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需 求
一、赛事背景
为推进定海区“智汇定海、创新引领”人才发展战略深入实施,进一步创新招才引智工作模式,高标准完成全市全球海洋经济创业大赛行业赛承办任务,引进一批成长性较强、投资价值较高的创业项目在定海落户,特举办第六届·中国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全球海洋经济创业大赛·定海区“蓝海智造”行业赛。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定海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区委人才办、区经信局(科技局)、定海工业园区、定海海洋科学城、远洋渔业集团
三、赛事构成
本次大赛按“3+2”模式举办(即为3场线下赛,包括2场城市赛和1场行业决赛,其中城市赛一场省内、一场省外;2场线上赛)。行业领域定为:涉海军民融合、海洋智能制造及新材料、新能源、涉海软件及信息服务、卫星导航、通信及感知、海洋食品精深加工、远洋捕捞等。
四、赛事要求
1、项目要求:参赛项目条件按全球海洋经济创业大赛要求执行。
(1)参赛项目须符合《关于引育“舟创未来”海纳计划高层次人才(团队)的实施意见》中创业人才项目基本条件,即领衔人一般应具有理工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落地意愿特别强、产业契合度特别高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每年在舟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参赛项目领衔人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参赛项目须符合相应行业赛的专业领域;参赛项目领衔人有意向在定海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拟创办企业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低于30万元,领衔人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创业总投资的30%以上;参赛项目未曾参加过舟山主办的创业大赛(包括城市赛)、未参加过2个以上其他城市主办的创业大赛、未申报过“舟创未来”海纳计划、“5313”行动计划;大赛启幕前参赛项目及领衔人未在舟山注册落户。
(2)人才飞地项目条件除符合参赛资格外,企业主营业务须符合涉海军民融合,海洋智能制造及新材料,新能源,涉海软件及信息服务,卫星导航、通信及感知等海洋特色产业导向;
企业领衔人须拥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或知名企业高管,不限工作年限);飞地常驻人员在3人以上;领衔人或团队核心成员须持有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3项以上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须持有与1家以上单位的合作协议(包括投资协议、合作协议或产品订单)。
(3)大学生创业项目条件除符合参赛资格外,项目领衔人年龄须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2、“城市赛”要求符合条件的报名项目数量达到 50 个以上,经专业投资人评审推荐最终参加城市赛路演的创新成长型项目数量不少于 20 个,经城市赛选拔进入行业赛复赛的项目应不少于 30%。线上赛专场对接线上项目征集不少于30个,经选择线上路演项目不少于10个,经线上赛选拔进入行业赛复赛的项目应不少于30%。
3、项目申报市级以上人才工程及落地要求:在大赛结束后 6 个月内,推荐申报市级以上人才工程达到10个以上,落户并实际运营项目5个以上项目(含飞地项目1个以上)。
4、宣传推广要求:各项赛事要实现在线直播和录播;组织全国范围内知名媒体对本次活动的全面报道,其中微媒体、自媒体原创和转发总计暴光率每次不低于 3000 次,门户网站报道不低于 10 篇,专业行业媒体报道不低于 10 篇。
5、赛事的评委要求:评审专家不少于 9 人, 包括各地知名投资机构投资总监、总经理、董事长每场不少于 5 人,知名教授及研究员每场不少于 2 人,舟山市定海区政府部门和地方企业家每场 2 人。
6、供应商须有人才服务、办赛办会、企业培训资格和能力。
五、服务期限
活动由2022年7月-11月分步完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执行完毕并提供项目总结报告。
六、付款方式
每场活动协议支付,由预付款和尾款两部分组成,总费用不超过采购价格。每场活动协议支付,由预付款和尾款两部分组成,总费用不超过采购价格。(具体以每场活动签订协议为准,疫情影响若线下赛不能举行,甲方有权选择转为线上赛,相关费用按照中标人线上赛投标报价执行。)
七、其他
1、若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导致活动延期举办的,可再行签补充协议;如取消办赛的,采购方须按实支付供应方已发生的费用,可不支付还未发生的费用;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采购人有权选择承办能力较好的其中一家单位来执行行业决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