. 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转接、分包给其他单位机构承接项目内容。

(二) 验收要求

 

 

  1. 验收依据:服务项目的验收属于项目的合同验收,验收标准与流程需按项目内容需执行的国家相   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广州市财政局局教育局相关验收管理办法及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同时需符合下列要求:
    • 满足合同和招标(采购)文件中列举的全部要求。
    • 实现合同和招标(采购)文件中列举的全部功能和非功能要求。
    • 达到合同和招标(采购)文件中列举的全部指标。
  • 文档齐全,符合合同和招标文(采购)件及相关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档; 项目采购相关文档(项目预算与采购审批、招标书、中标书、投标书)、实施过程文档(项目合同、本项目详细工作   计划书(项目实施方案)、过程记录文档(含音视频记录)、项目变更相关文档、会议记录、进度报   告、培训记录,项目成果与知识产权)、财务文档(项目支付记录)、总结文档(合同完成情况对照   表与佐证材料、项目总结报告)、监理文档(若有监理)等。
  • 在服务周期内,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提交培训实施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组织实施,每场   培训活动结束后供应商将培训材料整理好提交给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确认后,交采购人审核,本场培训活动完结,由采购人、监理单位与供应商共同签署本场培训活动的验收报告。
  • 中标供应商须对所承担的培训活动开展教学质量监控、教学效果评价及学员反馈跟踪等工作,对出现   的问题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并由项目监理方收集办学系统各相关实施课程推广培训的分校对培   训项目实施的质量评价意见,作为项目验收材料之一 。
  1. 后期服务综合评价(项目验收):项目服务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人组织评审小   组,对服务进行综合评价,评价要求按以上提及的验收依据执行。
  2. 对通过后期服务综合评价(项目验收)的成交供应商,按项目服务合同全额进行支付。如验收不   合格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视为成交供应商不能履约,将根据评审小组对该项目服务的裁定进行扣减相应   服务费用。

八、支付方式

(一) 2020 年经费支付(合同金额的 85%)

  1. 合同签订后 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2020 年经费的 60%作为预付款;
  2. 成交供应商完成合同内容 85%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2020年经费的 40%。

(二) 2021 年经费支付(合同金额的 15%)

成交供应商完成合同内容总额 100%,并通过最终验收后,采购人在十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2021 年经费的 100%。

注:付款期限自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之日起计算,具体到帐期限以财政拨付实际到帐为   准。付款方式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九、知识产权要求:

  1. 成交供应商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影音素材、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 本项目成果,包括音视频资源、研究报告等,未经采购人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1. 本项目研究成果的使用权、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享有共同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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