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总说明
1、供应商必须对所投所有服务进行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3、供应商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磋商采购小组鉴定供应商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并在合同验收时按采购文件要求验收。
1.1 建设规模
根据苍南县南宋镇自然地理位置、生态环境,以及建设单位对造林的定位、定向,结合实际规划设计,2020年南宋镇国土绿化项目造林工程总建设面积207亩,设计4个地块。
工程按建设方式划分:人工造林207亩。
工程按建设类型划分:珍贵树种(设计比例大于60%)造林207亩。
2、造林设计方案
本工程造林面积207亩,设计4个地块。涉及南宋镇溪光村,具体详见下列各地块设计概述。
2.1 造林树种
根据造林地立地条件、建设单位意见及树种特性,采用浙江楠、木荷两个树种进行造林,全部采用2年生容器苗,规格D0.6、H70cm。
造林树种概述如下:
(1)浙江楠
大乔木,分布于浙江和江西等地区海拔1000米以下的丘陵低山沟谷地或山坡林中。为耐阴性树种,但到壮龄期需一定光照。深根性,抗风。
(2)木荷
大乔木,高可达25米,嫩枝通常无毛。喜光,幼年稍耐庇荫。其分布于浙江、福建、台湾、江西、湖南、广东、海南、广西、贵州等地。木荷既是一种优良的绿化、用材树种,又是一种较好的耐火、抗火、难燃树种。
设计书编号330327013007004,位于溪光村,小地名笔凹山,面积53亩,涉及122号小班,现状地类宜林荒山(规划地(现为火烧山))。
现状:低山,平均海拨150米,上坡,坡向东北,红壤,厚度55cm,平均坡度16-20,相对高差80米,相对距离280米,无植被。
地貌 |
平均 |
相对 |
相对 |
坡位 |
坡向 |
平均 |
土壤 |
土壤 |
现状地类 |
二类标注地类 |
植被 |
盖度 |
低山 |
150 |
80 |
280 |
上 |
东北 |
16-20 |
红壤 |
55 |
宜林荒山 |
规划地(现为火烧山) |
无 |
|
设计方案:
①设计树种:70浙江楠40木荷,每亩110株,株行距2*3米。
②林地清理方式:无植被,无需林地清理;
③整地方式:块状整地,规格1*1m;
④种植穴:40*40*30cm(长*宽*深,下同)。
⑤后期抚育:种植后第二年起,连续2年。
2.2.2、设计区块2
设计书编号330327013007005,位于溪光村,小地名石壁头,面积32亩,涉及74、87、154、155号小班,现状地类宜林荒山(规划地)。
地貌 |
平均 |
相对 |
相对 |
坡位 |
坡向 |
平均 |
土壤 |
土壤 |
现状地类 |
二类标注地类 |
植被 |
盖度 |
低山 |
220 |
40 |
170 |
上 |
无 |
10-15 |
红壤 |
55 |
宜林荒山 |
规划地 |
草灌 |
0.7 |
现状:低山,平均海拨220米,上坡,坡向无,红壤,厚度55cm,平均坡度10-15,相对高差40米,相对距离170米,现有植被为草灌,覆盖度70%。
设计方案:
①设计树种:70浙江楠40木荷,每亩110株,株行距2*3米。
②林地清理方式:带状1/3,带宽1米,间距2米;
③整地方式:块状整地,规格1*1m;
④种植穴:40*40*30cm(长*宽*深,下同)。
⑤后期抚育:种植后第二年起,连续2年。
2.2.3、设计区块3
设计书编号330327013007006,位于溪光村,小地名石壁头,面积46亩,涉及78、156号小班,现状地类宜林荒山(规划地)。
现状:低山,平均海拨220米,上坡,坡向无,红壤,厚度50cm,平均坡度10-15,相对高差20米,相对距离170米,现有植被为草灌,覆盖度70%。
地貌 |
平均 |
相对 |
相对 |
坡位 |
坡向 |
平均 |
土壤 |
土壤 |
现状地类 |
二类标注地类 |
植被 |
盖度 |
低山 |
220 |
20 |
170 |
上 |
无 |
10-15 |
红壤 |
50 |
宜林荒山 |
规划地 |
草灌 |
0.7 |
设计方案:
①设计树种:70浙江楠40木荷,每亩110株,株行距2*3米。
②林地清理方式:带状1/3,带宽1米,间距2米;
③整地方式:块状整地,规格1*1m;
④种植穴:40*40*30cm(长*宽*深,下同)。
⑤后期抚育:种植后第二年起,连续2年。
2.2.4、设计区块4
设计书编号330327013007007,位于溪光村,小地名石壁头,面积76亩,涉及97、158、90004号小班,现状地类宜林荒山(乔木林(现状为荒山)、非林地)。
现状:低山,平均海拨200米,上坡,坡向无,红壤,厚度50cm,平均坡度10-15,相对高差20米,相对距离50米,现有植被为草灌,覆盖度70%。
地貌 |
平均 |
相对 |
相对 |
坡位 |
坡向 |
平均 |
土壤 |
土壤 |
现状地类 |
二类标注地类 |
植被 |
盖度 |
低山 |
200 |
20 |
50 |
上 |
无 |
10-15 |
红壤 |
50 |
宜林荒山 |
乔木林(现状为荒山)、非林地 |
草灌 |
0.7 |
设计方案:
①设计树种:70浙江楠40木荷,每亩110株,株行距2*3米。
②林地清理方式:带状1/3,带宽1米,间距2米;
③整地方式:块状整地,规格1*1m;
④种植穴:40*40*30cm(长*宽*深,下同)。
⑤后期抚育:种植后第二年起,连续2年。
各设计地块根据不同植被情况,采用不同林地清理方式,详见附表2。
带状清理:带状1/3清理方式,作业带宽1米,间隔2米。劈、割除非目的乔木、杂灌、草本、藤本,留茬高度≤10cm;并将清理出的剩余物归集至种植带两旁。
采用块状整地,以种植点为中心,规格1*1米,块状翻耕土壤,清理出竹鞭、粗状灌草藤根系、大石块,翻耕深度≥20cm。
根据作业设计图中的地形图、明显地标物进行放线,确定种植点,可规避土层特别瘠薄、裸岩、或已有植株等区域,合理调整种植穴位置。
植穴规格40*40*30cm(长*宽*深),挖掘时形成鱼鳞坑状,表土与心土分开堆放,并回填部份表层土至穴底。
3.4 定植
3.4.1、苗木准备
尽量采用本地苗圃培育的良种壮苗造林。苗木运输途中做好保湿措施,运抵目的地后无明显萎焉、发热症状。运到的苗木必须及时栽植。
选择壮苗:提倡使用容器苗,根系完整,可确保造林成活率;
苗木运输:运苗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常淋水保湿。
3.4.2、栽植
苗木修剪:种植时如遇高湿天气,可适当修剪枝叶,禁止截主杆和梢头。
苗木搬运:搬运应轻抬轻放,保证营养杯不破裂,根盘无擦伤。
种植:种植前,撕去营养杯外罩,并在穴底松填厚5-15cm的表土,将树苗放入坑穴填土后,分层填土,做到“根舒、扶正、打实”,填土应夯实,夯实标准以脚踏无明显凹陷为准。栽植深度因树种而异,一般应适度深栽,最后上覆松土,带土球大苗坑面应培土成丘。
浇水:树木栽下后应立即浇透定根水,以满足树木生长水份要求,加快树木与土壤的结合过程。
扶正、培土:浇灌后,如发现土壤不实,部分树木歪倒时,应进行扶正及培土砸实。
朝向:种植的树木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
其他措施:浙江樟、榉树等珍贵树种以及萌蘖性较差的树种应采用树冠保湿和树根布生根激素等措施。
3.5.1、管护期
营造林管护期为施工验收后两年,对后期维护要求较高的地块可延长管护期或另外签订绿化维护协议。
3.5.2、管护措施
(1)劈、割抚
本项目各地块每年抚育1次,抚育时间为5-6月。采用块状抚育,即以苗木为中心,直径为1米,割除植穴周边影响幼树生长的草丛、草灌和藤本,抚育时应结合扶苗、除萌除蘖。
(2)其它养护管理
养护期内其它养护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补植 造林当年秋季或次年早春,应及时用同规格苗木进行补植。
(2)浇水 各类苗木栽植时浇透定根水,养护期内应根据天气情况及时浇水养护。
(3)扶正加固 每次恶劣天气过后,应及时检查苗木受害情况,对倒伏的苗木及时扶正加固。
(4)防火 做好管护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5)封禁 对本工程范围进行封禁保护,不准进入林地放牧。
(6)有害生物防治 发生森林有害生物为害时,原则上采用生物和物理防治方法为主;必须使用农药时,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防治病虫害。
本项目需要请专业技术人员对造林人员进行种植与后期管护的技术培训,并进行现场指导,以保证造林质量。
4、种苗工程
本工程共设计使用2个树种22770株,其中浙江楠14490株,木荷8280株。
4.2 苗木规格
二年生容器苗规格依据苍南县历年珍贵树种造林所用苗木规格,苗木等级Ⅰ级,苗木规格D0.6、H70cm,在购苗时应尽量选用木质化程度高的种苗。
4.3 树种变更
由于浙江全省都在开展国土绿化行动,苗木采购相对困难。如遇设计树种无处采购,可采用习性相近的乡土苗木替换,进行树种变更。
施工方应提出造林树种变更申请,并经建设单位、设计方、林业主管部门三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树种变更。
4.4 苗木管理
本次造林苗木按照种源地、培育地就近的原则,建议优先选用温州本地培育的苗木。施工方采购的苗木,起苗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监督;苗木送达温州后由县林业部门进行检疫(复检)、产地、数量与质量登记,对有检疫对象的不合格苗木一律就地销毁;对规格不符的不合格苗木,由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等三方协商另行处理。
5、检查验收
1)林地清理标准:
(1)未清理出林地的间伐剩余物和已割除草灌不足总数的20%;
(2)误劈的应保留的目的树种小于10株/亩。
2)整地挖穴标准:
(1)整地、挖穴以长、宽、深3项指标为依据,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该块(穴)不合格;
(2)块状整地每亩合格块数占总块数的85%以上,且不合格个数连片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3)每亩挖穴合格个数占总个数的85%以上,且不合格个数连片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3)苗木质量标准:
(1)树种种类错误即判定不合格,树高地径2项指标中一项指标值低于95%即判定为不合格;
(2)苗木茎干通直,木质化程度高,顶芽饱满,根系发达;
(3)苗木运输时做好保湿措施,运抵目的地后无明显萎焉、发热症状;
(4)符合本工程苗木规格标准的苗木占抽样总数的95%以上,并无检疫对象和危险性森林有害生物。
4)栽植质量标准
(1)栽植密度大于初植密度的95%以上(立地条件不适宜造林的面积剔除);
(2)人工造林地块无单块连片未栽植面积大于200平方米者(立地条件不适宜造林的面积除外);
(3)混交树种个数不得缺失;混交树种的实际种植比例误差小于5%。
(4)苗木支撑要绑紧扎实,同时不损伤苗木树皮,要求合格支撑率达到90%以上。
5)当年成活率标准:
造林当年成活率达到90%。
6)竣工验收质量合格标准:
(1)当年施工合格标准:满足上述单项质量合格标准;
(2)整体竣工合格标准:各区块造林保存率要求达到85%以上。
温州市苍南县南宋镇2020年国土绿化项目总工期32个月,自2020年5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止。其中2020年6月底前完成造林植苗任务。2020年10月至11月进行预验收。2021年9月底前进行一次抚育、补植。2022年9月底前进行一次抚育、补植。2022年11月底前进行竣工验收。
三、商务条款
1、付款方式:
▲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供应商进驻现场支付合同价的10%,待整地、挖穴全部完成后支付合同价的30%,待完成所有苗木栽培后并经初验通过后支付合同价的40%,待项目养护一年后并经通过检验满足要求后支付合同价的20%。(实际采购金额以采购人实际情况为准。)
2、供应商报价包含完成完成上述范围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人员工资、设备或工具购置、场内外运输、临时设施、政策性处理费用、测量、勘察、保险、管理费、税费和采购代理费等等)。
四、造林施工注意事项
为了确保圆满完成温州市苍南县南宋镇2020年国土绿化项目建设任务,森林消防工程一并设计,并纳入工程项目总体建设范围,同步施工建设,确保本项目区及周边森林的安全。
(一)森林防火
森林消防本着“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的方针,建立健全森林消防组织机构,严格执行森林消防规章制度,配备专门的管护人员,配置消防器械设备。加强消防巡查管护,提高防火意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扑灭,完善防火系统。一旦发现森林火灾,管护人员应尽快向县森林消防指挥部报告,并及时组织人员上山扑救,确保造林成效。
造林施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森林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治,发现森林病虫危害,及时向县林业局报告,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防止森林病虫害向周边林区蔓延。
(三)施工安全措施与环境保护措施
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施工安全,采取正确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安全事故防范预案,确保生命财产安全,杜绝事故发生。同时,要采取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在地被物处理作业时,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严禁以炼山的方式处理地被物,也不准采用全垦整地造林,以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