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广东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毗邻南海I号博物馆,主要展陈建设中国水下考古发祥地的特色,结合旅游海岛实际,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功能互补,打造气韵相融的综合场馆。展示重点包括南海 I 号与海上丝路的关系,科普水下考古成果,设立多个专题展览,并建设沉浸式体验厅。目标人群覆盖全年龄段游客及青少年研学群体。
本次采购的项目内容是对广东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进行陈展项目深化设计及施工一体化服务,整体布展面积约为6280平方米。本项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整理、展陈大纲深化、布展方案深化设计、VI系统设计、艺术创作实施及制作安装、多媒体系统制作、数字内容与互动程序制作、质保维护等内容。
1.1、建设目标与标准规范:
设计制作品位高雅,充分展示地域文化特色,体现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传播、宣传教育、文化交流和智慧休闲一体的公共文化场所特性。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已经颁布的《博物馆条例》《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博物馆评估暂行标准》和“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鲁班奖”评审标准、工程造价、博物馆建设、运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条例和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适用现行行业标准、规范。
1.2、建设定位:
展览形式设计应突出中国水下考古、南海I号沉船遗址的特点,运用现代设计理念与展示手法,突出陈列的教育性、艺术性、观赏性、舒适性与参与性。
1.3、布展深化设计、布展实施总体要求:
1.3.1.深化设计工作要求:
(1)在前期广东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概念设计方案基础上进行展陈设计深化,包括但不限于总体功能布局平面图,展陈深化设计详细效果图、内容策划、施工图设计、上墙平面设计、VI系统设计等,设计方案须得到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数字多媒体、互动多媒体深化设计。包含多媒体人机交互形式设计、各级UI视觉设计、后台控制程序架构设计、多媒体内容策划(包含影视效方案及分镜头脚本设计、多媒体执行脚本编写等),多媒体布展实施方案、多媒体互动的集成方式和表现内容,须得到采购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3)相关要求:深化设计所包括的装饰装修布展项、多媒体强弱电控制设计、模型展示项、数字多媒体展示项,要求须明确其产品的技术性能、结构、特点、质量水平及设备、材料的品牌、材质、数量等,达到正式深化设计方案的深度,具有可实施操作性。
(4)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1.3.2.布展实施工作要求:
(1)施工质量标准:本项目的施工质量标准应达到合格等级。同时,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限量》、博物馆陈列展览工程的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其他国家规定的相关验收规范等相关标准。
2、项目实施范围
2.1、项目整体实施范围:
本项目内容包括临展展厅、水下考古装备数字化展示厅、广东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之路展厅、南海I号工坊展厅、俞伟超与中国水下考古展厅、水下遗产保护实验室的公众展区、大人流量研学数字化沉浸式体验厅七个区域的展陈深化设计方案及施工布展一体化实施,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展陈布展空间内所需的天棚、展墙、地面等环境精装修和展厅内(展壁、展柜、展览标题、版面、展品图片、场景、沙盘、雕塑、模型、vi视觉识别系统、照明系统、多媒体和影片脚本编写及软件内容制作、文字编辑整理及英文翻译、讲解词编写、展品的修复及安装、所需展品及辅助展品(模型)的补充、大型展品运输及吊装、资料搜集整理和版权购买等)及展厅消防、安防、机电、暖通等方面专业工程的配套,并配合导览和开馆及其他需求提供相关资料素材等。展览场馆整体布展面积为6280㎡,详见下表:
序号 |
区域 |
面积 |
单位 |
|
1 |
临展展厅 |
885 |
m² |
|
2 |
水下考古装备数字化展示厅(含走廊部分) |
600 |
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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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东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之路展厅 |
760 |
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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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海I号工坊展厅 |
950 |
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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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俞伟超与中国水下考古展厅 |
383 |
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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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下遗产保护实验室的公众展区 |
867 |
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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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人流量研学数字化沉浸式体验厅 |
1165 |
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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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共区域 |
670 |
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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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280m² |
2.2、项目具体范围:
(1)区域一:临展展厅
陈展面积约885㎡。展示临时展览,需要提供注重空间的可变性和灵活性,以适应不同主题和规模的展览需求。展陈深化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需求包括但不仅限于室内装饰、专业灯光、工程施工、后期维护、二次消防、空调出风口改造等。
(2)区域二:水下考古装备数字化展示厅(含走廊部分)
展示面积约600㎡。该区域旨在通过数字化技术展示水下考古装备的发展历程和应用实例。展陈深化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需求包括但不仅限于互动多媒体展示、数字化内容制作、专业灯光和声光电系统等。
(3)区域三:广东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之路展厅
展示面积约760㎡。该区域通过图文、模型、多媒体等手段,展示广东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历程、成果和未来规划。展陈深化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需求包括但不仅限于场景造景、艺术品陈列、专业灯光和声光电系统等。
(4)区域四:南海I号工坊展厅
展示面积约950㎡。该区域以南海I号沉船为背景,展示水下考古发掘、保护和研究的过程。展陈深化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需求包括但不仅限于整体展陈深化设计及上墙内容图文展板、 多媒体数字内容策划、常设室内装饰、场景造景及艺术品、定制展柜、专业灯光、数字多媒体、互 动多媒体、布展及工程的施工、后期维护、二次消防、空调出风口改造等。
(5)区域五:俞伟超与中国水下考古展厅
展示面积约383㎡。该区域以俞伟超先生的生平和贡献为主题,展示其在中国水下考古领域的成就。展陈深化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需求包括但不仅限于整体展陈深化设计及上墙内容图文展板、 多媒体数字内容策划、常设室内装饰、场景造景及艺术品、定制展柜、专业灯光、数字多媒体、互动多媒体、布展及工程的施工、后期维护、二次消防、空调出风口改造等。
(6)区域六:水下遗产保护实验室的公众展区
展示面积约867㎡。该区域展示水下遗产保护的科学原理、技术手段和实际案例。展陈深化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需求包括但不仅限于整体展陈深化设计及上墙内容图文展板、多媒体数 字内容策划、常设室内装饰、场景造景及艺术品、定制展柜、专业灯光、数字多媒体、互动多媒体、布展及工程的施工、后期维护、二次消防、空调出风口改造等。
(7)区域七:大人流量研学数字化沉浸式体验厅
展示面积约1165㎡。该区域通过数字化技术提供沉浸式体验,让参观者深入了解水下考古和文化遗产保护。展陈深化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需求包括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互动多媒体等技术应用。
(8)区域八:公共区域
面积为670㎡。作为游客集散,游客服务和休息的场所,公共区域的设计和施工需要考虑人流的导向、休息设施的布置以及信息指示系统的完善。展陈深化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vi标识系统、导览系统、公共艺术装置、专业灯光、工程施工、后期维护等。
展厅平面布置图:
采购包1(广东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陈展项目深化设计及施工一体化服务监理服务采购)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等全部监理内容)。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项目监理费的30%的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按监理合同要求提供申请支付文件资料。(如果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在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项目监理费的30%的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按监理合同要求提供申请支付文件资料。) 2期:支付比例50%,项目工程完成施工进度的100%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请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项目监理费的50%,成交供应商按监理合同要求提供申请支付文件资料。 3期:支付比例20%,工程结算经审核部门审定后,成交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全部监理资料向采购人提出请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监理酬金结算价的100%,成交供应商按监理合同要求提供申请支付文件资料。注:鉴于采购人使用的财政资金,待上级资金下达后才能进行支付流程。采购人办理财政支付手续及拨款所需时间不纳入逾期时间,如因采购人年度支付预算不足无法足额支付款项的,则应顺延到下一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完成剩余款的支付,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 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履约验收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 2021]22号)的要求组织进行,并形成验收报告。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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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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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要求 |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复杂性, 在确保监理服务质量基础上, 综合考虑交通、差旅、人员、 设备、办公、通讯、运杂、资料等监理服务相关全部费用成本, 按国家建设工程监理有关政策规定合理报价。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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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要求 |
1、服务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对本项目的实施进行全面监理,确保本项目的质量; (2)其他参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2.其他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相应场地完善保管合同期内相关资料,合同期完结后,整理归档至招标人。 (2)成交供应商相关人员因突发原因或其他原因需进行临时调动的,总监应提前 1小时口头向招标人报告,书面报告 1天内提交。在临时调动期间,总监需配备相应的人数,跟踪落实路段情况,避免出现空挡期,临时调动时间为5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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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要求 |
1)监理服务费用涵盖所有关于本项目会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人工成本、办公租赁以及办公用品等费用,不作另行调整; 2)技术资料: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项目进行过程中的所有资料; 3)其余未尽事项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商定补充。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工程监理服务 |
监理服务 |
项 |
1.00 |
1,270,000.00 |
1,27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监理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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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监理服务工作目标 (1) 质量控制:按现行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行的控制方法及措施,质量控制的程序、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预控措施。 (2) 进度控制:在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的基础上,保证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 (3) 投资控制:在保证质量、工期和安全及建设工程设计功能和使用价值不变的前提下,各专业工程的投资控制以相应的施工承包合同价为目标,最终以不超投资概算额为总目标。 (4) 合同管理: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双方的争议进行调解和处理,以保证合同的依法签订和全面履行。 (5) 信息管理:及时掌握准确、完整的信息,了解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并随项目进行有效控制,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6) 组织协调:按照监理合同的职责认真工作,协调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并将协调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通过协调管理,解决矛盾,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7) 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按规定达标,保证施工安全的监理控制措施体系健全、可靠;安全事故控制措施得力;能有针对工程特点、难点防范及化解安全事故的发生,措施得力,有详细应急预案的 (8)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措施采用规范正确。 二、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 监理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必须全过程监控、检查、跟踪所有施工建设的进展情况,并报告给采购人,监理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①协助采购人合同谈判及其他相关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自行承担协助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②考察改造现场,了解施工条件,为开展现场工作做好准备。 ③项目施工前,监理人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及其他相关的文件,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及质量,并予以确认。当具备开工条件时,在报经采购人同意下,签发开工报告。 ④采购人在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时,将已委托的该项目的监理人名称、授权内容、权限以及监理工作范围等内容书面通知承包人。 ⑤采购人在项目施工前,及时将该项目的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响应文件、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及相关文件等其它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的复印件提供给监理人。 (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根据合同的规定、采购人的要求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标准的规定,对承包人的改造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文明生产及其他相关方面进行监督、控制、管理和协调,并根据规定要求签署相关文件,监理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①现场监督和协调施工等现场的一切具体活动。 ②根据采购人要求,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遵守和执行施工承包合同、采购人的要求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③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主持召开例会,或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专题问题。 ④应对承包人或采购人提供的拟进场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进行检查审核并签认。 ⑤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及时下达通知,或如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时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经采购人同意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经检查整改结果符合有关规定后签认,经采购人同意后签署工程复工令并报采购人。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应责令承包人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方案,并对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检查和验收。 ⑥协助由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的现场工作。 ⑦跟踪检查施工进度和施工计划,审阅施工报表,发现施工落后于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供合理化建议。 ⑧对施工过程要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应安排监理人进行旁站。 ⑨为保证施工的整体性,如果采购人要求或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需要,项目监理机构应与施工的其他承包人就技术问题进行沟通、协调、研究和讨论。如果采购人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亦应为其他的承包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项目监理机构还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与其他相关的承包人就技术和工作方的事情进行友好的合作和协调。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项目监理机构承担。 ⑩项目监理机构应自行负责核实采购人提供的任何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任何的情况下均不因采购人提供资料的瑕疵而减轻或免除项目监理机构在合同中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项目施工进度控制方面工作,监理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①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审批承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审批承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书面通知承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单位采取纠编措施并监督实施。或与采购人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②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对策,并报采购人。 ③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监理月报中向采购人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采购人原因导致的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4)竣工验收方面的工作,监理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①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施工合同,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人整改,并报采购人。 ②根据采购人批准的施工设计及合同要求,监督完成施工,并监督施工保证质量,否则承担失职后果。 ③根据合同要求,对已完工的项目进行单项和整体调试和试运行。组织采购人和承包人进行项目竣工初步验收,协助采购人按国家规定进行项目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 ④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审查承包人编制的竣工资料,应确保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5)其他方面的工作,监理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①建立合同文件沟通方式。承包人和发包人、监理工程师之间的有关合同的文件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②合同实施监督:监督总承包人严格执行合同,并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也应督促发包人执行其合同责任,以保证顺利进行。 ③项目监理机构在全过程监理工作中,应妥善保存履行合同和/或实施和完成工作和/或与之相关事件的真实而完整的记录和报告,并按采购人的要求将这些记录和报告编档归册提交给采购人。监理公司应确认,这些记录和报告属于采购人的财产。 ④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和地点要求项目监理机构提供其履行合同和/或实施和完成工作和/或与之相关事件的任何记录和报告,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提供给采购人和/或安排采购人检查和审核所有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记录、日记、手册、数据、工作报告、检查/检验/检测报告和记录、计算数据及其他相关的资料。 ⑤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施工验收十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监理记录文件、重要的往来文件、签证认可文件、监理工作总结、施工质量评估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其形式应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三、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①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合同规定、采购人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收到相关技术文件后14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对本工程特点、重点、难点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特点、实施难点、监理工作重点描述清晰,有针对性,从准备、实施、竣工到保修的每一道工序都能根据经验等详尽的阐述监理工作计划采取的手段、方法、措施和作用。)、及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经采购人审核批准后执行。监理实施细则应结合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其内容包括专业的特点、监理工作的流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如采购人要求监理单位对《监理规划》等进行调整,监理单位必须在3日内完成调整并报采购人审批。 ②采购人批准后的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应视为合同附件部分,项目监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进行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对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的修改和调整,必须要先征得采购人的书面批准。 ③在工作的任何时间和地点,如果采购人证实项目监理机构的实际工作不符合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和/或将工作质量和工程建设产生不利影响,采购人将通知项目监理机构立即采取必要而有效措施和行动,迅速补救其工作中的瑕疵和缺陷。并将采取的措施和行动用书面的方式报告采购人。其发生的费用均由项目监理机构承担。 四、监理设施和设备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及施工环境、规模、技术复杂程度,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设施和设备。其所需费用均含在监理费里。如果采购人认为项目监理机构提供的设施和设备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有权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增加和/或更换和/或改进设施和设备,其发生的费用均由项目监理机构承担。 五、有关监理服务技术人员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注: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在采购人外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但在采购人外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建设工程不得超过二项。 2)上述人员中,除监理员要求全过程驻现场外,其他人员根据施工需要由甲方通知驻场。监理服务技术人员接到甲方通知后,需在1小时(含)内到达现场 。 (二)成交供应商在实施项目监理服务前,应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配置足够的监理服务人员并将项目监理人员名单递交采购人;拟派的项目团队中同一人员不得同时担任多个岗位,主要监理服务人员原则上未经采购人的批准不得随意更换,除不可抗力原因(如生病、离职等)外确需更换,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更换,更换后的人员水平标准不得低于原人员。 (三)其他基本要求: 1、监理人员必须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维护公司的信誉,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以公正的立场、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科学的分析、求实的处理,努力搞好所承担的监理工作。 2、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有关条例和规定,认真学习和坚持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索贿,不受贿,不参与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兼职、任职、合伙经营和交易。 4、监理人员必须坚守规程、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工作认真 ,一丝不苟。 5、监理人员必须注意保守有关秘密,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秘密和信息,未经对方允许不得任意公开或传播。 6、监理人员必须坚守自身职责和权限,未经上级委托,不得行使自身职责以外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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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