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分 磋商及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一、磋商要求
1. 投标说明
- 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2. 重要指标
- 招标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招标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 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 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 商务要求
- 服务期:2020年7月30日之前完成。
- 服务地点:大柴旦行委自然资源局。
- 付款方式:详见“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四、付款方式”的规定。
二、服务内容
规划文本应突出精细管理和监管依据作用,全面细化落实省级/州级规划部署要求,因地制宜,对大柴旦行政区矿产资源概况及勘查、开发利用现状进行深入评估,总结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情况以及主要矿产品的供需形势。在此基础上,依据大柴旦行政区矿产资源的赋存特点,合理制定规划目标,制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利用总体布局,明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利用调控方向;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建立完善的规划实施管理制度。根据大柴旦行政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 总体部署,围绕全区资源禀赋、区域产业布局和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开展一系列的专题研究,细化规划管控措施,解决具体问题,以达到优化资源开发保护布局与结构,推进资源高效利用,提高资源安全保障能力的目的。
成果要求:
根据服务内容,编写规划文本,编制附图、附表,撰写编制说明,构建数据库建设;提交一系列的专题研究成果,为大柴旦行政区矿产资源的深入细化调控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