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丰县国庆花展摆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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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9090000177528 发布时间:2021-09-09 文档页数:76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1年长丰县国庆花展摆花服务

采购需求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以采购文件为准)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经验收合格,养护结束后一次付清。

2

服务地点

 长丰县境内

3

服务期限

 45天

4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为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关于2021年长丰县国庆花展摆花服务相关采购,主要在以下八个节点开展摆花工作,八个节点为长丰县人民政府及水湖公园北入口广场、长丰县人民武装部、长丰县水湖公园西广场、长丰县三馆(档案馆、图书馆、规划展示馆)、长丰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长丰县北城投北部综合楼、长丰县北城办、长丰县北城综合服务中心。

三、服务需求

(一)布展位置及面积要求:本次花展布展位置及最低面积要求如下表所示。

2021年长丰县国庆花展摆花服务项目花展位置及面积统计表

序号

花展位置

花展面积

最低绿雕面积

备注

1

长丰县人民政府及水湖公园北入口广场

120

60

 

2

长丰县人民武装部

40

/

 

3

长丰县水湖公园西广场

60

20

 

4

长丰县三馆(档案馆、图书馆、规划展示馆)

120

/

 

5

长丰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

80

30

 

6

长丰县北城投北部综合楼

120

40

 

7

长丰县北城办

150

/

 

8

长丰县北城综合服务中心

160

/

 

合计

 

850

150

 

 (二) 布展时间要求

9月20日前完成摆花布展,展出时间为9月20-11月5日(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三)布展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四)布展设计要求

1、供应商需自行勘查现场,按照各个节点的具体要求,设计出花展效果图,叙述设计构思,提供清单。

2、各节点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类节点:长丰县人民政府及水湖公园北入口广场。该花展点位于长丰县人民政府院内综合楼一侧,花展面积约120㎡,绿雕展开面积不少于60㎡。要求:着重表现长丰县立足新形势,高质量、“加速度”发展成就和长丰县双城引领、双轴联动的发展新格局。运用绿雕、花境、雕塑小品、组合花坛等形式,打造立体景观花展。

第二类节点:长丰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长丰县北城投北部综合楼、长丰县北城办、长丰县北城综合服务中心。这四个节点,为长丰县为民服务办公点,人流集中区域,以上四个节点重点体现爱国爱党,坚持党的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采用花境、主题绿雕、组合花坛相结合的景观形式,营造欢乐祥和的国庆节日氛围。

第三类节点:长丰县人民武装部、长丰县水湖公园西广场、长丰县三馆(档案馆、图书馆、规划展示馆)。以上三个节点为长丰县重要办公或重要公园节点,人流集中,要求按照各自功能属性,从地域文化、生态环保等方面展现长丰特色面貌。运用花境、绿雕、组合花坛、小品等形式设置花展,打造精品的主题花展,为市民营造喜庆的假日游园氛围。

(五) 布展花卉要求

1、 各花展地点植物应用以意向方案品种清单为主要参考,选取花朵鲜艳、色彩丰富、大盆型花,注重品质。供应商应根据设计方案配置合适的花灌木、观叶植物, 加入花境特色宿根花卉品种,短期摆花与长期展示结合。部分重要节点可以考虑夜景亮化效果,丰富展示效果。

2、 时令草花主要参考品种有品种菊花、一串红、孔雀草、矮牵牛、鸡冠花、彩叶草、蓝花鼠尾草等。主题绿雕要求主题鲜明、形式丰富、立体展示效果好。

(六) 施工及管养要求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清单布展,布展所需材料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

2、所有布展花草由成交供应商提前一天将次日所供应布展花草的品种、规格、数量、布展地点、时间要求等书面通知送达采购人;如遇成交供应商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确需临时改变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成交供应商应按供货通知将花草分批次运至指定地点。

2、花草送达现场后,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依据相关约定、供货通知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对花草进行数量清点及质量初验。

3、经初验符合要求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按采购人确认的方案进行布展;经初验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收,成交供应商应立即运出现场并及时更换,直至满足要求为止,交货期不予顺延。成交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花展期为45天,花展期内正常养护,确保成活率达100%,花展期花草出现损坏、萎焉、干枯、死亡,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如在养护期内达不到要求,出现损坏、萎焉、干枯、死亡等影响整体效果的花卉,在接到采购人通知12小时内及时给予更换,如未按时间内给予更换,所造成的一切损失2倍从工程款直接扣除。

5、维护期间如现场出现物料损坏现象,成交供应商应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做好维护修复工作;同时要求成交供应商指派的现场责任人在安装维护期间,24小时保持通讯顺畅;以便积极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如成交供应商未达到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费用。

(七)安全文明作业

1.养护作业现场应干净整洁,各类警示标识设置明显;各种设施、材料、设备器材、苗木等物料应定点存放,维修、养护垃圾及废料随产随清。

2.不得露天用柴火烧饭、烧水,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火灾隐患等。

3.成交供应商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且应按采购人的要求,为上岗工人配置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背心,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管养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严格按照《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等安全文明相关标准执行,如发生任何意外,成交供应商负责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均与采购人无关。

4.认真做好“三防”(防风、防汛、防旱)工作,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5.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合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执行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工人实名制、正确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和安康码查验、配备必要的医疗用品、做好工人防疫排查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进行。

(八)验收
1、布展工作结束后,由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按标准整改,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布展质量不合格或延误工期或过早损毁、撤走花展的,采购人有权扣除部分工程款作为处罚。

3、工程结束后由供应商申请,采购人组织对工程进行最后竣工验收,以最后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九)撤展

按业主单位通知时间撤展,须将所有花展物品和垃圾彻底清理干净并及时恢复因花展损坏地被植物。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总价,中标价含所有布展费用,包括设计费、购花费、运输费、税费、管理看护费等本项目内容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五、其他要求

1、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设计并上报国庆花展摆花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实施。摆花期间所产生一切费用,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列入报价,不再另行计算。

2、对未按要求完成工期的将扣减费用或解除合同取消施工资格;

3、施工及维护期间一切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本着节约采购物料的原则,安装维护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需要义务提供场所负责物料的存储摆放看管工作,以备采购人下一次安装需要;

5、成交供应商安装、维护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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