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进行采购。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1.3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出现违约、服务质量很差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相关费用,并将相关情况向监管部门提出,由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1.4属于信息网络开发服务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源代码以及文档等技术资料。
2.服务要求
★2.1 本项目为预采购,可能因意外情况终止或变更。
2.2项目建设背景和目标:
2.2.1项目背景
目前省厅正在建设实有人口管理系统,旨在统一全省主干户籍业务的办理,整合流动、重点人口的数据,实现对人口数据的深层次应用。省级实有人口系统建成后, 所有户口登记业务产生的数据均在省厅数据库中运行,我市人口信息系统已切换到省级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目前,我市原有人口信息系统已停止运行,原系统服务于我市各级职能部门的本地化服务功能已无法实现。因此,我市需建设市级人口信息承载平台,接收省厅反馈给我市的人口数据资源,实现与省级系统平台的数据交互,同时借助承载平台开发本地个性化应用,为各警种及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人口信息资源共享。
2.2.2建设目标
本项目通过接收我市在省级实有人口系统办理的各类户籍业务数据,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市特点,开展人口信息多样化共享和个性化应用。整合我市历史各版本人口系统中的数据,并按照公安部、省厅人口相关数据标准,进行规范化处理,形成全市统一的人口基础库。搭建新的分布式技术框架,实现人口数据挖掘和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撑。
2.3建设内容:
依托于省厅汇聚的青岛人口相关业务信息,利用数据交互实现数据回流,建设青岛人口承载系统,实现本地人口信息个性化应用,人口数据报表和可视化,人口数据共享等。
2.3.1数据回流
实现青岛户籍各类人口业务信息和身份证业务信息,从省厅人口库到青岛人口承载系统数据库的回流,数据定期同步。按照省厅数据下发要求对接数据,包括各类户籍业务办理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和户口审批信息。利用省厅的接口,定时获取增量数据,保证省、市两级数据同步的一致性。
2.3.2人口信息库建设
汇聚整合省厅人口数据、本地历史人口数据和第三方人口信息,包含贴源库、基础库、共享库和备份库的建设。
(1)贴源库是青岛市级人口承载系统内部保存的与上游源系统保持高度一致的数据库,并保留历史。从源系统采集的数据都入贴源库,将这些数据按原有的结构和属性,以一定的历史周期保存起来,并在些基础上做一些简单的数据处理,增加装载时间、更新时间的“拉链”信息、统一编码格式进行保存。
(2)建立包括人口基本信息、出生、死亡、迁入、迁出、项目变更、日志、身份证信息等人口基础信息库。
(3)建立基于 Elasticsearch 全文数据库技术,从基础数据中抽取部分关键字段或全部数据,建立索引库,满足信息查询等应用。
(4)建立一整套的数据库备份与恢复机制。当任何人为的或是自然的灾难一旦出现,而导致数据库崩溃、物理介质损坏等,就可以及时恢复系统中重要的数据,不影响整个业务的运作。
2.3.3人口数据应用
基于人口信息库开发人口报表和大屏可视化。
(1)根据本地业务需求定制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等,向下钻取。
(2)人口管理大屏可视化系统,能够充分展示全市人口管理工作的成效,通过建立统计分析模型并结合可视化工具,通过大屏直观展示全市人口管理工作成效;分析人口迁徙的个体和趋势、城镇化率、人口增减情况;动态掌握全区人口结构、分布、迁移流动、变化趋势;更好的为全市人口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3.4数据共享服务
基于人口信息库开发人口数据共享服务。
(1)在信息共享的内容方面,主要包含: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等信息。
(2)本系统提供核查请求接口,为户政部门其它系统提供 API 接口级别的人口信息核查请求服务。
(3)根据核查请求信息,通过身份信息与本地人口库、省级人口核实接口、部级人口核实接口进行核实比对。
2.3.5业务监管及其它个性化应用
针对人口业务办理异常的数据进行监管预警,异常模型如下:
(1)多次(两次以上)变更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等主项项目。
(2)多次(两次以上)办理户口补录、出生登记等户口登记业务。
(3)对死亡和重复注销的户口进行补录、迁入等户口恢复业务。
(4)超期(2 个工作日)审核、签发居民身份证(含异地受理)。
(5)疑似重复户口清理。
(6)疑似应销未消户口清理。
2.3.6系统性能指标要求
(1)系统有效工作时间:≥99.9%
(2)系统平均无故障(影响业务正常办公的系统故障)时间≥300 天
(3)系统故障响应时间:工作日 2 小时,非工作日 4 小时
(4)同时在线用户数:≥1000 个
(5)系统并发访问:≥300 个
(6)复杂查询、组合查询响应时间:≤6 秒
(7)单笔业务提交时间:≤3 秒
(8)统计指标数据形成时间(初始化除外)≤3 分钟
(9)单项统计报表生成时间≤10 秒
2.3.7个性化应用及信息查询
(1)身份证制证进度查询及换证提醒
(2)信息查询包含户籍业务和身份证业务信息查询,支持对历史信息查询。
2.3.8日志安全管理
建立完善的日志管理,记录操作详细信息,提供查询,统计。日志安全审计遵循
《GBT25070-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的系统安全审计要求和《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的安全审计要求进行建设。
★2.4 系统开发单位负责与山东省公安厅进行信息、数据协调,确保系统功能正常使用。
3.商务条件
3.1工期
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完成上线试运行。
3.2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
与采购人合同约定。
3.4服务成果验收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3.5服务保障
3.5.1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项目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 1 小时内做出响应,2 小时内到达现场,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
3.5.2配置 1 名人员进行系统免费运维服务。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有一项不满足的即为响应无效。