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要求
1.1 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允许,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切块农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18〕1510号)、《青海省农牧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切块农牧业发展资金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18〕219号)、青海省农牧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18-2019年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农科)【2018】222号文件精神,结合刚察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刚察县2018-2019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2018年培训工作以服务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导向,以满足农牧民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重点,根据乡村振兴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通过就地培养、吸引提升等方式,分层分类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同时以提高农牧民综合素质和农牧业技能为核心,紧贴我县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实际,以做大做强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为导向,以资格认定管理为手段,以政策扶持为动力,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程,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认定、扶持体系,建立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制度,培育和造就一批不脱离土地和农业生产,思想观念新、生产技能好、既懂经营又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牧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化农牧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农牧厅相关文件通知及安排,2018-2019年,我县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50人,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和精准扶贫培训共250人。按照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农牧民规范开展认定工作,颁发资格证书。将生产经营型职业农牧民作为新型职业农牧民认定的重点。
三、培育模式与内容
(一)培训类型、学时与专业要求
根据省农牧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18-2019年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农科)【2018】222号文件,2018-2019年,我县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50人,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和精准扶贫培训共250人。
1、生产经营型农民培育
(1)生产经营型农民培育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①年龄在16至60岁之间;
②农牧业收入是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③养殖业家庭存栏羊200只、牛30头以上;或羊300只以上;或牛100头以上的视为养殖大户;种植业家庭种植地在50亩以上视为种植大户;
④要求文化程度在小学以上。
(2)培训人数: 2018年我县生产经营型农牧民培育50人
(3)培训课时及学员遴选要求:
生产经营型农民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育,原则上围绕一个产业生产周期开展不少于120学时的培训。其中理论培训48学时,现场指导、田间学校课堂和观摩58学时,跟踪服务指导14学时。按计划设1个培训班。
2、专业技能型农牧民培育
(1)专业技能型农民培育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长期、稳定在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劳动作业,具有一定农牧业生产经验和专业技能的农牧民。
(2)培育人数
计划培训专业技能型人才100人。
(3)培育课程时间要求
累计培育时间60学时,其中理论培训24学时,现场指导、田间学校课堂和观摩36学时。培训计划2个教学班。
3、专业服务型农民培育
(1)专业服务型农民培育对象
村级动物防疫员及防疫骨干、草原管护员、农村经纪人、农机操作及维修人员、国有农场农牧工等。
(2)培育人数
计划培育专业服务型农牧民100人。
(3)培育课程时间要求
累计培育时间60学时,其中理论培训24学时,现场指导、田间学校课堂和观摩36学时。培训计划2个教学班。
5、精准扶贫培训
(1)精准扶贫培育对象
精准扶贫培训对象由县农牧局根据产业扶贫总体部署和脱贫攻坚行动目标,商扶贫部门确定,主要遴选产业扶贫带头人和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口。
(2)培育人数
计划培育精准扶贫农牧民学员50人。
(3)培育课程时间要求
累计培育时间60学时,其中理论培训24学时,现场指导、田间学校课堂和观摩36学时。培训计划1个教学班。
(二)课程设置
参照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课程设置要求,构建“2(综合课程)+X(专题课程)+1(专修课程)”的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课程体系,在设置专题课程时,将“三农”新形势、质量安全、绿色发展、农牧民手机应用内容纳入其中,设置相关课程,每个班至少安排一次“田间学校”培训模式课堂。可以组织学员到异地观摩考察学习,同时可结合当地实际,增开相关课程。
结合2018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推荐教材目录,经县农牧局和农广校筛选,最终确定如下培训课程:
1、生产经营行培训课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第二版)、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与管理、农民手机应用(精编版)、农牧业生产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农机使用与维修、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技术。
2、专业技能型培训课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第二版)、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与管理、农民手机应用(精编版)、农牧业生产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养牛实用技术。
3、专业服务型培训课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第二版)、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与管理、农民手机应用(精编版)、农牧业生产应遵循的法律法规、藏羊养殖技术。
4、精准扶贫培训课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第二版)、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与管理、农民手机应用(精编版)、农牧业生产应遵循的法律法规、畜禽疾病防治实用技术。
2018-2019年度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教材目录
序号 |
教材名称 |
组编单位 |
出版机构 |
出版时间 |
1 |
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第二版) |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2017年11月 |
2 |
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与管理 |
上海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金山区分校 |
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17年10月 |
3 |
农民手机应用(精编版) |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2017年5月 |
4 |
农牧业生产应遵循的法律法规 |
青海藏族研究会 |
青海人民出版社 |
2015年 |
4 |
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技术 |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2018年3月 |
6 |
农机使用与维修 |
青海藏族研究会 |
青海人民出版社 |
2015年 |
7 |
养牛实用技术 |
青海藏族研究会 |
青海人民出版社 |
2015年 |
8 |
藏羊养殖技术 |
青海藏族研究会 |
青海人民出版社 |
2015年 |
9 |
畜禽疾病防治实用技术 |
青海藏族研究会 |
青海人民出版社 |
2015年 |
(三)培训要求
1、根据本地实际,培训班学员在全县各乡镇及青海湖农场遴选。培训工作在县农牧局的监督指导下,通过公开招标委托具有培训资质和相关培训设施设备的培训机构进行专业培训。培训机构在每个培训班指定或选派班主任,由班主任负责开展培训,班主任负责制定本培训班的培训方案、培训课程计划等并按培训进度提交培训简报、培训总结、剪影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等。培训结束后按建档要求建立和装订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2、培训机构按产业类型组建培训班,统筹开展各类职业农牧民培训。
遵循成人学习特点和农牧业生产规律,大力推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实训服务”培训形式,强化模块化培训,突出职业素养、“三农”新形势、质量安全、绿色发展、信息化手段应用等内容模块,提高培训的灵活性和实用性。
3、统一培训教材 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培训教材和内容优先从农业部科技教育司统一发布的《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推荐教材目录(2018年)》中进行选用,另外,要统一征订一部分藏汉双语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材,免费发放给参训农牧民,确保所有学员人手一套专业教材及公共课教材一套。
4、实施班级管理 培训任务共安排6个教学班,每班50人,选派一名班主任,对班级全程跟踪服务,实行“承包责任制”。成立班委会,引导学员加强互相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
5、建立培训档案 中标方按照培训要求,根据各专业类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按班次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培训完成后将培训档案提交至采购方查验。
6、完善班级管理制度 指定专人担任班主任,做好学员管理,配合授课教师对教学活动进行管理,并做好开班、培训、评价、结业等各环节的安排部署。选举班委,建立班级管理制度,按班次建立规范完整的培训档案,协助采购方通过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学员学习账号,完善学习电子档案,记录学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学习结果等信息。严格按照关于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经费支出标准和范围相关要求,规范资金使用。
7、开展效果测评和总结 建立培训效果评估机制,利用问卷调查、学员座谈、实地查验等形式,围绕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教师、培训时间、培训教材、跟踪服务、组织管理等内容,进行学员满意度测评。做好培训总结和宣传,按时上报总结等相关材料,并配合做好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
8、认定管理 参照《刚察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管理办法》的相关标准及程序,遵循“公开平等、择优及德绩并重”的原则开展考核和认定。对考核认定后的新型职业农民颁发证书。将生产经营型职业农牧民作为新型职业农牧民认定的重点,兼顾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牧民,认定人数要达到培训人数的30%。培训结束后,将认定结果及相关档案资料提交给采购方。
(四)、考核评价与结业颁证
(1)考核评价
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以判断学员对所学知识掌握程度、生产经营水平和产业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采取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样化考核评价形式。将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实践技能操作与理论知识考核相结合、问答与口试相结合、专业考核与能力评估相结合、教师评价与学生自评和互评相结合。
①综合课程考核评价。结合学员出勤、遵守纪律、课堂互动、学习任务完成等日常表现,采取研讨交流、主题讨论、问答、等形式开展。
②专题课程考核评价。结合学员出勤、遵守纪律、课堂互动、学习任务完成等日常表现,采取问答、课堂讨论、等形式开展。
③专修课程考核评价。结合学员出勤、遵守纪律、课堂互动、学习任务完成等日常表现,问答、技能操作、生产经营情况考核等形式开展。
(2)结业颁证
学员按照培训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对考核评价以及认定合格的学员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记载培训班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课程)、学时数、考核评价结果等,作为认定新型职业农民和衔接职业教育的依据。对其他未能认定新型职业农民,但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3.商务要求
3.1 培训时间:50日历天(2019年02月20日—2019年04月10日);
3.2 培训地点:培训学校集中培训;
3.3 付款方式:详见“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四、付款方式”的规定。
(二)技能培训计划表
序号 |
培训项目 |
培训专业 |
培训人数(人) |
培训学时 |
备注 |
1 |
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 |
农机使用与维修 |
50 |
120 |
第一期 |
2 |
专业技能型培训 |
养牛实用技术培训 |
50 |
60 |
第二期 |
50 |
60 |
第三期 |
|||
3 |
专业服务型培训 |
藏羊养殖技术培训 |
50 |
60 |
第四期 |
50 |
60 |
第五期 |
|||
4 |
精准扶贫培训 |
畜禽疾病防治技术培训 |
50 |
60 |
第六期 |
合计:50日历天
附件:审查内容格式
资格审查:
序号 |
审查内容 |
审查情况 (合格或不合格) |
1 |
是否具备第2.2款“合格的投标人”规定的资格要求 |
|
2 |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
3 |
是否按第11.1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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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文件(上册)(资格审查)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
5 |
报价是否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
|
6 |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文档 |
|
7 |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8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结论 |
合格/不合格 |
|
说明:资格审查为上册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组成审查小组进行审查(审查小组应当由三人以上(含三人)单数人员组成)。 |
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小组成员签字:
符合性审查:
序号 |
审查内容 |
审查情况(合格或不合格) |
1 |
投标文件(下册)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
2 |
是否按第11.2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
|
3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确认 |
|
4 |
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5 |
服务时间、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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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 |
|
7 |
投标人是否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 |
|
8 |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是否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
9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是否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 |
|
10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结论 |
合格/不合格 |
|
说明:符合性审查为下册内容,应当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