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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村环境整治抽查、审核及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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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5110000067824 文档页数:61页 所需下载券:10
天津市农村环境整治抽查、审核及评估项目

招标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费用、专家费用、通讯费用、差旅费用、评估费用、成果编制费用、利润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
  3. 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时间、地点要求

第一包:

  1. 时间要求:2020年10月15日前提交《天津市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监测计划和实施方案》、《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抽查监测报告》、《天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抽查监测及评估项目报告》等三个专业技术报告(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二包:

  1. 时间要求: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付款方式

第一包: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额的40%,提交经专家评审后的《天津市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监测计划和实施方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项目通过评审专家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二包: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额的40%;通过项目正式开展3个月后,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工作完成情况(完成两个轮次建制村工程进度的抽查),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成果最终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全部费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五)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二、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二)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后,若某投标人成为多包中综合评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则由该供应商自行选择保留其在某一包的中标侯选供应商推荐资格,并自动放弃在其他包中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

第一包:

第一部分价格(10分)

分值

1

价格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10

第二部分客观分(40分)

分值

1

投标人业绩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为行政事业单位实施过下述三种环保类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类

B.水质监测评价类

C.农村环境问题服务

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

在投标人上述A、B、C三种业绩都实施过的基础上,每个业绩2分,最多10分。缺少任何一种业绩本项得0分。

10

2

项目负责人评价

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姓名、开标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由投标单位为该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类专业硕士(或以上)学历或环境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职称证书扫描件得1分,其他0分。

(2)提供项目负责人用户服务证明扫描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用户服务证明能表明该项目负责人曾参与过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类或水质监测评价类或农村环境问题相关类项目:2分,其他:0分;

3

3

项目人员评价

投入的项目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项目人员姓名、开标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由投标单位为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项目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配置评价(6分)

项目人员具备环境类或化学类专业硕士(或以上)学历,提供学位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给分。

拟投入的满足以上要求的项目人员数量10人以上(含10人)的:6分;

拟投入的满足以上要求的项目人员数量5人~9人的:3分;

其他:0分。

(2)项目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职业能力评价(6分)

提供项目人员(含项目负责人)的监测服务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合格的监测项目至少包含水和废水)扫描件4个的得2分;每增加1个加1分,最多6分;少于4个不得分。

(3)项目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水平评价(10分)

提供项目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曾公开发表过环境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等相关领域的著作或论文或拥有上述领域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A. 提供项目人员公开发表的上述领域著作或论文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应包括著作或论文名称、作者姓名、出版社名称或刊物名称,并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属于上述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项目人员公开发表著作作者排名应为前五名,公开发表论文作者排名应为前三名)。

B. 提供项目人员拥有上述领域的发明专利证书扫描件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扫描件,并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属于上述相关领域的专利(发明专利证书中所载发明人应包含上述项目人员姓名,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所载发明人应包含上述项目人员姓名,且为前三名)

满足以上A、B任意一条均可,每提供一个合格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得2分,最多10分。

22

4

投标人相关证书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1分,最多得2分。

2

5

投标人承诺评价

投标人承诺完全满足“时间、地点要求”、付款方式要求和项目需求书要求的:3分,其他0分

3

第三部分主观分(50分)

分值

1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服务方案评价

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9分;

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7分;

方案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4分;

其他:0分;

9

2

项目实施方案评价

实施方案详细、完整,项目工作内容和任务安排明确的:9分;

具有基础性实施方案,但实施方案和任务安排不详细不完整不明确的:7分;

仅提出基础的实施方案大纲,无实施方案内容的:4分;

其他:0分;

9

3

进度安排评价

进度安排合理、进度计划详细、可操作性强:9分;

进度安排较为合理、进度计划可行:7分;

进度安排合理性一般、进度计划比较简单:4分;

其他:0分;

9

4

服务过程质量保证措施评价

体系完整,措施有力,9分;

体系较完整,措施较有力,7分;

体系较基本完整,措施基本得力,4分

其他0分;

9

5

工作组织方案评价

科学合理,包括人员结构合理、工作措施有力、设备配备得当、协调配合方案可行,9分;

组织比较科学合理,包括人员结构、工作措施、设备配备比较得当、协调配合方案比较可行,7分;

组织基本合理,包括人员结构、工作措施、设备配备较得当、协调配合方案基本可行,4分;

其他0分;

9

6

在服务过程中,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评价

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配合、沟通方案详细、可行性强:5分;

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配合、沟通方案较详细、可行性一般:3分;

提供了配合、沟通方案,但未指定专人与采购人沟通:1分;

其他:0分。

5

合计

100

第二包:

第一部分价格(10分)

分值

1

价格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10

第二部分客观分(38分)

分值

1

投标人业绩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为行政事业单位实施过下述四种环保类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针对环境污染源摸底排查类

B.环境治理效果评估类

C.环境问题建档类

D.农村环境问题相关类

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

在投标人上述A、B、C、D四种业绩都实施过的基础上,每个业绩2分,最多10分。缺少任何一种业绩本项得0分。

10

2

拟投入团队评价

投入的团队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团队人员姓名、开标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由投标单位为团队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拟投入的团队人员≥9人:1分,其他0分;

(2)提供团队人员环境保护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2分,最多8分;

(3)提供团队人员环境专业或化学专业硕士(或以上)学位证书证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1分,最多5分;

(4)投标人或其团队人员曾参与制定过环保相关的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

提供标准首页扫描件、标准起草人名单页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每制定一项满足以上要求的标准得2分,最高6分。

20

3

拟投入机动车辆评价

自有车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所有人应为投标单位);租赁车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和租赁合同(租赁时间应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限)扫描件,上述车辆除限号日外,须全天24小时均可在我市外环线内合法行驶,否则不予认定给分。

投入2辆满足以上要求的机动车的:2分,其他0分。

2

4

投标人相关证书

投标人提供以下证书扫描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1分,最多得3分。

(2) 投标人具备省级(或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提供合格的证书扫描件:1分,其他0分。

4

5

投标人承诺评价

投标人承诺完全满足“时间、地点要求”、付款方式要求和项目需求书要求的:2分,其他0分

2

第三部分主观分(52分)

分值

1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服务方案评价

具有明确的审核内容、审核方法和审核标准,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10分;

具有较明确的审核内容、审核方法和审核标准,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7分;

不具有明确的审核内容、审核方法和审核标准,方案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4分;

其他:0分;

10

2

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评价

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准确,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12分;

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一般,基本满足项目要求:9分;

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简单,存在一定缺陷:6分;

其他:0分;

12

3

进度安排评价

进度安排合理、进度计划详细、可操作性强:5分;

进度安排较为合理、进度计划可行:3分;

进度安排合理性一般、进度计划比较简单:1分;

其他:0分;

5

4

服务过程质量保证措施评价

体系完整,措施有力:5分;

体系较完整,措施较有力:3分;

体系较基本完整,措施基本得力:1分;

其他0分;

5

5

工作组织方案评价

科学合理,包括人员结构合理、工作措施有力、协调配合方案可行:7分;

组织比较科学合理,包括人员结构、工作措施、协调配合方案比较可行:5分;

组织基本合理,包括人员结构、工作措施、协调配合方案基本可行:3分;

其他0分;

7

6

应急管理方案

项目应急管理方案细致、全面:4分;

项目应急管理方案比较细致:2分;

项目应急管理方案比较粗糙,缺乏针对性:1分;

其他:0分。

4

7

在服务过程中,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评价

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配合、沟通方案详细、可行性强:4分;

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配合、沟通方案较详细、可行性一般:2分;

提供了配合、沟通方案,但未指定专人与采购人沟通:1分;

其他:0分。

4

8

档案管理评价

项目档案整理方法全面,清晰,档案保存措施得当:5分;

项目档案整理方法全面,较清晰,保存措施一般:3分;

项目档案整理方法不全面,不清晰,保存措施一般:1分;

其他:0分。

5

合计

100

第一、二包第四部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2分,最多减10分

  1. 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 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
  4. 技术点对点应答完全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5. 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无法辨认的。
  6. 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7. 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询标的。

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C 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需求书

第一包:天津市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抽查监测与效果评估

一、项目背景

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落实意见中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虽然近年来有所改善,但总体形势仍然严峻,农业面源污染尚未有效遏制,村庄脏乱差问题依然存在。为此,市及各涉农区生态环境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落实好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19]24号)中“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设施运行情况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向政府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应约谈相关领导并通报批评。要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整治设施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明确设施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资金渠道,确保设施运行维护有人监管、有人监测、有人指导”的要求,将按比例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情况抽查监测及评估工作,同时,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要认真查找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不隐瞒,不漏报,完成抽查工作报告,报告应如实体现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天津市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及《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补充实施方案>的通知》(津环土[2019]42号)明确提出“构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和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污口的水质监测”。科学高效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抽查监测与评估,为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提供技术支持。

本项目开展拟以服务外包的方式,按照公开招标方式,选取合格的供应商,完成此项目工作。

二、具体要求

(一)编制调查工作方案

中标供应商应编制完整的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抽查监测与评估工作方案,报采购人审核。

方案内容需明确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作开展时间节点、调查范围、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调查指标、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抽查监测评估指标、明确实施保障要求,最终实现以图定源。

2.调查范围:全市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调查指标:数量、分布、规模、处理方式等基本情况。

4.水质监测指标包括: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类。

5.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评估指标包括:监测结果(含超标因子、超标率等)、达标状况、环境管理状况等。

(二)组织培训交流、开展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基本情况调查

1.监督指导各区县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调查监测,汇总各区监测数据,配合管理部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工作报告,为后续抽查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2.组织相关区县召开技术培训会,开展技术交流。配合管理部门指导各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工作。

3.根据调查工作方案,对全市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现场踏勘,摸清全市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数量、分布、规模、处理方式、排放去向等基本情况。确定不少于75个典型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作为抽查监测对象。

(三)典型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抽查监测

根据前期调查结果,对不少于75个(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典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监测,监测点位为设施出口,合理安排监测频次(至少1次),并按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889-2019)表1中相关指标开展水质监测,必要时增加污染因子。

(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抽查监测数据分析

对水质监测指标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类等进行数据分析,并按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889-2019)表1评价超标因子、超标率等情况,形成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抽查监测报告。

(五)编制天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抽查监测及评估报告

1.针对调查情况,分类统计信息,连同水质状况等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完成数据制图、水质评价、统计分析、图表制作等工作。

2.编制完成抽查监测及评估报告,根据结果进行原因分析及治理对策建议。2020年10月15日前提交《天津市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监测计划和实施方案》、《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抽查监测报告》、《天津市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抽查监测与效果评估项目报告》、图集和专家评审意见。

三、验收标准

  1. 各项研究成果报告通过由采购人组织专家论证会,项目成果通过专家论证。
  2. 采购人出具相应验收报告意见。
  3. 项目开展期间采购人将对服务项目进展调度。若项目进展缓慢,采购人延期支付项目款;若发现供应商存在伪造数据、弄虚作假等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缴已付款项。
  4. 若项目成果未通过专家论证,供应商应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不得追加任何费用并确保项目通过重新组织的专家论证会。 

 

 

 

 

第二包:2020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审核评估服务

一、项目背景

随着国家对农村环保工作要求的不断深化细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为各地做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也是国家“水十条”、“土十条”对各地提出的具体任务,纳入到每年度的工作考核重点。按照国家要求,我市从2016年起,每年实施至少125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天津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环水体﹝2016﹞179号)相关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计划组织开展2020年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涉及面广,村庄面临问题与基础条件不一,整治项目内容多种多样,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和饮用水卫生合格等,项目审核工作内容复杂,技术需求不断提高。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审核评估工作的开展将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效果,为2020年度天津市开展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鉴于上述情况,将天津市2020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审核评估以服务外包的方式,按照公开招标方式。选取合格的供应商,完成此项目工作。

二、具体要求

  1. 天津市2020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每个建制村一个项目,共计不少于160个项目)抽查不少于3轮次,抽查内容为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四项指标完成的工作进度,不符合要求的建制村需提出整改措施。
  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开展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
  3. 审核评估天津市2020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相关支撑资料,并建立相关档案。
  4. 对所有项目现场进行核查评估,对相关资料和现场审核评估结果进行整理,完成《天津市2020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审核评估报告》。

三、参考的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1.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2. 《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环水体〔2017〕18号)
  3. 《天津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津发改规划〔2017〕335号)
  4.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5〕37号)
  5. 《关于下达“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6〕109号)
  6.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环水体﹝2016﹞179号)

四、验收标准

抽查。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将随机抽查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一经发现报告数据或内容造假情况,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缴已拨付款项。抽查过程发现2次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不能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项目完成后,中标单位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中标单位负责组织验收会议,项目成果经专家审议通过,则完成项目验收。

项目开展期间采购人将对服务项目进展调度。若项目进展缓慢,采购人延期支付项目款;若发现供应商存在伪造数据、弄虚作假等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缴已付款项。

若项目成果未通过验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不得追加任何费用并确保项目通过重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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