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及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1.1 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2.1 招标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招标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2.2 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1.服务周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3.2.服务地点:大柴旦。
3.3.免费售后服务期:一年。
3.4 .付款方式:详见“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四、付款方式”的规定。
一、编制城镇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
地点 |
比例尺 |
面积(公顷) |
依据 |
大柴旦镇 |
不依比例尺 |
约308 |
大柴旦行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16年修订版) |
饮马峡镇工业园区 |
不依比例尺 |
约3088 |
大柴旦行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16年修订版) |
锡铁山镇工业园区 |
不依比例尺 |
约563 |
大柴旦行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16年修订版) |
柴旦镇 工业园区1 |
不依比例尺 |
约446 |
大柴旦行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16年修订版) |
柴旦镇 工业园区2 |
不依比例尺 |
约154 |
大柴旦行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16年修订版) |
二、必要性
2013年至今,大柴旦行委大柴旦镇经济建设成效显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大力建设使整个行委在社会生活、经济、科技文化等各个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上一轮基准地价成果已无法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为:随着《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镇区详细规划》的实施,镇区建成区范围不断扩大,上一轮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已不能完全覆盖现有建成区及规划区,出现部分区域无基准地价的现象;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土地市场的变化,各土地级别范围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随着基础配套设施的不断完善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级别各用途的土地价格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三、工作范围
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的要求,城镇土地级别调整的范围包括:《大柴旦行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6年修订版)确定的可作为城镇建设用地使用的土地,城镇以外的独立工矿区、开发区、旅游区等用地也可纳入评定范围。
本次大柴旦行委大柴旦镇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的工作范围,以大柴旦行委大柴旦镇地籍总图、《大柴旦行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镇详细规划》及大柴旦行委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等为基础,并结合最新遥感影像图、实地调研和上一轮土地定级范围来综合确定。
四、领导安排
大柴旦行委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技术性强,为了确保按时且高质量的完成本次大柴旦行委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了以大柴旦行委自然资源局局长为组长,相关部门技术骨干和技术承担单位为成员的技术小组。
五、工作成果
(一)文字成果
《大柴旦行委大柴旦镇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
(二)表格成果
1、大柴旦行委大柴旦镇城镇基准地价更新结果表;
2、大柴旦行委大柴旦镇城镇基准地价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和修正系数表。
(三)图件成果
大柴旦行委大柴旦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大柴旦工业园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本次大柴旦行委大柴旦镇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任务是:以《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等文件为依据,全面开展和完成大柴旦行委大柴旦镇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两项任务:
(一)土地级别调整
根据区域社会经济条件及区位条件变化、地价水平变化以及原基准地价在实践应用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在上一轮城镇土地定级成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的要求,对大柴旦行委大柴旦镇城镇土地进行综合定级,全面完成大柴旦行委大柴旦镇城镇土地级别调整工作。
(二)基准地价更新
在城镇土地级别调整结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的要求,利用大柴旦镇样点地价调查资料、市场交易资料和其他方法更新基准地价,分别测定各土地级别的商服、住宅、公共服务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基准地价。同时,根据影响宗地地价的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编制基准地价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根据影响因素的权重和基准地价修正幅度,编制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建立比较完善的符合大柴旦行委实际情况的基准地价修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