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采购需求
1. 项目说明
- 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 本项目共分为 1个包进行招标。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 属于信息网络开发服务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源代码以及文档等技术资料。
2. 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2.1 项目概况
以“时尚青岛”为主打品牌,以海洋文化为核心,围绕青岛优质文旅资源,重点推送青岛文化旅游主题节会活动、优质旅游产品线路、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等青岛文旅网红打卡地及特色产品;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核心,围绕青岛城市商业空间载体、打造体验消费、网红经济等方面,重点推送“e 购青岛”等 APP 线上生活服务导购平台,文化旅游及餐饮行业龙头企业、商业消费综合体等信息。
2.2 项目要求:
通过掌上高铁 APP 线上平台广告资源位,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素材,制作相应宣传内容,在采购人提供素材 12 日内完成内容制作,制作内容经采购人同意后 3 日内完成投放工作,加大对全国高铁来青岛的在途旅客推送青岛旅游、购物、娱乐等广告信息精准营销力度。
购买资源内容:
推广渠道及绩效目标:掌上高铁线上在途服务,针对全国高铁来青岛的铁路车次人群,软件首页专区 3 个月、日曝光量 4200000;首页开屏(可点击)3 天、日曝光量4000000;portal 页中部 banner3 天、日曝光量 1000000;首页弹窗(轮播)3 天、日曝光量 2600000;行程 tab 页 banner5 天、日曝光量 1300000;娱乐首焦 6 天、日曝光量 1200000;娱乐推荐宣传片 6 天、日曝光量 1200000;小程序首页 banner6 天、日曝光量 500000;小程序行程 tab 页 banner6 天、日曝光量 325000;定向短信 50000 条。
★投标人须具有掌上高铁 APP 在青岛区域广告招商代理权。提供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中标人应确保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害其他个人和组织的有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人身权利等)。由此造成的与其他个人和组织之间的法律纠纷,由中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保留因此而造成的自身损失及实
际代为赔偿的追偿权力。
★中标人有义务遵守采购人内部关于本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应对有关信息进行保密。
服务标准(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提供优质的服务,且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符合相关的行业标准。发布的信息内容要求积极、健康,不得侵权。
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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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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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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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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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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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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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商务条件
自合同签订且制作内容投放后 3 个月。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天内,支付合同款项 50%预付款;服务结束后,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 50%尾款。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 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小时内做出服务响应。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