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本项目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接受负偏离)
项号 |
服务内容 |
1 |
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管理平台运维服务 |
2 |
云主机租赁服务 |
3 |
视力筛查(远视力检查、屈光检测二项指标)及数据收集上传服务 |
二、项目背景
为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数据收集分析工作,我市将对中小学生视力筛查数据建立电子档案,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远视力检查、屈光检测等)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今后,我市将逐年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立融合健康教育、监测预警、综合干预、跟踪管理等内容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视力定期监测制度,实现我市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的目标。
三、本项目遵循的相关文件要求及规范标准
1.江苏省教育厅等八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苏教体艺【2019】7号)
2.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出台的“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生视力健康档案建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疾控【2019】27号)
3.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出台的“关于印发2019年江苏省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卫疾控【2019】28号)
4.《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规范》
同时该项目必须遵循国家在这方面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如有新的国家、省、市等相关文件要求出台,则依据最新文件要求执行。项目履行过程监督
四、视力筛查平台功能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苏教体艺〔2019〕7号)明确了综合运用信息手段的要求,平台建设必须满足该文件要求。
(一)总体需求
1.根据国家政策及管理部门要求不断完善程序;
2.根据医院科研需要对数据分析统计,并形成相关报表;
3.实现云端部署;
4.能够对往年筛查、调查、建档数据进行迁移,并确保数据安全性及完整性;
(二)普查管理
1.普查统计
(1)普查能够即时判断档案的检查结果是否为近视或视力不良。且系统内部相关算法模块的设计具有灵活性与扩展性,便于调整。
★(2)对整体普查活动的所在区域,筛查学校数量,统计总人数进行展示。
(3)显示筛查覆盖率,视力不良率、近视率。
(4)按年度进行数据查询,并支持报告生成与下载。
2.普查活动
(1)可将学生按照近视情况划分为相应的近视等级,可根据年度、普查名称、学校名称、普查状态等关键字进行普查活动检索。
(2)可查看普查统计,支持普查报告生成与即时下载;支持普查档案详细数据表格下载,提示数据异常。
★(3)建立普查时需关联普查学校,分配普查使用的设备,设置普查参数选项。
(4)报告支持数据脱敏打印,在向不具有个人信息访问权限的近视防控信息管理者分享近视信息时,数据管理者可通过系统提供的数据脱敏功能,将去标识信息及敏感信息后的近视数据进行分享。
★(5)复测统计功能:实现疾控对筛查工作的质控要求;设置复测比例、展示复测进度;对复测学生的复测结果进行前后比对,可生成复测学生信息报告、误差报告及复测统计报告。
(三)学校管理
1.可对学校的班级学生档案进行管理
2.支持 EXCEL表格方式导入学生信息,系统自动识别错误格式信息。
3.可通过学生信息批量生成学生唯一的识别码。
★4. 可查看学校普查数据统计,按学年对学校总体筛查覆盖率,视力不良率,近视率等的数据统计分析
5.可查看全校视力不良率或近视率随学年的变化趋势。
6.可对筛查人群按照视力不良与近视程度进行等级划分与统计。
7.可查看各年级,班级,性别及个人的筛查统计PDF报告并支持下载,打印成册。
(四)档案管理
1.档案列表
★(1)可按学年,学生姓名对档案进行检索
(2)可下载打印档案唯一识别码
(3)可查看档案数据录入记录
2.数据录入
★(1)可按学年录入档案数据,至少包括:裸眼视力(5分制),戴镜视力及类型,屈光度等基本筛查信息,以及散瞳电脑验光、散瞳检影验光、眼轴、眼压、角膜曲率等信息,建立学生视力健康档案,建立完整的视力进展数据,可辅助临床诊断。
(2)系统支持检查数据的手工录入模式;
(3)支持在网络连接实时自动数据上传至数据平台,形成汇总及分类数据;
(4)建档涵盖眼基础检查、儿童青少年屈光发育档案;
(5)身份证号码作为个人信息唯一识别码,受检学生每一年的报告可根据身份证号码唯一码实现绑定,永久跟随,确保档案的连续性;
在获得授权后,调取筛查报告;
★(7)信息同步接收至患者微信端
(五)报表管理
★1.按照《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规范》标准要求,生成EpiData报表,可对接疾控数据平台;
2.按照《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规范》标准要求,生成“市、县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情况汇总表”,展示全市筛查近视数据情况;
★3.按照《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规范》标准要求,生成“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结果记录表”;
(六)账号管理
1.账号类型
系统通过建立不同的账号类型(市级,区级管理账号,筛查机构账号,学校账号,班主任账号等)实现教育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市的各区各级学校信息的管理;筛查机构对筛查数据的管理;学校负责人对本校年级,班级,学生信息的管理;以及班主任对本班级,本班级学生信息的管理。
2.管理账号
(1)可对管辖区域建立管理账号,管理账号通过数据可视化平台展示相关统计分析结果。
3.子机构账号
★(1)支持筛查机构按区域建立子筛查机构,并进行统一的筛查管理。
(2)支持筛查机构账号与其子账号的实时数据同步功能。
★4.学校账号
为学校分配账号,支持学校独立开展筛查活动,管理学生信息。
(七)设备管理
1.可对筛查设备进行管理,显示所有设备状态信息。
2.管理设置设备对爱眼知识进行轮播,展示筛查通知、公告。
(八)组织管理
1.角色管理
(1)对平台操作人员账号权限进行个性化设定,包含机构管理、学校管理、数据统计等权限,满足不同情境下的操作需求。
2.员工管理
(1)对参与现场筛查人员设置登录账号。
(2)可浏览全部子账号,进行查看和维护。
(九)操作日志
1.可记录学生档案导入记录。
2.可对记录进行查询浏览。
(十)管理端可视化平台
★1. 总览模块 (地市级)
(1)通过地图及柱状图形式,展示不同学年下的统计数据。
(2)通过折线图展示历年市级近视率变化情况,实时跟踪每日筛查工作情况,含筛查学校数、筛查人数、档案总数。
(3)通过饼状图及柱状图,对全市筛查数据按照学校类型(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性别,年级进行多维度统计分析展示。
2.筛查中心模块(区县级)
(1)通过折线图展示区(市)历年近视率变化情况,实时跟踪每日筛查工作情况,含筛查学校数、筛查人数、档案总数。
★(2)通过地图及柱状图形式,展现区(市)内,各个学校及近视率情况。
★(3)通过饼状图及柱状图,对区(市)筛查数据按照学校类型(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性别,年级进行多维度统计分析展示。
★3.筛查学校模块 (学校级)
(1)切换地区、学校及学年,展示不同学校不同学年下的详细统计数据
(2)通过折线图展示学校历年近视率变化情况,实时跟踪每日筛查工作情况,含筛查学校总人数、近视率、视力不良率。
(3)通过饼状图及柱状图,对该校筛查数据按照;性别、年级进行多维度统计分析展示。
4.筛查工作模块
(1)显示当日全市筛查总数,当日筛查总人次,已筛查学校总数,已筛查总人次,筛查总次数。
(2)筛查实时分布:通过地图展示当日正在筛查的学校地理位置。
(3)筛查情况实时反馈:正在进行中的筛查中计划、筛查档案数、已筛查档案数,及近视率、筛查覆盖率实时显示。
(十一)家长端
1.微信端
(1)问卷调查:具备家庭问卷调查功能;
(2)与数据发布服务器对接,通过学生身份证号+姓名检索方式访问单个学生的检测结果;
(3)显示最新的检测结果,包括两眼裸眼、戴镜视力、两眼等效球镜参数、及视觉情况变化趋势图;
(4)爱眼知识科普宣传,视频讲座,线下活动等资讯信息。
(十二)技术要求
1.系统总体架构需具备高可用和可扩展的特性。在使用当前硬件资源支撑“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管理平台”正常运行的同时需具备横向扩展的特性,方便后期因业务量提升在不影响系统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扩展数据存储能力。
2.系统应用需采用B/S架构进行开发且应使用成熟稳定的框架,充分保证系统在安全性、扩展性、易维护性等方面的要求。
3.针对不同业务对象配置缓存策略,如缓冲区大小、对象数量、缓存期限、淘汰策略等,数据命中处理时间在3ms以内。
4.服务器使用前后端分离方式;有独立的缓存中间件提供缓存服务,支持集群化、多节点部署。
(十三)系统性能需求
系统至少连续7×24小时不间断工作。一般性操作最长不超过5秒,对一般性统计分析不超过10秒。
(十四)系统安全性需求
本系统须遵循《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规定和技术要求,符合GB/T22080-2016 /ISO /IEC 27001:2013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十五)系统可靠性要求
系统应具备在一段时间和条件下维持其性能水平的功能需求。成熟性:由软件故障引起的系统稳定与失效成熟度能力要求;容错性:在软件故障或违反指定接口的情况下维持规定的性能水平的要求;易恢复性:在发生故障后进行重建并恢复直接受影响数据的能力要求。
(十六)软件系统实用性
1.软件系统具有智能化的提醒功能,满足用户及时接收到提醒信息;
2.对于数据合法性能及时告知,在源头进行修改。
3.系统提供人性化的界面设计,提高系统操作的便捷性。
(十七)云主机要求
本项目要求在云端部署,云主机应满足如下要求。
1. 主机数量:2
2. 每台主机配置:vCPU:16核;处理器主频:2.5GHz;内存:64G3. 每台主机带宽:40M
五、视力筛查数据收集上传服务
1.按要求完成覆盖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所有在校生的视力筛查数据收集任务,总共约38.1819万人(各辖市区预估人数清单见附表)。每生每次不高于18元;本项目按照实际参与视力筛查学生数量进行按实结算。本次筛查内容为远视力检查、屈光检测二项指标。
2.2020学年起,每学年完成2次项目范围内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所有在校生视力筛查数据收集任务(2020年度,新北区教育局只筛查一次。),筛查数据每学年统一选择其中1次上报省疾控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平台。
(一)筛查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二级及以上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负责视力筛查工作,并有具备符合要求的筛查人员。
2.筛查人员应持有眼视光相关的国家执业医师、技师或护士资格证书。参与检测的人员必须接受卫生部门的岗前培训,熟练掌握检测方法,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邀请卫生部门对有资质的校医进行培训考核,并能合格通过。筛查过程中,校医只负责帮助协调配合,不参加具体的筛查工作。
3.筛查设备要求
筛查使用的仪器设备应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和检测,并定期接受计量检定和校准。视力检查表应符合国家标准(GB 11533标准对数视力表)的规定。屈光检测采用台式电脑验光仪,验光仪应符合标准(ISO 10342眼科仪器—验光仪)的规定。
液晶视力表具备扫码-视力检测-结果上传功能;微信扫码、登录测试功能;变距测试功能;图片、视频轮播功能;儿童(图形)视标、C字标测量和结果上传功能。
电脑验光仪具有开机自检功能;颚托电动升降;自动对焦功能;光路系统中采用微阵列透镜。
服务期间,要求成交供应商为每校至少配备一台液晶视力表。
(二)筛查场所要求
1.筛查场所应干净、整洁,并保持安静。
2.筛查场所面积大小及光照强度应满足国家标准GB 11533中关于视力表使用的检查距离及照明要求。
3.筛查场所温度、湿度应符合台式电脑验光仪对工作环境要求。
(三)远视力检查要求
1. 检查人员和器材准备
(1)检查者穿白大衣或工作服、戴好口罩及帽子、清洗双手。
(2)检查前应准备好视力表、遮眼板。
(3)视力表悬挂高度应使视力表5.0行视标与受检者的双眼等高。
(4)视力表应置于被检眼(结点)前方5米(即远视力表标准距离)处;或在被检眼(结点)前方2.6米处立一面垂直的镜子,以确保经反射后的总距离为5米。镜中的视标图像必须无明显变形。
(5)视力表应采用人工照明,如用直接照明法,照度应不低于300lx;如用后照法(视力表灯箱或屏幕显示),则视力表白底的亮度应不低于200cd/m2。
(6)无条件时,可利用自然光照明,光线应充足。
(7)视力表应避免阳光或强光直射。照明力求均匀、恒定、无反光、不眩目。
2. 检查过程要求
(1)检查视力前向受检者讲解检查视力的目的、意义和方法,取得合作;并询问是否有学生正在佩戴有隐形眼镜(包括软镜和硬镜)或者夜戴角膜塑形镜,如有,应做好相应记录(见附件1)。配戴眼镜者(包括隐形眼镜)应摘去眼镜,检查裸眼视力。为在进行近视筛查的同时做好后续眼健康服务,配戴眼镜者(包括隐形眼镜)应加查戴眼镜视力。
(2)检查在室内进行时,受检者从室外进入后应有15分钟以上适应时间,不能立即测试。
(3)检查前不要揉眼,检查时不要眯眼、斜视、偷看、往前伸。检测人员应随时注意监督。
(4)用遮眼板时,要提醒受检者不要压迫眼球,以免影响视力。
(5)不宜在紧张视近工作、剧烈运动或体力劳动后即刻检查视力。
(6)确认为佩戴角膜塑形镜的受检者计入近视样本。
3. 检查方法要求
(1)远视力检查须两眼分别进行,先右眼后左眼。嘱受检者用遮眼板或手掌遮盖一眼,手持遥控器。受检者根据自助视力检测仪屏幕提示,遥控器做出相应视标方向判断。受检者判断对的最后一行视标所表示的视力即为受检者该眼的视力。点击结束检测,系统自动保存结果。
(2)每行通过的标准是测出被检眼所能辨认的最小行视标(辨认正确的视标数应超过该行视标总数的一半),记下该行视标的视力记录值,即为该眼的视力。
(3)如果受检者在5米处不能识别视力表4.0行视标,则让其逐渐向视力表走近,直至刚能识别4.0行视标为止。记录被检眼与视力表的距离,用4.0加上不同距离相应的校正值,记录为受检者的视力。例如,受检者在4米处刚能识别4.0行视标,4米处校正值为-0.1,则4.0-0.1=3.9,其被检眼视力记录为3.9。不同距离的视力校正值见下表:
远视力表变距校正表
检查距离(略值) |
校正值 |
记录的视力值 |
5米 |
0 |
4.0 |
4米 |
-0.1 |
3.9 |
3米 |
-0.2 |
3.8 |
2.5米 |
-0.3 |
3.7 |
2米 |
-0.4 |
3.6 |
1.5米 |
-0.5 |
3.5 |
1.2米 |
-0.6 |
3.4 |
1米 |
-0.7 |
3.3 |
(4)若在小于1米处仍无法看清最上一行视标,视力记录为0.0。
(四)屈光检测要求
屈光检测应采用客观检查法,在非睫状肌麻痹条件下,使用台式电脑验光仪进行检测
注意事项:
1. 每日筛查开始前,应采用标准模拟眼进行仪器矫正,并将柱镜值调至负值状态。
2. 每只眼应测量3次,取平均值;如其中任意2次的球镜度数测量值相差大于等于50D,则应进行额外的测量,再取平均值。平均值应保留两位小数。
3. 戴眼镜者(包括隐形眼镜)摘去眼镜后再进行电脑验光。
4. 对于调节能力特别强,多次检测数值波动大的学生,应当在系统记录表上注明。
5. 屈光检测应采用实测值,不得用问卷、自报等方式获得。
6. 检测时发现的异常情况需在系统中备注说明。
7. 本次屈光检测电脑验光仪连入信息化系统,检测前用手机或平板读取受检者二维码,开始进行屈光检测,结束检测后,结果将自动上传。
备注:远视力和屈光检测过程以及记录注意点详见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出台的“关于印发2019年江苏省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卫疾控[2019]28号)中要求。
(五)近视筛查标准
裸眼视力<5.0且非睫状肌麻痹下电脑验光等效球镜度数<-0.50D。
(六)数据记录与结果处理
系统中的筛查记录应包括受检者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双眼裸眼视力、双眼球镜度数、柱镜度数、轴位等结果。
筛查后,筛查机构应及时给出结果反馈,一周内以电子表格形式反馈给学校,由学校将屈光检查结果与入学体检数据合并后统一一次性导入或录入到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同时,对所有项目学校发放包括近视防控在内的眼保健科普知识宣传资料(资料中禁止出现企业信息)。常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结果记录表表式样见附表。
六、项目服务质量要求
本项目将由采购单位组建项目服务质量监控小组。依据《关于确认常州市新生儿科等35个市级质控中心组成员的通知》【常医协(2018)1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质量监控小组成员必须由文件中相关专家领衔组成。
质量监控小组对筛查过程中涉及的人员、仪器、场所以及监测结果(含平台开发)进行全过程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中标单位未能按照相关文件标准要求进行筛查操作,并对筛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需按要求纠正和整改不规范行为,如三次整改仍不符合相关文件标准,将立即停止本项目合同,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常州市财政局进行处理。筛查质量控制要求如下:
(一)质控人员的职责
1.检查实际检查与系统数据是否一致。数据是否完善。2.做随机抽样复测,按每天5%比例抽取复测对象,对左右眼裸眼视力、戴镜视力、球镜和柱镜度数进行复测。
3.检查检测工作是否按规定标准进行。
4.作好质量控制记录。要求在专用记录本或表格(见附表)上,记录当天参加检测和记录的人员姓名、被检查出的不合格记录表与其不合格处以及其它有关情况。
5.参加当天的检测工作小结,提出检查意见,供检测人员和领导参考。
6.质量控制记录要归档。
7.确认检测结果记录表是否合格。
(二)质控方法
1.鉴于年级、年龄、性别是分类统计的基础,除认真检查各项指标外,要着重审查年级、出生日期、性别的基础信息档案是否有误。以确保系统中学生信息数据准确性。
2.对各项指标的数据,凡有缺项者应及时补测。
3.观察受检者,视其情况推测可疑数据。例如,受检者佩戴眼镜而裸眼视力记录为5.0以上,应视为可疑,需核实或复测。
4.在每天的检测过程中,利用系统复测功能,以随机方式按5%的比例抽取复测对象进行左右眼裸眼视力、戴镜视力、球镜和柱镜度数的复测,以检验检测误差。
(1)若复测后发现检测误差超出允许范围(裸眼和戴镜视力误差超过土1行;等效球镜度数误差绝对值超过0.50D),应及时与检测人员研究,找出原因,及时改进,直至合乎要求后方可继续检测。
(2)质控人员每天计算一次经过抽样复测,发现记录表中检测有误(超出允许范围)的指标数量,计算其发生率。若发生率大于5%,检测队长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原因及改进办法,并对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指标进行复测、复检、改正。若发生率大于10%,则当日全部检测数据无效,必须重测;否则该日所测所有数据不能参加统计。错误发生率按下列公式计算:
P =∑n/ (A1×N1,+ A2×N2)
∑n:复测记录表中,检测误差超出允许范围的项次数。
A1:戴镜复测指标数的总和(包括左右眼裸眼视力、左右眼戴镜视力、左右眼等效球镜度数共6项)。
N1: 戴镜复测记录表数(戴镜复测人数)
A2: 非戴镜复测指标数的总和(包括左右眼裸眼视力、左右眼等效球镜度数共4项)。
N2:非戴镜复测记录表数(非戴镜复测人数)
质控人员在计算检测误差超出允许范围的指标发生率同时, 还应注意统计哪些指标超出允许误差范围的次数最多,以便提请有关检测人员和检测队长注意,及时采取措施,改进检测工作,提高检测质量。
(三)统计指标
本次调查的统计指标为近视率。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规范”,近视判定标准为裸眼视力<5.0且非睫状肌麻痹下电脑验光等效球镜度数< -0.50D;同时,确认为佩戴角膜塑形镜的受检者计入近视样本。因此,近视率计算公式如下:
七、商务要求
1. 具体结算人数按实结算。投标供应商必须报出一个项目总报价和各辖市区分项总报价,分项报价按照每人每次报价,且各辖市区分项报价不得超过该辖市区预算(见附表:项目预算清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所有筛查数据要求与常州市教育局统一数据平台对接,按照市教育局的数据规范要求存储至统一数据平台。
3.现场演示要求。
(1)项目需求中软件平台部分打“★”项要求现场演示。
(2)现场演示时间不超过20分钟。
4.本项目采购有效期为3年,即2020至2022年。本项目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溧阳市教育局、金坛区教育局、新北区教育局、天宁区教育局、钟楼区教育局和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根据年度预算情况,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5.验收与付款。
(1)付款条件:按照项目服务质量要求,对该学年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该年度服务费。每年服务结束后由各地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签定下一年度合同。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当年合同款的25%,每年服务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支付当年余款。
附表1:
项目预算清单
序号 |
采购单位 |
预计筛查人数(约) |
采购预算(万元) |
预算年限 |
1 |
常州市教育局 |
48320 |
500 |
3年 |
2 |
溧阳市教育局 |
69002 |
267.7296 |
1年 |
3 |
金坛区教育局 |
47977 |
550 |
3年 |
4 |
新北区教育局 |
84661 |
169.322 |
1年 |
5 |
天宁区教育局 |
48415 |
180 |
1年 |
6 |
钟楼区教育局 |
46661 |
160 |
1年 |
7 |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
36783 |
136.8 |
1年 |
总计 |
381819 |
1963.8516 |
|
注:投标时按预计筛查人数报价,结算时按实际筛查人数计算,报价按照每人每次报价
附表2:
常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结果记录表
学校名称 年级 班级
学生姓名 性别 民族
眼 科 |
结膜 |
○正常 ○异常 |
角膜 |
○正常 ○异常 |
医师 签名:
|
|||||||||||||
晶体 |
○正常 ○异常 |
瞳孔 |
○正常 ○异常 |
|||||||||||||||
眼位 |
○正常 ○异常 |
眼球运动 |
○正常 ○异常 |
|||||||||||||||
异常视觉行为 |
○无 ○畏光 ○眯眼 ○歪头 ○其它 |
|||||||||||||||||
临床印象 |
○未见异常 ○斜视 ○沙眼 ○结膜炎 ○其他 |
|||||||||||||||||
戴镜情况 |
○不戴镜 ○佩戴框架眼镜 ○佩戴隐形眼镜 |
|||||||||||||||||
○佩戴角膜塑形镜* |
右□. □□D* |
左□. □□D* |
||||||||||||||||
右眼裸眼视力(按5.0计数法) |
|
左眼裸眼视力(按5.0计数法) |
|
医师 签名:
|
||||||||||||||
右眼戴镜视力(按5.0计数法) |
|
左眼戴镜视力(按5.0计数法) |
|
|||||||||||||||
屈光度检查 |
右眼 |
①+②-③0 球镜(S)□. □□D |
医师 签名:
|
|||||||||||||||
①+②-③0 柱镜(C)□. □□D |
||||||||||||||||||
轴向值(A)□□□° |
||||||||||||||||||
左眼 |
①+②-③0 球镜(S)□. □□D |
|||||||||||||||||
①+②-③0 柱镜(C)□. □□D |
||||||||||||||||||
轴向值(A)□□□° |
||||||||||||||||||
临床印象 |
○未见异常 ○近视 ○远视 ○弱视 ○散光○其他 |
|||||||||||||||||
角膜曲率半径* |
□□. □□mm |
眼轴长度* |
□□. □□mm |
色觉* |
○正常 ○异常 |
|||||||||||||
随访* |
|
转诊* |
|
|||||||||||||||
|
|
|
|
|
|
|
|
|
|
|
|
|
|
|
|
|
|
|
身份证号/护照号 筛查时间 年 月 日
注:上表中打*项为选做项
附表3:检测误差卡片
ID □□ □□ □□ □ □ □□ □□ □□□□
身高和体重等形态指标检测误差卡片 |
||||
指标 |
原测值 |
复测值 |
差值 |
误差原因 |
身高(cm) |
|
|
|
|
体重(kg) |
|
|
|
|
质控人员签名: 日期: |
附表4:视力检测误差卡片
视力检查结果 请选择戴镜类型: 1.框架眼镜 2. 隐形眼镜 3. 夜戴角膜塑形镜 4. 不戴镜
(请以5分记录法记录)
自动电脑验光结果
(请保留两位小数) 其它需注明的特殊情况: |
检测误差结果说明 |
|||||||||||||||||||||||||||||||||||||||
注:1. 戴镜视力指配戴自己现有的眼镜看到的视力水平 2. “电脑验光”中,“球镜”为近视或远视度数,负值“—”为近视,正值为远视;“柱镜”为散光度数;轴位为散光的方向,有散光度数才会有散光轴位。 3. 本次电脑验光为非睫状肌麻痹下验光进行近视筛查,结果不具有诊断意义。 |
||||||||||||||||||||||||||||||||||||||||
质控人员签名: 日期: |
附表5:
形态指标复测质控记录表 年 月 日
检测队名称: |
学校名称: |
当日测试人数: 复测人数(N): 复测指标数(A): |
复测项数(A*N): 错误项次数(∑n): 错误率(P): |
质控员: |
检测队长: |
*中小学校和高校填写,幼托机构不填
视力复测质控记录表 年 月 日
检测队名称: |
学校名称: |
当日测试人数: 戴镜复测人数(N1): 戴镜复测指标数(A1): 非戴镜复测人数(N2): 非戴镜复测指标数(A2): |
复测项数(A1*N1+A2*N2): 错误项次数(∑n): 错误率(P):
|
质控员: |
检测队长: |
*幼托机构和中小学校填写,高校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