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绍兴市科技创新“十四五”发展规划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编制绍兴市科技创新“十四五”发展规划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须于5个月内完成本次招标的所有服务内容。
二、项目背景
“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是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科技创新规划,需对标“重要窗口”建设要求,围绕新形势新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深入研究“十四五”时期的科技创新面临新形势新特征新任务,准确把握我市创新强市的新内涵新要求,进一步找准定位、认准目标、形成共识,为“十四五”时期绍兴高质量发展开局谋篇。
三、项目编制内容及要求
(一)精准把握国内外发展形势,结合绍兴实际分析全市科技创新“十三五”发展基础、“十四五” 科技创新发展环境等;
(二)提出绍兴市“十四五” 科技创新发展的定位、目标及发展指标;
(三)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提出“十四五” 科技创新发展的重点路径、主要任务等;
(四)提出绍兴市科技创新“十四五”发展的保障措施等;
四、项目进度要求
1、2020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框架。
2、2020年8月底前,形成规划中间成果。
4、2020年10月底前,完成规划成果专家论证等工作。
五、实施方案要求
1、项目组成人员须报采购人备案,服务期间不得更换,如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更换人员满足工作及工作组组成要求的,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视同中标人违约;投标人须做出项目组组成人员结构及同等人员更换承诺;采购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性质、规模和复杂情况适当调整项目组人员;
2、课题相关的调研、方案汇报等重要关键性工作必须由项目相关负责人带队负责;
3、中标人须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好采购人(业主单位)对本项目进行中相关联的工作;
4、投标人须简明扼要的列出实施方案与质量保证梗概,并在要求递交的文件中进行详细论述;投标人未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与内容,由投标人承担其投标风险。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1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款的40%;形成绍兴市科技创新“十四五”发展规划中间成果后1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款的40%;绍兴市科技创新“十四五”发展规划经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并形成草案后1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款的20%。中标人提供正式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